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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愿的冲撞》---冲突是人们界定彼此支配关系的一种手段

《意愿的冲撞》---冲突是人们界定彼此支配关系的一种手段

作者: 爱吃香蕉的猴 | 来源:发表于2019-01-07 00:19 被阅读0次

古尔德在这本书里讨论了一个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同时在社会学研究中也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为什么人们会因为琐碎的小事发生暴力冲突?本书的作者通过对历史档案和犯罪卷宗的考察发现,发生暴力冲突其实是为了建立支配关系。在这个意义上,暴力冲突不是人类社会的弊病,而是社会关系形成的正常过程。

为什么暴力冲突往往源自于这些不起眼的小摩擦呢?我们可能认为冲突是关系终结的标志。但古尔德认为,事实恰恰相反,冲突应该被理解为关系建立的过程,换句话说,冲突是人们界定彼此支配关系的一种手段。在建立支配的标准清晰而且无可争议的情况下,冲突不容易发生。当纠纷双方不清楚各自的地位高低和权力边界时,就容易发生暴力冲突。

前言

本书是社会学冲突学派的代表作品,作者是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罗杰 · 古尔德。他在这本书里讨论了一个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同时在社会学研究中也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为什么人们会因为琐碎的小事发生暴力冲突?我们可能认为冲突是关系终结的标志,但古尔德认为,事实恰恰相反,冲突应该被理解为关系建立的过程。换句话说,冲突是人们界定彼此支配关系的一种手段。当纠纷双方不清楚各自的地位高低和权力边界时,就容易发生暴力冲突。

我们在生活中,时常会发生各种人际冲突,比如情侣拌嘴、邻居吵架、菜市场的纠纷等等。这些冲突一般都表现为口角纠纷,吵吵架并不严重,但如果双方动起手来,造成了人员伤亡,简单的纠纷就升级成暴力冲突。在我们的印象里,能让人动起手来,那肯定是两人之间存在很严重的矛盾吧?要是有人被对方陷害或者搞得家破人亡,那用暴力手段以牙还牙也很正常。

但其实这个问题没这么简单。如果你关注社会新闻或者法治节目,你可能很熟悉这样的场景:马路上行车发生了小摩擦,甚至都算不上交通事故,但可能最后,矛盾双方都要大打出手,有时候甚至会闹出人命。我们常常会觉得,因为这么点小纠纷丢了性命,真的不值得。但事实上,这种因小事引发的暴力冲突,其实是个贯穿历史的全球性现象。本书的作者通过对历史档案和犯罪卷宗的考察发现,无论是 19 世纪的法国殖民地还是今天的美国社会,有大量记录在案的暴力冲突都不涉及什么血海深仇,数不清的人命官司都是源于一两句过了火的玩笑或者几块钱的纠纷。为什么暴力冲突往往源于这些不起眼的小摩擦呢?我们本期要说的这本《意愿的冲撞》,探讨的就是这个问题。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罗杰 · 古尔德。他生前为耶鲁大学社会学与政治学教授,还曾担任芝加哥大学社会学教授,同时他也曾是美国顶级社会学刊物《美国社会学报》的主编。2002 年,古尔德因为白血病去世的时候只有 39 岁,而我们本期要讲的这本《意愿的冲撞》就是他在去世前两周完成的。

在本书中,古尔德提出了一个原创性的框架,去探究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人际暴力和冲突背后究竟蕴含着什么。从表面来看,引发人际冲突的,往往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暴力行为的出现,也只是因为当事人太轻率甚至愚蠢。如果暴力行为只是蠢人干的蠢事儿,那我们就不必太当真了。但古尔德挑战了这种观念,他通过分析社会关系来追溯暴力问题的起源,进而指出,发生暴力冲突其实是为了建立支配关系。在这个意义上,暴力冲突不是人类社会的弊病,而是社会关系形成的正常过程。而他的这个观点,又可以拆分成三个问题,搞懂了这三个问题,就等于搞懂了这本书。

第一,为什么说 “支配关系” 是理解暴力冲突的关键?

第二,在什么样的关系中,更容易因为纠纷产生暴力冲突?

第三,在整个社会层面,冲突是如何传导的?

