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学习心得

作者: 无糖cola | 来源:发表于2021-04-04 00:18 被阅读0次

今天,我利用空余时间在B站上学习了阎步克老师讲授的《中国近代史》课程。对周代的政治制度有了三部分理解。

第一部分是国野制度。这里所说的“国”意思是各诸侯国的都城,而都城周围的土地被称为乡,这个乡总共被分为六份,称之为“六乡”。每个诸侯国在六乡之外还有一部分土地被分为六份,这些土地是供当地土著以及被征服部族生活的,这些土地被称为“野”。

需要注意的是,生活在六乡内的人被称为国人,而生活在野的人被称为野人。国人相比较野人拥有更多的权利:国人可以接受教育、参军、担任官吏,甚至还能参与研讨国家大事。这些都是野人可望而不可做的。

通过国野制度,周朝比较顺利地将被统治者纳入自己的统治范围。

第二部分是井田制。周代将每九百亩土地分为1份公田和8份私田。公田属于当地领主,而私田则分配给当地农民。农民需要先将公田劳作好才能耕种分给自己的私田。为了让每个人都获得平等的土地资源,周代的土地每三年都会重新分配,这也说明周代私田的私有性并不明显。

在这种体制下,农民们想要收获作物就得互助合作,所以这种制度下的农民群体具有强大的凝聚力。

第三部分是宗法制。宗法制规定,由高祖、曾祖、祖父、父亲、子辈这五代人构成一个宗族。到了第六代也就是孙子辈,就需要自立门户,重组宗族了。

为了确定尊卑秩序,每个宗族都有大宗和小宗之分。通常来讲,辈分较大的成员被视作大宗,同辈份下由嫡长子继承正统,被视作大宗,也被称为宗子。

在周代,宗法制与分封制是紧密结合的。天子建国之后会把土地分给自己的子弟,让他们建立诸侯国,这时的天子相较于诸侯就是大宗。以此类推,诸侯与他们下属的大夫、士以及庶人也具有这种宗亲关系。

到这里有人可能会有疑问,那其他异姓诸侯是不是就不在宗族范围之内了?答案是并非如此,异姓诸侯会通过联姻与其他诸侯国建立血亲关系。

在这两种制度的紧密联系下,血亲关系不仅没有因为国家发展而削弱影响力,反而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4.3学习心得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beukkl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