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希特勒 自由 选择 责任
前文作者论述了一个功能性社会的应有特点和条件。而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无论是19世纪欧洲所推崇的重商主义,还是20世纪上半叶的欧美工业国家的现实状况都不完全符合这些条件,充其量只能算“前工业时代”。
承前文所述,德鲁克认为希特勒主义是对功能性社会的一次近乎成功的尝试。但是它剥夺了人的自由,所以导致最终的失败。由此引出另一个话题,何为自由?它有何意义?
一、希特勒主义的挑战与失败
德鲁克有些观点确实很颠覆我们的一贯认知,对其观点也可以批判性接受。
例如他认为希特勒主义的出现是为创立一个功能性社会的尝试,而且是近乎成功的尝试。希特勒主义只不过是一种寻找新的社会理想来建基社会的尝试。
纳粹党以及围绕它而建立的众多军事和半军事化机构,也被看作是建立一个功能性社会的努力。这些机构最终把工业体系的个体成员整合入社会,将个人和群体整合融于一种共同的目标之下。在纳粹组织中人被赋予的身份和功能独立于生产过程,独立于其经济上的地位和功能。这一点是前工业是时代的那些国家所未能完成的。
但是并不是说纳粹主义就是完美的社会,恰恰相反,它的致命缺陷决定了必然走向失败。即使当时纳粹还在横行欧洲,美国还未参战,战争的局势尚不明朗的情况下,德鲁克依然准确预见到了纳粹失败的结果,并且逻辑严谨的分析了其失败原因。
前工业时代欧洲普遍认同的是自由主义,造成了社会的分化与撕裂。而希特勒却走了另一个极端,他奉行绝对的控制。在工业体系中财产权不再是内部权力的基础,企业股东完全被政府无视,真正掌握权力的是忠于元首的“监控者”,他们可能是一无所有的失业者,原来社会底层的贱民。
工业领域的政策、价格、销售等皆有政府来制定,原来的企业管理者只作为工程专家和运营顾问存在。一切决策基于“元首意志”或“种族法则”。
纳粹打破了社会固有秩序,但并未建立起新的秩序,为了维护高强度的中央集权统治,唯一的出路只能是战争和征服。但是战争是一条不归路,欧洲多数国家和人民都不接受毫无自由的集权统治。
一般认为是纳粹对战争的狂热催生了其罪恶行径。但是德鲁克确认为战争和征服,甚至种族屠杀正是纳粹主义走向衰亡的原因。此时的纳粹主义已经走向穷途末路,战争不过是困兽之斗。如果纳粹能够在战争和征服以外找到任何其他的奴役的基础,那么其极权主义革命可能已经在欧洲成功。
纳粹的失败在无意中赋予了“自由”曾经拥有,但是已失去的意义和价值。战后面对的问题是是否能建立起一个真正的自由社会。战争胜利不会自然的产生一个自由的工业社会,胜利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
二、自由社会和自由政府
关于自由的讨论和实践可以上溯到古希腊时期的雅典城邦,但是数千年来一直没有定论。
德鲁克认为真正的自由是抉择的自由。做或不做,这样做或那样做,支持或反对,你可自己抉择。自由同时也是一种责任,需要承担抉择所带来的后果。没有抉择和责任就不可能有自由。
由此来看,“人,生而自由”这句话并不正确。自由并非人的初始状态,人经常会放弃选择,并且逃避责任。但是自由应该作为一项原则,自由社会和自由政府的原则,这一原则不仅赋予人选择的权力,还要鼓励人们承担责任。
德鲁克认为自由社会组织原则,并不是社会制度或政治制度。自由社会可以有各种不同制度。没有理解这一点导致战后世界长期的冷战对立。由此观之,德鲁克比当时甚至今天的西方政治家们目光要长远的得多。
德鲁克还看到那些以自由为原则制定的社会制度并没有使人们获得真正的自由。他认为自由的原则必须成为社会的基本信仰,这个社会才是一个自由的社会。
德鲁克认为自由源于人的不完美和责任感。自由政府需要公民积极、负责任的参与。公民不自觉承担政治责任的政府不可能是一个自由政府。
自由政府并不等于今天风行与西方的“多数人统治”。多数人统治其实是对少数人的集权。与自由不相容的并不是统治者的人数,而是统治者对完美无缺的主张,主张完美和绝对真理必然会滑向专治的深渊。
自由的政府也不是计划出来的,他不能由法律或制度来担保。因为政府是无数无形函数相互作用的函数,这些因素包括道德特性和某些政治家的个人才智。
19世纪财产权被作为社会治理的基础,但是在自由社会里需要两个相抗衡的权力相互制衡才是健康的:社会力量和政府权力。前提是二者都是建立在自由的原则基础之上。
总结:
功能性的社会除了赋予人社会身份和功能以外,还必须建立在自由原则的基础之上。二者不可偏废。
但是自由并非放任,自由在于抉择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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