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抵在人们心里,偶尔都会有想以正义之名去干苟且之事的想法。比如你看谁不顺眼了,谁为难你了,或者谁霸占了你的利益,你难道没有想要报复的心理?你一定有要声张正义的想法,而且为了实现报复的快感,你会意淫某些场景,才能发泄一下心中所怨,当然只能想想而已。
如果有一天,你可以以正义之名去观赏犯人被猎杀的娱乐快感,甚至能获得报复快感,释放本能里杀戮、残暴的欲望,你是否愿意消费?《白熊》里给出的答案是,愿意。而使这种残忍和冷漠的观赏正当化的方法就是把这种观赏叫做“正义”。
片中的女主角拍摄了小女孩被男朋友虐待致死的视频,被捕后却毫无悔过之心,于是沦为了正义公园的消费品。女主角记忆每天清除一次,每当她醒来时,就会遭遇猎杀,而周围的人群只是在冷漠地拍照,没有一个人愿意帮助她,直到她被迫开枪,而此时,舞台的序幕拉开,聚光灯打开,观众呼喊出高涨的热情声。女主角所经历的一切就是当初那个小女孩经历的事情,重复场景,就是为了声张正义,让女主感受到小女孩当初痛苦和无助。
在这个故事里,观众成为了审判的上帝,在这个正义公园里,通过买门票,消费罪犯制造娱乐快感来实现所谓的“正义”。正因为打着“正义”的旗号,所以,所有人在围观女主被猎杀的过程中,才会无动于衷。
这种正义是一种以暴制暴的伪正义。当然,以人的复杂性来说,以德报怨也不能制止暴行,但是却可以得到某些平衡。而以暴制暴基本上就会使得社会充满戾气,形成恶性循环,类似于你杀我妈,我杀你儿子这样一直恶性循环下去。意大利法学家贝尔利亚曾写道:“刑罚的目的既不是要摧毁折磨一个感知者,也不是要消除业已犯下的罪行”,“难道一个不幸者的惨叫可以从不可逆转的时间中赎回已经完成的行为吗?”而严酷刑法的后果则是:“人的心灵就像液体一样,总是顺着它周围的事物,随着刑场变得日益残酷,这些心理也变得麻木不仁了。”也就是说,对待犯人最重要的不是让他受到同样的受损(你把人强奸了,找个人来强奸你),来满足受害人家属的不满,而是让他受到一些惩罚,同时感化他的心灵让他向善(考虑到人性的复杂,所以感化心灵这种事情实操性较弱),如果刑罚过重,他出狱后或者他的亲属可能也会仇视社会,形成以暴制暴的恶性循环。当然,穷凶极恶又死不悔改的人应该处以最严厉的刑罚。以牙还牙的报复并不能制止罪恶,反而会助长新的伤害。这也是二战后同盟国选择通过军事法庭的法律审判,而非屠杀式的报复对待纳粹和日本军官背后的伦理。
法律和惩戒的目的都是一种以追求“罪犯获得受损”的心理来使受害者或者家属重获心理平衡,维持社会的秩序。而尺度的掌握,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试错。
法律的存在应该是严肃的,对罪恶的惩戒也不应该是为了满足围观群众低级庸俗的感官刺激而存在的。片中这种盲目激进的惩罚方式明显是无法被正当化的,因为观众在围观过程和当初行凶的女主角有何区别,同样是对犯罪行为无动于衷的观赏。观众的观赏打着“惩罚罪犯”的正义旗号,实际上在观赏的过程中就是和女主一样的心理,残忍和冷漠,释放本能里杀戮和残暴的欲望。如果说女主正因为当初有了这样的心理而帮助她的男朋友行凶,产生这种心理就是纵容了犯罪,那么同样,这里的观众一样拥有了这样的犯罪心理,那么谁又来惩戒这些观众呢?
女主角的冷漠和残忍是一种道德缺失,是犯罪行为,观众把她当做玩偶不断刺激她的神经,围观她被猎杀这种残忍的行为同样也是一种道德缺失,一个恶人虐杀一个善良的人和一群善良的人虐杀一个恶人,本质是一样的。当你买这张门票去观赏围猎时,你就是获得了杀人犯的犯罪心理和快感而不用承担后果。当我们以牙还牙的时候,我们自己也变成了我们曾经唾弃的罪犯。而如果这种行为还打着“正义”的旗号,无异于比罪恶更恶毒。白熊公园的正义变成了讽刺,讽刺着那些以正义之名去干着释放原始本能杀戮、残暴欲望的行为。当一个人不去独立思考,纵容冷漠和残忍,来获得满足感时,他就是在犯罪,他的任何行为,都是不能被正当化的。
观众的冷漠和残忍另一来源是因为加入了群体。当个体溶于群体时,成为群众后,个人的责任感和道德感都会下降,因此勒庞在《乌合之众》中写:群众的情感是冲动、易变和暴躁的,最终纵容“平庸之恶”。汉娜·阿伦特在研究德国纳粹时,所提出的理论,典型的“平庸之恶”如赵高指鹿为马,群臣点头称是;纳粹建集中营,人们竞相应聘。“平庸之恶”英文为The Banality of Evil,作为哲学术语,是指在意识形态机器下无思想、无责任的犯罪。一种对自己思想的消除,对下达命令的无条件服从,对个人判断权利放弃的恶。以群体和正义的名义放弃自己对道德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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