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可森 摄|可森
提笔忘字的年代,你有多久没认真写过一封信了?《朗读者》倍受追捧的时候,我却回头看了一遍《见字如面》。
见字如面。
多美的词。见到字就仿佛见到了你。
如同这个词,这个节目同样给了我一片惊喜。
丢掉娱乐的尾巴,摒弃综艺的故弄玄虚。
一方舞台,数页信卷,几个读信人。
用极致简约的风格,把人文情怀轻轻巧巧的推上台面。
信的内容有家书,有情书,有绝命书,念信的人多是久战娱乐圈的老戏骨。
一封封书信,以演员们硬朗的台词功底娓娓道来,重现了各个时代下,才子佳人的纸短情长,为人父母的眷眷之情,诤友之交的直言相谏。
提笔忘字的年代,你有多久没认真写过一封信了?兵荒马乱的时代,匆忙间提笔蘸墨: 意映卿卿如晤。
梦里情长的年纪,心动间徐徐落笔:你好哇,李银河。
只念了开头,便心头一热。
1.书信之于情感,并非水中月镜中花
提笔忘字的时代,你有多久没写过一封信了?
我上次写信大约是半年前。如今再耐着性子重新执笔,才发现许多汉字都已成了生人。丢了偏旁,忘了部首,张冠李戴,丢三落四时常有之,该有言字旁的轻易就给抹掉了,不该有土字旁又偏偏给填上了。
早些日子,读梁实秋先生的《雅舍小品》时,查了小半本字典,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就成了“文盲”。
常常写字的人大抵是不太会出现这种情况的。
提笔忘字的年代,你有多久没认真写过一封信了?古人尤爱书信。
试想一番。雁字回时,月满西楼,云中悄悄寄来锦书一封,会是怎样的怦然心动;烽火连绵数月,飞鸽传回一封家书,亲人又是何等的安心。
今人尤少书信。
提及书信,诸多之人仿佛那已经是三皇五帝时期的事儿一样。仍旧写信的人蓦地会被问一句: 你居然还写信。而写信的人也是尴尬:有何不可?
邮票,似乎也被用来收集和收藏的更多;而邮筒,旁边随意摆拍一下就是一张文艺十足的照片。
故而书信总悄悄的就被赋予了时代特色。时下,是真的不流行写信了。
键盘上拇指灵活的拨动几下,几行字就跃然屏幕,告白显得仓促而拘谨。
搜索引擎里随意搜刮几篇诗词歌赋,感情就足以苍天可鉴,日月同辉。
在感情这事儿上,倒是真真的同写字一样“删繁就简”了。
而书信之于感情,并非水中月镜中花,反而似是仿佛天生就占有便宜和优势,即使矫情肉麻,也可欣然接收,甚至于更视为真情。
倘若换作别的工具,有时非但适得其反,而且稍不注意分寸,便惹得人嫌。朱生豪笔下的百封情书,搁到现在,隔着屏幕敲打出来,想想就觉鸡皮落一地。
书信神奇就神奇在这儿。我可以矫情,你也可以接受矫情,一来二往中,情感就愈加醇香浓厚。
2.犹爱书信之人,总有几分由头
其实,对书信还抱有一丝美好幻想的人,不过是看中了那一份心意。
并非要刻意的遣词造句,故做文章。民国时期的许多书信,也是粗俗浅显,却依然不影响后人对它的追捧。
写信的人都相信,书信不是感情的附属品,而是感情的救援者。
提笔忘字的年代,你有多久没认真写过一封信了?上大学时,和要好的朋友每闹矛盾,常常和解的方式就是几笺信纸,先密密麻麻的排满文字,再一骨碌的塞进牛皮纸信封中,最后一鼓作气的丢在对方手里。
不知道对方收到我的信是什么感受,我自己收到信常常是:信还没拆封,拿到手里时,心就已经软了。
能静下来写厚厚一叠信给你的人,必然是在乎你的,那还有什么争执是化解不了的呢。
这种方式啊,真的避免了脸红脖子粗的痞匪样和自尊心作祟的死撑。
谁都顾及个脸面。要是当面说,怕尴尬也怕冷场,闹不好又是二次战争。手机短信吧,又总觉心意不足,诚挚不切。
而写信自然就无所顾忌了。姿态低一些无妨,而且反而是更愿意低了,主动认错也觉得容易的多。
一封书信,确实解决了不少大大小小的战火。
提笔忘字的年代,你有多久没认真写过一封信了?还有一次,和爸妈因琐事大吵了一番,事后越想越觉委屈不服气,于是就趴在床边洋洋洒洒,慷慨激昂的写了一封道歉信和谴责信,然后放在他们床前最显眼的位置。
又想着要是当面被撞破或者当着我的面看信岂不尴尬,于是放好之后便偷偷溜出了门,再后来,风波就过去了。至于那封信今何在,是被他们收藏起来了还是销毁了也不得而知,只是偶然想起来,会不觉被自己的蠢萌逗乐。
以前,一生气经常就借助写信来诉冤痛斥。结果后来,这“毛病”居然轻易的就被改掉了,而且改用了嘴上“得理不饶人”的方式,大概后来思想里觉得动嘴不仅比动手方便得多,还能逞得一时的“口舌之快”。现在想来,是为倒退....
