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之辩,如切如磋

作者: 贝贝壳壳 | 来源:发表于2017-09-04 07:52 被阅读131次
    君子之辩,如切如磋

    作者:贝壳

    我想起往日里,坐在对方位置上的自己,也是这样一腔正义誓要将罪犯绳之以法。而那天,第一次坐在辩方的位置上,我需要换位思考,作为辩护人该如何应对。


    同为法律人,同怀法治梦,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以赛代练,一同进步。这是我亲历浙江省台州市第二届检律论辩大赛后的深切感悟。在这场赛事中,我也有幸收获了“十佳辩手”的荣誉称号。

    正式比赛前,历经院内选拔赛、36进12初赛、12进10淘汰赛胜出的10名检察官代表与同样经过层层选拔脱颖而出的10名律师代表一同抽取出场顺序、辩题及持方。

    轮到我的时候,第一次见到对手阮金炳律师。他和蔼可亲,颇具绅士风度,礼让我抽取持方。结果他正方我反方,刚好互换身份——他作为控方指控犯罪,我作为辩方辩护无罪。临走时,阮律师笑着自嘲:老同志一把年纪来参赛。我估摸他40岁光景,笑答:新同志没经验。这确实是我第一次代表检察机关出征,如何不诚惶诚恐。而作为对手的阮律师,系台州市第二届律师辩论赛最佳辩手。

    十位检察官对阵十位律师,十组比赛十个题目。早拿到辩题的伙伴们已经开始小声读题、破题,一改平日里的嘻嘻哈哈,谁也不敢掉以轻心。原本热闹的律师队慢慢散去,十位检察官迅速进入作战状态,积极应战的姿态似给律师对手们造成了一定压力。我听着渐行渐远的脚步声,想起法庭上行色匆匆的辩护人,想起我们一起坐在法庭的两侧,等待法官入席的情景。我们有硝烟弥漫、剑拔弩张的时刻,也有相谈甚欢、观点一致的时候。印象最深的是,一起贩卖毒品案的庭审,证据确凿,被告人却拒不认罪当庭翻供,辩护人(法援律师)恨铁不成钢地在辩护词中提到:被告人构成贩卖毒品罪的证据充分,当庭认罪态度极其恶劣……

    回忆中的我,突然被同事一句“打了太久正方,不习惯打反方”拉回现实。这才发现,我在纸上划出的,全是对正方有利的点。于是,赶紧着重圈出反方观点,反复确认持方,继续破题准备。

    题目很务实,是关于故意伤害罪和正当防卫之辩。要构成故意伤害罪,必然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伤害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构成正当防卫需要符合起因条件、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限度条件五个要件。

    当天晚饭时间,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王荣军处长见到独自在会议室准备的我,特意帮我审题。他说,这是一个真实案例,被告人最终被判处死缓,还是他出庭支持公诉的。不过,现实中的被告人身材高大且不止砍了一刀,辩题虽然有所改编,但他认为有辩论空间,并给了我很多建设性意见。

    在整理思路的过程中,我不断模拟对方提问,准备己方应对方案。在碰到“既然是正当防卫,为何放任被害人流血过多死亡而不救治,是否可推出伤害故意”这一问题时,我百思不得其解。同事敏佳帮我想了一个特别好的例子:这就好比一个遭到强奸的人好不容易把对方放倒了,看到对方奄奄一息,难道还要为其做人工呼吸么?肯定先选择逃跑啊。要准确判断对方的身体状况,理智实施救治方案,实在有违常理,缺乏期待可能性!可惜,直到辩论结束,对方也没有问我这个问题。

    比赛当天,我特意涂上闺蜜送的口红,打好领带、戴好检徽、扎上马尾,像是要出庭支持公诉那般郑重其事。我抽到的是10号,最后一个出场,看着同事们披荆斩棘、高歌挺进,敬佩又羡慕。候场时,发现有人一直回头看我,定睛一瞧,正是对手阮律师。我们彼时相视一笑,他调侃道:一会儿场上下手轻些。我笑答:彼此彼此。

    第九组进入自由辩论环节时,阮律师扭过头说,我们可以上场了。我说,等反方结辩开始再走也不晚。他笑笑说,自己走路慢,先过去了。

    其实,从候场区到舞台不过30米。想必阮律师平时就是一个准时甚至提早到庭的、有责任心的律师。对于刑辩律师而言,经办一个普通刑事案件,关乎的却可能是一个人的一生、一个家庭的命运。因此,多些准备,早做安排,也会给其他人留下好印象。

    正式比赛的时候,当对方辩友看着我的眼睛阐述观点,立论说行为人偷欢被警告后准备了西瓜刀、有拿刀刺人这一实行行为且被害人最后因为失血过多死亡,我其实是信服的。我想起往日里,坐在对方位置上的自己,也是这样一腔正义誓要将罪犯绳之以法。而那天,第一次坐在辩方的位置上,我需要换位思考,作为辩护人该如何应对。

    自由辩论环节,双方你来我往,没有冷场或卡顿。同事赛后点评说,我们这场笑点、掌声最多,大约是因为双方“路子”契合,加上最后一场评委观众都比较放松的缘故。我完成结辩的时候,对手也在为我鼓掌。这真是一场互相成全的君子之辩。

    后来我以初赛第三的成绩入围决赛,赛制也从预选赛的1对1升级为4对4。

    这次检察官代表队是正方,认为行为人构成贪污罪。律师代表队是反方,认为行为人不构成贪污罪。律师队不正面回答行为人是构成挪用公款罪还是无罪,只说不构成贪污罪。双方围绕犯罪主体、职务便利、非法占有目的三点展开辩论。

    其实真实的庭审和辩论赛场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一是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通常单枪匹马,履行辩护职责的律师也少有四人同行;二是庭审会围绕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同时展开调查,辩论赛场往往默认程序合法;三是庭审中的变数更大,辩论赛场往往围绕较为集中的几个问题展开阐述。所以,比赛从来不只是为了比赛而已,更是为了应用于实践,见之于庭审。

    辩论赛结束后,为我鼓掌的阮律师荣获“优秀辩手”荣誉称号,我由衷地祝贺我的这位对手。同为法律人,我们怀着同样的法治信仰,共同为法治中国建设添砖加瓦。


    作者:贝壳,一枚喜欢写字的90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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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白雪的心灵小栈:法律就需要你们这样的正义之士,为你点赞👍
      • 白雪的心灵小栈:先恭喜你,真棒👏👏
        白雪的心灵小栈: @贝壳的麻辣天平梦 真好,愿你越来越好🌹🌹
        贝贝壳壳: @白雪的心灵小栈 来简书半年多也就写了半年多,而这半年也是我进步最快、变化最大的半年。一边写作一边比赛一边记录一边认识新朋友,良性循环。谢谢你😊
      • 贝贝壳壳:第一次写约稿,本文刊于《法制日报》2017年9月4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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