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看鲁迅的杂文,每每翻到《立论》这篇的时候就特别来劲,读起来很爽快,特有意思,全篇不长很短,拿来分享下。
一家人生了个男孩,全家人高兴透顶了。满月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点好兆头。一个人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他于是得到一番感谢。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做官的。”他于是收回几句恭维。一个人说:“这孩子将来要死的。”于是他得到大家合力的痛打。说要死的必然,说富贵的说谎。但说谎的得好报,说谎的必然遭打。老师问学生你怎么说。我愿意既不谎人,也不遭打。那么,老师,我得怎么说呢?那么你得说:“啊呀!这孩子呵!你瞧!多么~~~~,啊唷!哈哈!”
一直很崇拜鲁迅,就觉得他说话直,充满讽刺,特别是他犀利的视角总能穿透层层迷雾看到事件的本质。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也是因为这篇文章延续了鲁迅特有的辛辣笔锋,又充满道理,好像也被他戳中了一般。谁不说谎呢,谁没有恭维过别人呢,可是昧着良心说谎话又是多么难受,可怜要说一句话真的是有多么的难啊。
鲁迅想要表达的更多的是对恭维风气的讽刺。在现实生活中,讲话真是一门学问。什么场合说什么话,说到什么点,真的是需要修炼的,有时候说得不好还不如不说。圆滑世故,模棱两可,其实就是为了不得罪人,明哲保身。
(晚了,先发一段,明天继续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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