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发现的第一抹春天,已经记不太起来了。
它应该是被单里弹落的灰尘,是寒风中绽放地一簇簇玫红或粉红的花儿,是躺在嫩草地上遍地挣扎的枯树叶,或是大街小巷被撑起的雨伞。
当然,我总是不由自主地忘记。真正感知到春天的到来是对能在夏天穿上碎花连衣裙去见你的憧憬。我好些日子没有穿过了,它们压在箱底现在满是灰尘和折皱。不过没有关系,等天气足够炎热拿出来熨平就好了,应该还和新的一样。
雨总是淅淅沥沥地下,从昼到夜。我不太喜欢雨,春天应该有它的样子才对,比如温暖的阳光,漫山遍野的鲜花,湛蓝天空下放飞的风筝,铺在公园里的紫色格纹布以及摆放在上面的草莓。
虽然我不得不承认下雨向来是春天的主旋律,可是太频繁就容易惹人生厌不是吗?更别说那些晒不干的衣服散发的潮湿的味道,哎,也会有那么一刻希望它快点离开。
我不怎么在雨天出去。雨下的频繁的时候,我就泡一杯茶,拿上一本诗集坐在门口,看看书或者发发呆。那么短小的诗歌,我却总是看了就忘,记不住几句话。甚至有时候从书架上拿书的时候都会忘记昨天看的是北岛还是泰戈尔。那就随便那一本吧,也没什么影响。
书看不了太久,时间长了容易眼花。放下书我喜欢望一望门前小路上的行人。他们大多年轻,步履匆忙,眉头紧锁,雨水浸湿了裤脚也无所畏惧,似乎有很重要的事情。有些糊涂的孩子没有伞,将书包举过头顶,踮着脚跑走了,还有些失意的人,表情颓丧,淋着雨,拖着步子仿佛下一秒就要倒下。当然还有那些忍不住望向我的人,我总是报以微笑,他们也以微笑回礼。
曾经我也如此,也是每一个他们。直到岁月提醒我要慢一些,再慢一些。
傍晚我用很大的精力才能将椅子搬回房间,通常这个时候我会盖上被子,好好的休息一下。到凌晨的时候我会醒来,窗外雨还是没停,掖好被子的我就这样睁开眼睛看着黑夜,直到早晨的到来。
天放晴的时候,我偶尔会出去走一走。树和花比上次见到的要更嫩绿和繁蔟,路边橘黄色小野花,散步的小狗都挺可爱的,我总是这么觉得。行走在蓝天阳光下,没有什么比这让人更加舒适和温暖了。
我走得非常慢,看上去像一只蜗牛,还时常停下来喘喘气。最多两个小时后我看够了花草树木和人就得赶紧回去,不然很容易着凉。放心,我会提醒自己在路边的小地摊买上几束花放在花瓶里。
其实即便是天气好,我大部分时间还是在家。整理屋子,打扫卫生,准备三餐,翻翻过去的信件和日记,日子是这样琐碎而平常。日记里有很多我最近慢慢都记不起来的事情,我再看一遍,回忆一遍,又好像再经历了一遍以前的时光。
二十三岁我找到了第一份工作,二十五岁遇见你,二十八岁我们结婚,三十岁有了第一个孩子……
书架上还有一本青涩的诗集,里面有许多年少时写的关于爱情,亲情,自然以及生活的诗歌。其中有一首叫做《今晨的第一句话》的诗我一直没告诉你是写给你的。
我一辈子啊有个做诗人的梦想,后来被琐碎的生活给代替了。我没有后悔过,生活本来就是一首诗,我过得幸福了无遗憾。
春天慢慢过去,我再也没有出去过了,不论天晴还是下雨。我躺在床上,坐在椅子上,发呆,看远方,咳嗽,疼痛,吃药,睡着,昏迷,醒来,记忆模糊……
四季大概从不分明,不确认钟表便无法获取时间,不感知便会忘记季节的变换。
我们总是比季节慢一步,慢了小小的一步,而我总是比你慢了一步。
这应该是我最后一个春天,我今年已经八十九还是九十岁已经记不清楚了。
但是我想我会穿上碎花连衣裙在夏天结束前来见你,问问你这十几年来天国的春天会比人间的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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