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股东将股权处分给第三人,并且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其转让行为合法有效。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
股权转让后,尚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仍将登记逾期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受让股东以其对...
核心焦点: 1、股权善意取得的条件 2、实际股东权益保护 关于股权善意取得的条件 一是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不一致. ...
股权代持是股东之间常见的持股形式。投资人因为自身原因,或者因为公司的限制,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持有自己的股权,而...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股权登记一方单独处分名下股权,不属于无权处分。 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股权即便是夫妻共有财产,股权...
本文来自纳百川股权研究院,点此查看原文链接 一、股东股权转让包括哪些权利的转让? 答: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
什么是股权代持? 股权代持是指实际投资者(又称隐名股东)向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但不以自己的名义作为该公司的...
股权代持协议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经协商一致,由他人以其名义代替实际出资人显名于股东名册和股权登记机关处,由其代实际...
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那么,未经其他股东同意对外转让股权的,如何认定转...
本文标题:名义股东处分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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