第一部分

其实人类冲突现象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从口舌之争到街头斗殴,从家族世仇到国家战争,这些不同形式的对抗其实都是人类冲突的不同变种。

社会学家、历史学家、心理学家对人类的冲突现象给出了很多解释,主流的解释和我们普通人对暴力冲突的看法差不多。比如一种观点就认为,暴力发生是因为有导火索被点燃了。学术界根据导火索的性质,把暴力区分成合理暴力和无谓暴力。合理暴力就是那些看上去正义的,可以被人理解的暴力。比如面对敌军的侵略,士兵必须暴力反抗,这种反抗就是合理暴力。因为它是正当的、有理由的、能够被大家理解。再比如说《水浒传》中,像镇关西这样的恶人欺压百姓,鲁智深为民除害的行为虽然血腥,但也是合理暴力。相对于合理暴力,“无谓的暴力” 就是由犯不上的事情引发的暴力行为,比如青年男女为了感情争风吃醋,或者朋友间几百块钱的纠纷。因为纠结于这些小事而走极端的暴力行为就是无谓暴力,这种区分暗含的逻辑在于:导致冲突的事情越重要,暴力越可以被理解。或者是说,纠纷大才会有暴力。

这听上去似乎有道理,但是古尔德教授并不同意这种观点。通过对暴力行为的统计,他发现在美国和其他社会中有大量涉及伤亡的暴力犯罪,都是由言语冒犯、停车位争抢、小额欠款等事情引起的。纠纷涉及事情越大,人们就越有可能发生暴力冲突的逻辑,显然无法解释这种现象。

社会科学家于是发展出第二种观点来解释这个现象。这一观点认为很多冲突的原因可能不是钱财这种实体之物,而是 “面子” 这种无形的东西。这一观点坚信人们卷入暴力冲突不单单是因为蒙受了物质损失,更有可能是遭受了无形的羞辱。之所以有些人为了芝麻大点的小事打架,归根结底不是事情本身的大小,而是涉及荣誉问题。这一观点其实也默许了第一种思路秉持的 “纠纷越大,冲突越可能” 的逻辑。只不过在这里,面子和荣誉是比钱还大的事情。

古尔德教授认为这种观点有一定道理,但是它很难推理出人类行为的一般规律。因为在不同的文化中,人们认为关乎面子的事情差别很大。有的文化里人们觉得如果说自己长得矮就是天大的羞辱,有些文化则不能容忍对自己厨艺的轻蔑。虽然每个文化可能有各自比较独特的敏感点,不能让人触及,但似乎很难总结出关于人类面子的统一规律。

如果说这两种观点都是关注纠纷的原因,还有一种观点更关注引发纠纷的人。在犯罪学和心理学中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暴力是个人特质的反映。发生暴力冲突的人可能是有暴力倾向或者其他心理上的问题。因为心理状态不健康,所以人们才容易在面对纠纷时走极端。古尔德教授对这种观点还是不满意,他认为在现实社会中,有暴力倾向的人并非与世界为敌,见谁打谁。这些人几乎总是把怒气撒到特定的个人和群体之上,比如伴侣和孩子。打人者估计能用暴力倾向去解释,这些特定的受害者总不能认为是有被施暴倾向才会被欺负吧?

在对以上这几种解释进行批判的基础上,古尔德教授在本书中提出自己的分析框架。他认为我们不能从纠纷事件本身和个体人格中寻找暴力冲突的原因,而应该把社会关系视为解释暴力问题的关键点。我们应该认识到,在家庭暴力中,男人是以丈夫的角色对妻子进行了暴力;在学校霸凌中,恶霸是在同学的关系中实施了欺凌。暴力冲突总是发生在边界不够明确的社会关系或者情境中。无论是认识的人或者不认识的人,在相处的过程中都会产生挑战原有权力分布的不稳定状态,这种不稳定情景出现后,运用暴力来重建权力秩序的可能性就增高了。因此,这些情景或者关系的共同之处才是决定冲突是否发生的核心因素。

古尔德教授认为,人类社会中的关系有很多种,但是要理解暴力冲突,必须要理解一种叫作 “支配” 的关系类型。那么究竟什么叫支配呢?作者认为,支配不但包括个体行动,也包括比如文化或者道德这样的抽象之物。一个人不一定被一个具体的人支配,还可能被抽象的文化支配。

在人类社会中,支配的产生形式有很多种。最传统的奴隶制度就是一种支配形式,奴隶听奴隶主的话,就是被奴隶主支配。在公司中,我们可以说员工听从老板的支配。在家庭中,母子关系也是一种支配形式,因为孩子要听妈妈的话。为了把所有的支配行为都包含进来,古尔德教授做了一个定义:“支配就是关系中的双方对要做什么的决定权的不对称性”。

