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的天气我始终记得,是暴雨初霁的清晨,散碎的流光透过渐渐稀薄的流云洒落下来,在晨曦的雾霭中闪着细微的光,我穿着白底蓝花的棉麻长裙从两旁开满栀子花的走廊里走出来,一步一步,像是踏在自己的心上,远处小镇上唯一的电影院门口有三三两两的情侣牵手走过,在他们的身后,成群的白色鸟儿正扑棱着翅膀起飞。
然后有声音叫住了我。
是很好听的声音,溪水一般,像是外婆家门前桃花树下的那一汪泉眼,清澈明媚。
我回头看他,瘦高的身材,乌黑的发,眉毛微微皱起,眼睛在晨曦的微光里出奇的亮,在他身后,有高跟鞋叩击地面特有的声音传来,光线昏暗的走廊里缓缓映出年轻女子的脸,身材高挑,穿水红色的雪纺连衣裙,张扬却不失内敛,放眼望去像是一株风中盛放肆无忌惮的蔷薇。
“怎么走的这么急?早听说你回来了,也不来见见我,难不成你把我们都忘了?”
我抬头看她,依旧是当年短发俏皮模样,只是面容更加精致,那双眼睛真的漂亮,干净清冽,直直的望着我,像是非要把我打出原形才肯罢休。
忘?
怎么可能会忘。
那么一张相似的脸,在我的梦里出现,一次又一次,若这样都能忘记,我都想一巴掌拍死我自己。
可是现在站在我面前的她不是那个一直在我梦里出现的安安。她只是安安的姐姐,一母同胞出生仅仅早了八分钟的姐姐,嘉恩。
对安安的回忆还停留在很多年之前。那个夏天,烈日当空,石榴花开的如火如荼,安安躺在外婆家的摇椅里,手里拿著一张照片,笑的见牙不见眼。在她头顶,是绿荫斑驳的葡萄架,枝桠间挂满了青涩的小果子,阳光从成片的绿色叶子上漏下来,细碎的光斑在她的脸上明灭闪烁,看的我的心也跟着一晃一晃的明灭。
我记得那时候她指着手里的照片对我说,“十三,我好喜欢叶琛,但我也喜欢你,你们两个都是我最喜欢的人。”
那是我见过安安最美的笑容,那么认真而温柔的笑容,轻而易举的击中了我。
而如今,我再次看到何其相似的一张脸,带着肆无忌惮的笑,我突然觉得心像灌了石子一般的沉,越来越沉,压得我禁不住弯下腰去。
我曾经想过很多次有可能跟眼前这个人重逢的时间、地点,甚至场合,想过自己会不会忍不住上前狠狠的踹上一脚。
可是现在,我只是淡淡的看着近在咫尺的这张妆容精致到无可挑剔的脸,心下默然,除了在脸上云淡风轻的笑容,其他什么都没有。
叶琛,向安安,向嘉恩。
这些名字碾压过我的青春,那么轻而易举的击败我,而如今在我眼前装无辜,有这样的人做对手,真是上天垂怜何其有幸。
他们让我想起从前,然后那些晴空里的阴霾时光便穿越记忆席卷而来,黑白映画一般不眠不休。
让我想想,时间再倒回去一些,更早一些时候,那个时候的我是什么样子的呢?
当所有的记忆都向后退,定格在记忆里似曾相识的风景,我想我也只能以这样不知所措的样子面对。
那一年,我十七岁,长相一般,人品极差,在最容易叛逆的年龄,反反复复的想同一个问题,人为什么会活这样久,久到似乎耗干我所有力气。
那个时候我还没有遇见叶琛,北方的冬天清冷干燥,有凛冽的风从林立的教学楼间穿堂而过,每年冬天的这个时候我都喜欢拉着安安一起在空旷的原野上像大雁一样展开了双臂拼命奔跑,到最后精疲力尽,乐此不彼。
安安说我就像个自由惯了的小疯子,不会为任何人任何事停留,一不小心就会跟不上我的步伐。
可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喜欢上了叶琛,从此彻底沦陷成一个自己曾经最不屑一顾的三好学生,尤其在每次面对安安的时候,就更像是一个惴惴不安的小偷,明明什么也没偷取,却时时刻刻提心吊胆的害怕被抓住。
或许是真的偷了某样东西,对,偷偷喜欢安安喜欢着的叶琛。
有人说,世上最难的学问莫过于佯装成一个你永远无法成为的人。而事实上在遇见叶琛之后我开始想做一个好女孩儿,因为他说,他喜欢一切生命力旺盛的东西,而我们如此年轻,年轻的生命应该写满充盈,张扬四射,容不得任何无病呻吟的细琐哀伤。
那时候的小十三,尚没有经历过世态炎凉,也未曾担负过欺瞒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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