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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秦穆公——第二个让活人殉葬的秦君

(52)秦穆公——第二个让活人殉葬的秦君

作者: 牧雪飞箫 | 来源:发表于2023-12-19 08:30 被阅读0次

秦穆公是个大有作为的国君,他在位第三十七年,采用由余之谋讨伐戎王。司马迁称其“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即称此战使秦国有了十二个附属国,增加土地面积达到千里以上,于是称霸西戎地域。这是一个重大的标志性的成果,为秦国步入强盛时期奠定了坚实的地理和物资基础;就连周天子都派召公前来祝贺,并送来了金鼓。秦穆公三十九年,卒,葬于雍州。据《括地志》记载,秦穆公冢位于岐州雍县以南二里处。不知是其遗命还是其它人安排,他成为秦君中第二个让活人陪葬者。司马迁写道:“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鍼虎,亦在从死之中。秦人哀之,为作歌《黄鸟》之诗。”即说他把一百七十七名大活人带进了坟墓,其中包括良臣子舆氏家里的三个儿子,此三人名字分别叫奄息、仲行、鍼虎。秦国人对此十分哀痛,创作并歌唱《黄鸟》之诗。此诗载于《诗经》之秦风,其中有这样的句子:“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意即说,那苍天啊,灭杀了我们的好人!如果可以赎回他啊,即使一身百死也要赎回啊。据记载,秦穆公曾与群臣饮酒,饮至酣时,他竟然说:“生共此乐,死共此哀。”奄息、仲行、缄虎闻言就允诺,欲与秦穆公同生共死。其实这种允诺不过就是表示一种忠诚而已,根本不应让他们真的成为人殉的牺牲品。这种殉葬实在太残忍了!君子们评论道:“秦穆公广地益国,东服强晋,西霸戎夷,然不为诸侯盟主,亦宜哉。死而弃民,收其良臣而从死。且先王崩,尚犹遗德垂法,况夺之善人良臣百姓所哀乎?是以知秦不能复东征也。”这番话即说秦穆公扩大了秦国的土地面积,给秦国带来很多益处,东面使强大的晋国服从秦国,西面称霸于戎夷地域;但他却不能成为诸侯盟主,这也是应该的啊。其死后抛弃了民众,却把其良臣等人带入坟墓。先王驾崩时,尚且留下美好的政德和法律制度,何况你夺去那么些使百姓哀痛的善人良臣的性命呢?所以我们可以知道秦国将不可能再东征了。言外之意,秦穆公殉葬之事严重伤害了民心,造成了民怨,秦君很难有从前的感召力了。

秦穆公留下四十个儿子。太子罃(音英)继位,称秦康公。殉葬本是极其野蛮残忍、应千刀万剐的损事;秦穆公的四十个儿子无一人陪葬,却把一百七十七人活埋进去,包括百姓认为良臣的子舆氏一家三个儿子。此事足见秦氏宗族自私凶残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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