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人说古书里有不少吃人肉的描写,很多人都不相信。在他们看来,我们这是几千年的文明古国,怎会有吃人肉的野蛮事情发生呢?
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里说到吃人肉,老师会和我们说,这是暗指这个“吃人的社会”。其实,必先有吃人之事,才能拿其去比喻、暗指。小说里说:“不是荒年,怎么会吃人。”言下之意,若是荒年,当必吃人。
说起来,大家熟悉的旧时小说里也有涉及,只是大家看的时候下意识地略过了。清代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里就有不少的描写:
男女授受不亲明季河北五省皆大饥,至屠人鬻肉,官弗能禁,有客在德州景州间入逆旅餐,见少妇裸体伏俎上,绷其手足,方汲水洗涤。恐怖战悚之状,不可忍视,客心悯恻,倍偿赎之,释其缚,助之着衣。手触其乳,少妇艴然曰:荷君再生,终身贱役无所悔,然为婢媪则可,为妾媵则必不可,吾惟不肯事二夫,故鬻诸此也,君何遽相轻薄耶?解衣掷地,仍裸体伏俎上,瞑目受屠,屠恨之,生割其股肉一脔,哀号而已,终无悔意。
《阅微草堂笔记》卷八《如是我闻二》
在古人看来,“男女授受不亲”,失节是不道德的。而因饥荒吃人肉倒是可以接受的。
说到旧小说里的吃人情节,《水浒传》里的描写是最多的。大家熟悉的是十字坡的人肉馒头,其实里面还有吃人肉的情节:
假李逵剪迳劫单人 黑旋风沂岭杀四虎却去锅里看时,三升米饭早熟了,只没菜蔬下饭。李逵盛饭来吃了一回,看看自笑道:“好痴汉,放着好肉在面前,却不会吃。”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把些水洗净了,灶里抓些炭火来便烧。一面烧,一面吃。吃得饱了,把李鬼的尸首拖放屋下,放了把火,提了朴刀,自投山路里去了。
《水浒传》第四十三回《假李逵剪迳劫单人 黑旋风沂岭杀四虎》
武行者醉打孔亮 锦毛虎义释宋江王矮虎便道:“孩儿们,正好做醒酒汤。快动手取下这牛子心肝来,造三分醒酒酸辣汤来。”只见一个小喽罗掇一大铜盆水来,放在宋江面前;又一个小喽罗卷起袖子,手中明晃晃拿着一把剜心尖刀。那个掇水的小喽罗,便把双手泼起水来,浇那宋江心窝里。原来但凡人心,都是热血裹着,把这冷水泼散了热血,取出心肝来时,便脆了好吃。
《水浒传》第三十二回《武行者醉打孔亮 锦毛虎义释宋江》
宋江智取无为军 张顺活捉黄文炳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撺掇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众多好汉看割了黄文炳,都来草堂上与宋江贺喜。
《水浒传》第四十一回《宋江智取无为军 张顺活捉黄文炳》
曾经在某篇文章里看到,说梁山众人(征北之时?不记得了)将俘虏杀死做成“人腊”——人肉干以充干粮,但找不到在哪一回合里有这样的描写,或许是我记错了吧。
小说是现实社会的一面镜子。吃人肉的事情,虽说不会天天发生,但在古时却肯定是存在甚至听惯了的。现在某些地方举办血淋淋的狗肉节,借口说是自古以来就有这样的习俗。那么,是不是现在依然可以吃人肉呢?这可也是古已有之的习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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