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最近读《古文观止》,上册选文基本来自春秋三传和《国语》《战国策》。读了一半,教化为主,文学性略差,感觉没啥好碎的。那就继续抄书吧。
自然中之物,互相关系,互相限制。然其写之于文学及美术中也,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故虽写实家,亦理想家也。又虽如何虚构之境,其材料必求之于自然,而其构造亦必从自然之法律。故虽理想家亦写实家也。
汤大民《王国维“境界”说试探》
这个论断既强调了艺术形象与自然的共同性,又承认艺术形象不同于自然的特殊性。文学应该再现一定的现实生活,但绝不是简单的模拟。艺术家在世界观指导下,对生活进行了艺术的选择、提炼和概括,才能把广阔的自然反映在有限的作品中,做到“在部分里,在其中最小一个细目里,表现一个整体,一个有力的巨大整体”,创造出艺术形象。所谓“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可能近于这样的含义。
王振铎《论王国维的“境界”说》
王国维关于文艺创作“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的说法有很大片面性。现实生活是无限多的事物运动在时间中,坐落在空间中,互相连接、牵制着的巨大而细密的网。文艺创作不可能完全无遗地反映出这张现实生活的网,只能描绘这网上的纲和目、结、线。但是举起纲则目张,提起结则线直。
所谓“关系限制之处”恰恰都集中在纲和结上,形成各种关系的集结点。文艺创作要描写好这一个关系点,并不等于完全遗其关系。相反,倒是需要深刻理解所描写的集结点中包含的种种复杂关系,才能写出这个点的真实本质。
柯庆明《论王国维<人间词话>中的境界》
当我们描写达到感知的过程,以达到呈现一个独立自足的生活世界时,我们是在舍去不相干的经验,把相干的纳入系统,组织成一个纸上完整的世界。也就是说,从另外一种意义上,它也是一种创造,而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对现实之模仿。
叶嘉莹《王国维及其文学批评》
静安先生何以不用一般习用的说法:“写之于文学及美术中也,必经过作者之取舍剪裁”,而却偏要用不寻常的说法:“必遗其关系限制之处”,其道理正是在于他原来所指的并非对于外在对象的取舍剪裁。
我们从静安先生表现于其杂文、《<红楼梦>评论》及《人间词话》等作品中的美学观点来看,就会发现他这段话所欲阐明的,只是在创作活动中作者对于外界事物的观照态度及外在事物在作品中的呈现而已。并未涉及诉诸知性的对于观照结果的排比取舍等步骤。
因此所谓的“遗其关系限制”一语的意思,应该解释作任何一个事象,当其被描写于文学及艺术作品时,由于作者的直观感受作用,它已全部脱离了在现实世界中的诸种关系及时间空间的各种限制,而只成为一个直观感受之对象,于是它之存在于作品中也就不是单纯的“写实”的结果了。这种观点的产生实在是源于叔本华的美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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