提笔忘字的年代,你有多久没认真写过一封信了?喜欢书信的另一个缘由是认为书信是很难造假的东西。
一旦起笔,感情不自觉就流露出来,所思所想,皆在几尺方台和一段笔墨间,虚伪是完完全全写不下去的,更别提要是写上几千字。所以也一直认为,那些常常逢看信就落泪的人也必然是真的被打动了。常人谁没事儿会去客串把没片酬的戏,要是真的有,那也真是无聊至极。
念初中的时候,第一封信是一个好友在我生日时写的。至今还记得他信里说我面黄肌瘦,这词放哪时哪代也不见得是个褒义词,而我当时没生气也就算了,可恨的是那个敏感的泪腺啊,居然还没绷住。还好我这张丑脸兀自的没被发现。
哪知道十年以后再去翻老账,依然是鼻涕眼泪一把流。
往事是有点不堪回首,可那些信依然是我舍不掉的宝贝。
及至后来,再看《傅雷家书》,《梁启超家书》,觉得书信当真是好啊。
父母对子女的殷殷教诲和爱意都融化在一封封家信里。恳切的建议,诚挚的鼓励,不过分温柔,亦不过分苛刻的训责。不像是父母于子女间的对话,倒更像是良师益友间的谈心。
而看《我们仨》在书尾处另外添附的钱媛写给父母的信时,便觉得这姑娘真是可爱。歪歪扭扭的几行字还不忘加上小插画,画的人物动物几乎都不怎么能辨出模样,却给书信多了一份天真和童趣。
可憾的是,我给父母写的信合起来也至多不过三四封,而他们本读书就不多,小时候写个家庭评语都极不情愿,更别提着要给我们姐妹俩写写信,唠唠嗑,顺便谆谆教诲一番了。
但不可否认,书信啊,是最易联结情感的方式,也是教育中值得提倡的方式。
提笔忘字的年代,你有多久没认真写过一封信了?《见字如面》有一期的一封信是一位叫蔡春猪的父亲写给自闭症儿子喜禾的,这封信一不小心就击中了人们心里的柔软。
何冰笑着念完,观众却哭着听完。
拳拳父爱通过戏谑又无奈的笔调徐徐道来。从儿子被医生下了审判书那一刻起,此后悲恸的守望就沉甸甸的裹在那封千斤重的信里。
没有谁比他更期待儿子能回一封家书,哪怕迟到也好。
命运时常善妒。而书信则成了绝佳的表达方式,因为隐私周密,可以大发雷霆,可以痛斥鞭挞。
书信,是一个人的思想一隅,是两个人的与子成说,是一个家庭的春风化雨。
3.难得有情郎,亦难得写信人
纷繁芜杂的现代社会,写信已经是一种奢侈。许多人认为,发展科技的意义之一,就是让能简化事物绝不再复杂,所以也就理所应当的认为写信是耗时费力,不值当的一回事儿。
其实不然。
粗心浮气的环境下,表面上欲望和贪婪似乎永远得不到满足,但人心大多仍都渴望“归园田居”的安宁。
而落笔书信犹如山野掘菜,久旱逢露,是思想上的小憩,也是与真实自己对话的过程。
别人说,难得有情郎。
我觉得,也难得写信人。
若这嘈杂的世界里,还有人愿意安安静静写一封信予你,务必记得,多珍惜这份情谊。
提笔忘字的年代,你有多久没认真写过一封信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