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是最好的春药

作者: 郑州往事作者 | 来源:发表于2018-11-24 12:47 被阅读115次

    所谓性情中人,就是一肚子不合时宜的人。

                                                  —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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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代一直在变,不变的是贪婪的人性。

    读史,真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

    人生在世,幸有史书可读,否则,岂不无聊至死尔。

    权力是春药,无论对男人还是对女人都适用,地位越高,权力越大,药性越烈,既表现在生理上,也会表现在心理上。

    古代如此,而今亦然。

    一代女皇武则天,登基之后,贵为天子,好男色,玩男宠,天下尽知:

    天后令选美少年为左右奉宸供奉。

    据史书记载:

    武则天挑选南宠十分苛刻,不仅要长得漂亮,年纪轻,最主要的,还得是身怀绝技之猛男。

    千金公主贡献之薛怀义,“有非常材用,可以近侍”。天后悦之,且恩遇日深。

    太平公主推荐之张昌宗张易之兄弟,“器用,上功寻常,被留用”,由是兄弟俱侍宫中,俱承辟阳之宠。

    天后不愧是天后,果然胆子大,放的开。连皇位都敢座的女人,还有什么不敢的。

    男女双修成正果,才是万汇总收元。

    多人双修,也许,就是天后开创的先例。

    地下情人沈南璆,“南璆房术,不让怀义,天后恰也欢慰”。

    因以上种种,天后有了“洎乎晚节,秽乱春宫”的定论。

    参照天后男宠条件对照,自己庆幸没有生在天后时期,否则,连做男宠的资格都没有,岂不悲哀。

    过去男宠的选拔标准,有点儿像今天的小鲜肉加型男:长得帅还要有实力。

    就好比是鹿晗加彭于晏。

    天后登基时已经六十六岁,虽然生活优裕,养生得法,但要说她仍如虎狼之年那般生猛,日日宣淫,真难令人相信。

    这违背了基本的生理规律。

    之所以要设立三宫六院,只是为了显示自己的皇权,与男人的皇权,并无二致,心理作用在作祟。

    公正而言,天后虽擅男宠,但并未酿成大错,且于伦理无碍。

    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合法消费男色的女人。

    武则天是中国皇权社会唯一一个女皇,在男权社会里,这是一个奇迹。对她的评价泾渭分明也很正常,厌恶者认为她秽乱后宫,杜撰一部《如意郎君》的淫书来渲染,喜欢者认为她是女权主义第一人。

    武则天有自知之明,弄个无字碑,让你们任意去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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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观历史,历朝历代的帝王们,后宫人数都是数以万计。

    后宫嫔妃宫女的数量,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皇帝的心理征服欲和无上权力的表达。

    南朝前废帝刘子业,不仅与其同母异父的姐姐山阴公主通奸乱伦:“帝每出,公主与朝臣常共陪辇”。

    山阴公主,可是有驸马的。

    真心想不通,被皇帝戴了绿帽的驸马,心理作何感想?

    不仅如此,山阴公主看到弟弟后宫女人成群,佳丽成堆,对废帝发嗲:“妾与陛下,虽男女有殊,俱托体先帝。陛下六宫万数,而妾唯驸马与陛下二人,事不均平,一何至此!”

    刘子业就为他的姐姐,挑选了八十八个年轻漂亮的男人,称为面首,养在后宫,供她享用。

    如果他们的先帝泉下有知,不知会不会被气得诈尸。

    山阴公主也由此成为,古代历史上霸占男人最多的女人。

    这让天后武则天,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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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最猛的,还是晋惠帝的皇后贾南凤。

    古代有个词叫“强抢民女”,人家贾南凤是强抢民男。

    她派出亲信心腹,四处搜寻美男子,发现后强行拉入宫中侍寝,为了保密,常采取杀人灭口的办法。

    原来,先奸后杀,古已有之。

    当时京城震动,稍微长相帅点儿的男子,晚上都不敢出门。

    我也很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晋惠帝时代,否则,万一皇后贾南凤找不到帅哥,在强迫我侍寝,铮铮铁骨如我者,岂肯服从?最后肯定触柱而亡。

    据史书记载,贾南凤时年三十五六岁,长居宫中,姿色俊美,风韵犹存。

    想来,如果不被杀的话,能与帝后共寝欢宴,顺便给皇帝戴个绿帽子,也是不错的。

                                    3

    对性资源占有的多寡历来是社会衡量一个人权力,地位,身份的标准之一,权贵三妻四妾,穷人娶不起糟糠之妻。

    由此,对于那些权贵包养多家外室一事,也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如今道德沦丧,民心不古,这些人要负很大的责任。

    这些人占用了过多的公共资源,霸占了别人的妻女(夫婿),影响了社会稳定,家庭团结。

    在法律上,这项罪名被称为通奸罪和嫖宿幼女罪。

    在古代,嫖宿幼女必死无疑。

    元代法律规定:强奸十岁以下的幼女,予以处死之刑。

    明朝和清代与元代相似。

    且,凡事强奸幼女,不论女方是否自愿,男方一律斩首。

    而在古代,官员通奸,后果也很严重。

    《尚书》记载: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即犯通奸罪,就会被处以宫刑,没收作案工具。

    明清时期,凡官员通奸者,“杖九十”,若捉奸在床的,“登时杀死者勿论”。

    《北梦琐言》记载:都察院御史陈诲经常去看望他的老师,时间长了,陈诲就与老师的女人熟了,之后拜访老师就变成了上门通奸。

    东窗事发,被老师带着家丁在二人正偷欢之时将陈诲当场打死。

    开封府尹判决打死人的老师一家无罪,官员陈诲死有余辜。

    也就是说,在古代,发现有通奸的,当场把人打死,可以不用偿命。

    对比古代的处罚,现在真是“仁慈”的多了。

    不过,这也助长了那些通奸和强奸幼女案件的发生。

    犯罪成本越高,犯罪率越低。

    假如强奸幼女,一律枪毙,我相信,那些权贵肯定会管的住自己的下半身。

                                4

    难怪有人说:有钱(有权)人的世界,我们不懂。

    割男人的生殖器与裹女人的小脚,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使他们有人的用场,而减少人的危害。为了达到目的,哪里顾得上什么仁义道德,侮辱其人格,损害其健康,都是必要的“手段”。

    太监并未消失,裹小脚的女人也越来越多,因为有人喜欢,就会有人主动去做。

    君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官员自古就有激浊扬清,带头在道德上以身作则和遵纪守法的义务。

    因为古代的官员大多是读书之人,知书达理,岂可读了圣贤之书,又负了圣人之道。

    不过,在金钱和权力这两幅春药面前,想要无动于衷,还真不是靠道德所能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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