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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诀化教学之十二——估算比较法

口诀化教学之十二——估算比较法

作者: 王连勇 | 来源:发表于2020-06-06 08:06 被阅读0次

人教版第七单元“万以内数的认识”例13。(见下图)

      第三个问题可以用估算的方法去解决。这个估算只是为比较大小,只求判断结果正确,而不用计较误差大小,所以可以用“估大法”、也可用“估小法”。

    口诀为“估小大了一定大,估大小了一定小”。

    当标准数较小时(如本例题:等于或小于百位数之和),适合用“估小大了一定大”。具体358超过300,218超过200,300+200=500,得数是500多一些,一定比500大,所以不够,这是“估小法”,不用考虑358、218最接近那个整百数。

      当标准数较大时(如本例题:大于百位数之和),适合用“估大小了一定小”。例如本例题标准数改为600元的话,显然用刚才的百位“估小法”就不一定行了,如俩个算数换成358和298,用“估小法”我们估出得数超过500,但“多一些”,没过600还是“多得多”超过600我们无法知道。所以标准数过大时,需要精确计算(没学),只能用“估大法”。

        当然如果标准数是600元,孩子暂时还不能比较,只能用精确计算,或用十位数“估大法”(都没有学习)。

      我们教材标准数是700元,那么适合“估大”比较法。具体358不到400,218不到300,400+300=700,得数不到700,一定比700小,所以够了。这就是“估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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