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文字狱1

作者: 晓风知非 | 来源:发表于2023-08-09 16:10 被阅读0次

    清政权入关后,集中全力进行统一战争,到康熙即位时,除了台湾,全国基本上实现了统一,但人心还很不安定。

    为了加强对全国的统治,清政府采取了严厉措施,压制一切不利于它统治的言论和各种思想表现。于是,大兴文字狱,从诗、文、著作、奏章、言论中,搜索影射攻击、诽谤之语,一经发现,立即逮捕人狱。

    比如“明朝期振翮(hé),三举去清都。”“明朝”本是“明日早晨”的意思,却被认定是指明朝,不说到“清都”而说“去清都”,包含兴明朝弃清朝之意。“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这里的“壶儿”被说成是“胡儿”的谐音,有意诬称满人。

    “清风不识字,何得乱翻书?”认为是攻击清朝的蒙昧、落后,不懂文化。“一把心肠论浊清”,加“浊”字于国号“清”之上,是为诽谤。“虽然北风好,难用可如何?”指斥为影射攻击兴起于北方的清朝。“清风虽细难吹我,明月何尝不照人?”说“清风”和“明月”是暗指明朝和清朝,其意在怀念故国,不服清朝统治。“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本是咏黑牡丹,却说成是攻击清朝为“异种”,夺去了朱氏的明朝称天下。

    诸如此类的诗句,统统给定上“厌清思明”诽谤朝政的罪名而处死作者。有的使用“狄”、“夷”、“胡”等字眼,也被看成是对满人的蔑视和污辱,同样处以重刑。有的使用了皇帝御用的字,如“赦”字、“皇”字,等等,这些字都不准平民百姓使用,如若使用,就是触了忌讳,犯了“大不敬”的律例,判为“僭妄”,罪在不赦。

    如此等等,难以尽述。从康熙开始,到雍正、乾隆时代,在长达百余年的岁月里,文字狱屡屡不断,制造了无数起冤案,使大批才能之士、无辜的百姓惨遭杀身、灭门之祸,即使人已死去,也得“剖棺戮尸”,以示惩罚。这场持续不断的文字狱,在有清一代的历史上却是黑暗而惨痛的一页。

    清初到中叶的文字狱,是清朝统治者镇压人民的一种极其野蛮的残暴手段。它不仅无情地取缔人们的言论、思想而且连肉体也一起消灭。在这方面,它可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等量齐观,甚至更有超过前人之处。其结果,严重地窒息了人们的思想,逼得知识界、学术界不敢触及现状,把头埋到故纸堆里,导致思想、文化的畸形发展,形成了“万马齐喑”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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