今日第一次进看守所,
真正知道自由的可贵。
第一次进看守所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
有时候,人只有在失去了,才能意识到自由的重要性。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的后果只有一个:受到刑罚的制裁。法律不会让一个坏人逍遥法外,也不允许一个好人蒙冤。
一个人成为犯罪嫌疑人,从被警方传唤,到最终法院审判定罪收监执行前,这个时间段内都是被关押在看守所的。
按照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律规定,在理论上,一个犯罪嫌疑人可以在看守所关押多长时间呢?同行细算下来,辩护君震惊了——
第一次进看守所而实际上,由于13年1个月是只列了一次重新计算期限的情况,这个关押的时间还可以更长,因为在没查清案件事实的情况下,法律允许多次重复计算。
另外,对于一二审衔接、二审检察院阅卷等,以上也只是做了保守的估算。所以,理论上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被关押的时间还可能更长。
当然,现实中能在看守所关押这么久还没结案的刑事案件是很少的。
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所以即便在看守所关押了很久,判决以后这些羁押的时间都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第一次进看守所哈哈,咱是一名律师!
随笔/恒之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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