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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出门,突然发现门口地里的高粱红了。它沉醉在夕阳的柔情里,像是对滋养它的大地炫耀着妩媚的容颜,让人看到就想起浑厚的酒体,绵柔的口感,淡淡的成熟高粱糯香。口水在舌苔与味蕾之间乱窜,如同一只刚被关在笼子里的野兔。我是一个好酒之徒,迷恋家乡高粱酒的心思在这些年一直没有断过。每次回到家乡,总要去家里的偏楼看看酒是否还有,是刚酿的还是前几年自己喝忘记剩下的半坛子酒。喝惯了家乡的酒,就像对一个人用上了感情,这份感情从彼此相互吸引开始培养。家乡的酒让我迷恋,无数次来回家乡,我都不会忘记喝它,走的时候还要带走它。
我对它的迷恋还没有到走火入魔那一步,但我对它的感情是认真的,这份感情可以在我爱上一个女孩子的时候开始也可以在我失恋的那一刻开始。我对它也有一些忌惮,因为我的爷爷与父亲都是被它给迷醉的,最后年纪轻轻丢了命,留下孤儿寡母活在人间。为此,我的母亲很害怕有朝一日我和我的弟弟会重蹈先人之辙,每次喝酒她总要吩咐几句,惹的我喝酒的兴致削弱三分也因此克制着自己的心性。
喝酒我不喜欢人多,因为人多兴致一高,就忘了酒的脾气性格,人们只管你喝我喝,东聊一句西聊一句,粗狂的喉咙里时不时会蹦出几个粗鲁的字眼,这时候谁会想到酒的这份腼腆,当然它也是有脾气的,在你只会粗鲁干它却不解它的风情以后,接下来头痛眼花,天翻地转,呕吐到黄胆水和血都出来的时候,你才会发现酒的脾气并不好。此后数天,你对它会保持着一份恐惧。
早些年家乡的酒都是用纯高粱酿的,只是近些年受到不少城里人的青睐,家乡酿酒的原料有了些许变化。传统酿酒用的是糯高粱酿制,现在不少人家开始用杂交高粱代替,我们称之为洋高粱。因为它的颗粒大,产量高,出酒量也高,唯有在喝的时候有些许变化,当然对不了解内幕的人来说,分不出什么区别。有遇到人精的倒是可以从酒的口感里分辨出来。
我对家乡传统高粱酿造的酒独有情忠,现今世人却以喝过茅台酒倍感为荣。记得有一次带了十斤酒去义乌拜访一个老作家,吃饭时老作家特拿出一瓶五粮液来招待,二两下肚,我就要求换了自己带去的酒。还有一次在镇上,朋友请地方领导吃饭顺便也叫上了我。席间,他开了一瓶茅台给我倒了半杯,我喝了不到两口就剩在那里再也喝不下去。与其说是暴殄珍物还不如说茅台酒我消受不起。喝酒可以提高一个人的胆子,那怕是一个再怂的人只要喝了酒,喉咙就会比平时粗上许多,说的话也会多很多。都说喝酒可以看出一个人,所以每次去喝酒我都作一个直爽豪放的人,然后回家默默地承受着一份为人知的痛苦。
我喜欢一个人小酌,也会约上三五个知交,慢慢地喝。我喝酒皆以家乡的酒为主,偶尔遇到几次外面送回来的酒也都是将它们搁置一边。下次朋友来时,奉献与他们。我们喝酒可以聊些人情世故,也可以把某一个人从头到脚评论一番唯独不评论在场的人。因为酒后失言,怕影响了兴致。喝酒其实不需要大鱼大肉,来两斤牛肉一壶好酒那都是像水浒传这样的小说里才有的。
喝酒开心的时候喝,痛苦的时候也喝,酒就像是一个不老的情人。你醉时因它而醉,你愁时因它而愁,你痛时因它而痛。我们经常在遇到喜事的时候,喝上一点,就算喝高了也展示给众人一副畅快淋漓的豪气。若你在痛苦的时候去喝喝看,这酒是越喝越苦,越喝越觉得自己命运不济,人生无常,无不给人展示一副可悲之颜。
门口的高粱地里高粱以一副弯腰地姿态恭迎着走过的人狗鸡猫,它那红色的沉甸甸的高粱穗子,像是喝撑了阳光和雨露的血液,那一粒粒血红色的高粱像极了愤怒的眼睛,难道它已经知晓自己接下来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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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参悟,本名周宝来,85年出生,浙江兰溪梅江人,现居密溪草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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