在书中,作者强调支配不涉及道德评价。支配是个中性词。有时候,支配的结果可能是坏的,比如旧社会地主对佃农的支配,奴隶制度中奴隶主对奴隶的支配,这些支配在现在看来似乎不道德。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支配也可能是好的,比如父母对孩子的支配其实是一种爱护。支配本身与善恶无关,支配产生的结果才有好有坏。

好,明确了支配的概念,我们接下来再说说什么叫作支配关系。支配关系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判断谁说了算的问题。根据作者的定义,我们的社会中,人们获得支配的方式有很多,比如靠武力威胁、靠个人魅力,甚至靠欺骗,都能获得关系中的决定权。在很多情况中,判断谁是支配者其实并不难,因为很多时候,定义大家角色的词汇已经回答了 “谁说了算” 这个问题。比如父亲和孩子的关系中,那个被叫 “爸爸” 的人肯定有对孩子有支配权;老板和员工,被称为 “老板” 的一听上去就是说了算的那一方。这些支配关系不能反过来,两个人的称谓也不能互换。

但我们都知道,在日常生活中,还存在很多关系是没法用这种词汇称谓来判断谁说了算的。比如有两位同学,我们可以指代为小 A 和小 B,这两个人的称呼就可以互换:你是我的同学,我也是你的同学。所以同学这个称谓并不能告诉大家谁是支配者。有人也许会问,同学之间还要讨论谁支配谁的问题吗?试想一下,我们好几个同学出去吃饭,吃什么?去哪吃?一般谁说了算呢?根据古尔德的支配定义,这个决定去哪吃的过程,其实就是同学间就支配关系进行争夺的一个重要内容。

那么支配关系是如何和暴力冲突联系在一起的呢?过去有的理论认为,冲突是秩序不稳定的表现,只有关系发生了崩溃,才会爆发冲突。比如原本亲密的情侣要分手,关系要崩塌了,两人才会产生冲突。但是古尔德不同意这一观点,他认为暴力斗争是支配关系固有的现象,斗争和冲突才是人们确立关系的主要手段。我们可以想一下,几乎所有国家的建立,都经历过残酷的斗争。战争这种冲突行为,就是建立国家秩序的过程。用这个逻辑去思考情侣间的冲突:一对情侣打架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们要分手,两人很有可能是在对谁说了算的问题进行博弈。女朋友打赢了,从此以后就掌握了支配权。在这个意义上,斗争是秩序建立的必要过程。

根据本书的观点,在人际冲突中,暴力也扮演了同样的角色。纠纷双方通过冲突来协商彼此的决定权。人们在这个规律的引导下,其实容易在很多鸡毛蒜皮的小事上上纲上线,坚持所谓的 “原则”。因为大家是在对自己在关系中的位置进行抗争。你不听我的话,就是要让我在相处中处于被支配的位置,这怎么可以?从而双方都把自己的愤怒合理化。在决定谁说了算的过程中,如果一方失去了主动权,成为一个被支配角色,等于两人关系的本质发生了变化。

我们开头举了一些小事引发冲突的例子,其实就可以用这种理论去解释。比如两个人在马路上产生冲突,因为双方之间不太熟悉,不是父母和孩子、老板和员工这样能够通过称谓去直接划分决定权的关系。所以双方就有可能对谁说了算的问题产生纠葛,暴力其实是界定支配权的行为。不仅仅是陌生人,熟悉的朋友之间也可能因此发生冲突。按照古尔德的意思,过去的互动模式奠定了当前互动的基调,而当下的互动又很可能影响未来的互动。大家带着某种预期去和对方交流,一旦互动违背了预期,冲突就容易产生。朋友之间,在去哪儿吃饭的问题上,今天一方一旦失去了决定权,可能下次交锋也不太容易翻身了。所以朋友两人之间也可能常常因小事进行摩擦。

第二部分

既然我们已经知道了什么叫作支配关系,也明白了冲突是支配关系中争夺决定权的一个过程。那么,哪些情况下暴力冲突更容易发生呢?这就要涉及我们要说的第二个要点了,冲突往往发生在等级关系不够明确或遭遇挑战的时候。

古尔德教授的理论认为,在建立支配的标准清晰而且无可争议的情况下,冲突不容易发生。有些环境里,等级分明,支配的标准非常明确。比如在军队、皇宫甚至企业这些有等级分化的环境下,至少当规则被遵循的时候,谁说了算的问题都被规则和传统确定好了。我们知道军队中有等级森严的上下级关系。像 “军令如山”“士兵的天职就是服从” 这些说法,描述的就是这种关系。军队里任意两个人碰在一起,军衔有别,军衔低的就一定要向军衔高的敬礼。中尉就一定要向上校表达尊重,即便他们不是直属上下级关系。在这种环境下,纠纷双方往往不需要通过暴力冲突来制定新的支配关系。所以在等级明确的关系中,双方很难因为一丁点纠纷就大打出手。

但是我们知道,世界上并非所有的关系都是等级分明的。按照古尔德教授的话说,人类冲突往往发生在等级关系不够明确或遭遇挑战之际。获得支配地位的工具分配得越平均或越模糊,人们对 “谁说了算” 这个问题就越难达成共识。这个意思是说,在规则不明确、等级分化不清晰的环境中,双方并没有形成确定的支配关系,遇到纠纷更有可能陷入僵持。这种情形增加了以暴力方式解决的几率。

书中把等级分化不清晰的情况分为两类。第一类叫作对称关系,亲朋好友、兄弟、邻居、甚至是好朋友,都可以称之为对称关系。大家的关系比较平等,交流起来没有太多规则和传统束缚。正是因为对称关系没有什么束缚,所以才会不那么稳定。一旦发生纠纷,因为缺乏参照点或仲裁人,大家掌握的资源都差不多,双方都无法提前预测谁会胜出。如果一方想要掌握主导权,在没有什么规则或者习俗约束的情况下,双方都不服输,僵持时间一长,就很有可能会诉诸暴力。邻居的争吵、宿舍舍友的冲突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大家都觉得彼此差不多,凭什么你就能命令我?一旦有这种想法,就很容易吵起来,而吵起来后的后结果就不可控了。古尔德教授对芝加哥地区的凶杀案数据进行分析,发现朋友间因口舌之争而引起的凶杀犯罪比其他关系高出三倍,可以说是为这种理论找到了数据的支撑。

除了朋友、邻居这样的对称关系,还有一种不稳定关系也值得注意。他认为如果现有的关系定位产生失调,人们同样无法就 “谁说了算” 这个问题达成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冲突也容易发生。我们刚才提到了,无论源于以往的经验、清晰的角色称谓,还是已有的地位特征,关系越是受明确规定,人们应该越容易对如何分配控制权取得共识。但是当这些规则和经验本身具有矛盾性,争执就难以化解了。

假如说公司新调来一个主管,比我年纪小、没我能力强。如果按照传统文化,年长的人或者工作经验更丰富的人应该更容易说了算,但是公司规章里员工应该听命于主管。面对这两相矛盾的规则,如果公司文化不够强大,员工和主管对角色的定位就会差生偏差。遇到工作上的问题,就很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冲突。

第三部分

通过前面的解读,我们已经明确了,在等级不明显的关系中,当谁支配谁的问题没有现成的答案,那么纠纷双方就更可能发生冲突。虽然不稳定的社会关系可以解释人际交往中的很多暴力行为,但古尔德并没有把视角局限在个体与个体的交往之中。他认为政权变革或者社会变迁这样的宏观因素,也可能带来不稳定的人际关系。

我们知道,社会关系总是纵横交错。两个素未谋面的人可能因为朋友同事的关系能最终链接到一起。亲属、同事、朋友等等不同的社会关系交织在一起,形成社会网络。本来两个人的关系很稳定,大家没有什么冲突的缘由。但是突然有一天,两个人所在社会网络中的共同认识的人打了起来,这种纠纷很可能顺着关系网传递到其他地方,引发更多人参与的暴力冲突。当一段关系变化了,与其相关的另一段社会关系也可能会产生变化。这就类似水波纹的传递效果。

举个例子。比如一个宿舍住四个人,当两个人发生冲突时,他们很可能向另外的两位室友寻求道德支持,这就在宿舍内产生了一种要站队的感觉。如果两个室友一人支持一方,原本没有卷入冲突的室友也成了纠纷的对立面。这个例子说明了一段关系内的冲突,是如何影响到其他关系的稳定程度的,从而带来更多的冲突参与者,更大的冲突波及范围。在现实生活中,当一个重要管理人员离开企业,他所留下的空缺往往引起众人争抢,随之而来的可能是组织内的混乱和失序。

冲突通过社会网络进行传播的这一过程,被古尔德教授称为 “社会结构中的冲突传导”,这种传导过程将微观的个人纠纷和宏观的社会变迁联系在一起。往大了说,两个人间的不稳定关系很可能是因为国家政权的动荡引发的。因为国家就是一种影响社会关系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在古代,即便皇帝生前都会立下太子,但在其去世后,都会上演各种争夺王位的戏码。事实上,每个人都料想它会发生,因为最高领袖的去世或倒台,会造成权力真空,原来的皇子大臣们都想借机上位。争权行动需要其他有影响力的行动者来站队表忠心,但想夺权上位的人总是众多,后果往往难以预料。前任统治者在的时候,已经确定了支配关系,大家相安无事。但是前任统治者不在了,支配关系动摇了,大家也相应地都会处在不稳定的状态下。原有的秩序失去了解决纠纷的能力,新的冲突注定越来越多。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之间的互动就常常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下,很多国家爆发的内战都可以用这种理论去解释。

全国性动荡也会波及地方上的社会关系。因为很多地方上的势力,都得益于国家层面的领导关照,如果高层权力变动了,地方的势力平衡也将被打破。除了国家政权的变化,第一等级的关系网络也有这样的影响作用。公司中各种横向纵向的关系缠绕在一起,一旦公司的某个主管离去,他分属的部门职位可能会重新洗牌,他重点培养的员工可能就失去了在公司中的地位。古尔德教授认为,任何大型等级制中心的瓦解会间接引发外围的冲突。关系网络中处于边缘地位的冲突很多时候看似与中心所发生的事件毫不相干,但其实有莫大的关联。

为了说明这一点,古尔德教授找到了一些统计数据,他想证明政权的更迭会引发民众间的暴力冲突。有一组数据很有意思,古尔德发现法国政权变革和科西嘉岛上的暴力冲突数量有相关关系。因为法国每一次经历政府更迭,城镇和村庄都必须选出新的官员。每次新的选举时,岛上的敌对家族就会发生流血冲突。因为每个家族在政府里都有依附的势力,政权稳定时各方势力均衡,相安无事。但是当政权变化了,政府内的势力平衡被打破了,岛内敌对家族的和平状态也就被打破了。大家都想要重建对自己有利的新权力关系。岛上家族可能认为,既然仇家依靠的势力倒台了,那我们就要新账旧账一起算了。

据资料显示,这种暴力偶尔会在投票站爆发,尤其当一派成员怀疑对手在投票箱上做手脚时。古尔德认为这未必只是一派对另一派的无端猜疑,因为负责投票箱的地方官员常常附属于某一统治家族。当选举削弱了某家族的地位从而改变地方势力平衡时,也就会导致致命性的暴力。除了法国以外,意大利的数据也佐证了古尔德教授的观点,因为意大利历史上每到政权更迭时候,地方上凶杀案的数量总会暴涨一波。

总结

好了,说到这儿,这本书的核心内容就聊得差不多了。下面,咱们来简单总结一下。

首先,我们强调了支配关系对于理解暴力冲突的重要意义。支配就是关系中的双方对要做什么的决定权的不对称性,支配关系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判断谁说了算。当纠纷双方无法明确支配权的归属,冲突就有可能发生。

其次,我们探索了什么样的关系中更容易因为纠纷产生暴力冲突。本书认为,在军队或者皇宫这种建立支配的标准清晰且无可争议的情况下,冲突不容易发生。相反,在等级关系不够明确或遭遇挑战之际,支配关系不稳定,冲突更容易发生。

最后,我们从个人冲突谈到了政权变革,探讨了导致关系不稳定的宏观要素。原本稳定的社会关系,也可能在外来事件或者相邻关系的改变下,变得不稳定。社会关系总是纵横交错,不同的关系交织在一起,形成社会网络。这类关系的交错意味着社会冲突中的连锁反应。

暴力与和平,是人类发展历程中难以被忽视的一对主题。有些作品着眼于人类本性,讨论了欲望和心理本能对于冲突行为的催化作用,有些则着眼于宏观机制,介绍了文明化进程对暴力行为的整体遏制趋势。在这本《意愿的冲撞》里,古尔德教授综合了数据统计、个案描述以及文献回顾等多种方法,选取了一个之前的研究都没有提到的视角:社会关系。他展现了在微观的社会情境中,看似随机的暴力冲突是如何在纠纷双方相遇之时,就因为关系中的权力分布不明确,埋下了种子。

作为一个平凡的个体,我们常常无法克服自己的原始本能,更无力扭转宏观的社会进程。可是,或许我们能够顺着古尔德教授的思路,更多地去反思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在面对小矛盾、小纠纷时,不要过多受制于谁占据支配地位这类执念,或许是避免因小纠纷引发大冲突的最理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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