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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想怎么折腾?”
“翻越五百公里的山和水去睡你。”
其实,她与他都明白,横在他们之间的距离岂止五百公里。
他叫阿頻,是她捡来的朋友。曾有段日子,她疯狂的迷恋他,像多年前迷恋教官一样,那种爱而不得,弃而不易的情感像蛊,被种下的人要忍受蚀骨的痛。
六月初,阿頻去了成都,她想过要奋不顾身追随他的脚步,跟他在成都来一场偶遇,那样他们或许也可以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开启一段浪漫的旅途。然而终究还是败给了自己,她何止一次的想要见他一面,最后却一次次被自己的胆小懦弱伤的体无完肤,不得不打消那样疯狂的念头。
“有没有礼物可以收的,不是吃的就行”
这是阿頻去成都前两天晚上,她对他说的话,那时他告诉她说自己要去成都了,去散心,是抽风了突然想去看看所以就订了机票酒店。
“我看看吧”
对,阿頻说要看看,因为她想要一个方便携带的他送的礼物。他去台湾旅行那一次,给她带回了台湾的特产,邮寄到公司,同事们好奇,无奈打开被大家一抢而光,只留下了一盒茶叶,她留下一小包茶叶,剪下漂亮包装盒的一段,制作成书签放在盒子里,偶尔会拿出来看看,顺便感受一下当时的小欣喜。
“送我书签就可以”
她喜欢买书,更喜欢买书签,十几年前就喜欢,也曾收集过各式书签,但不知为何,就很想要他送的,大概是想要给自己留一个不易为人发现的念想。
“没有书签,回头我看看自己制作明信片送你”
这句话大概是这样的,聊天记录被她不小心删除了,这不一定是阿頻的原话,但表达的是一个意思。她当然更喜欢他制作的明信片,他可是设计师呢,相比较买来的书签,亲手制作的明信片应该才是最好的礼物,即便不专属于自己,她想那又如何?是他送的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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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她想见他,又怕见他。想是因为两人认识很久了,见面理所当然,哪怕只是普通朋友,见一面也无可厚非。怕是因为自卑,网络与现实的差别有多大,“见光死”三个字足以诠释,怕他失望,因为她不是美女,没有好身材,没有好容貌,试问天下哪个男人不爱美女,毕竟那种身材好长相好的女子自古就备受男子的青睐。
“我们只是见面而已,见面又不代表约炮,朋友之间应该不至于太在乎对方的颜值,毕竟我们还算谈的来”她总在心里这样自我催眠,然而事实证明,这种催眠法无疑是失败的。
阿頻的成都游记写完了,发来链接让她看,她坐在湖边认真的看每一个字,事实上他确实有够粗心大意的,从平常聊天的时候就能看出,因为错别字对她来说像是白墙上的蚊子血那么醒目,那么让她难以接受,截图,备注,将修改意见发过去,他自然接受,随后修改。她想自己真是个没原则的人,对别人发来的错别字总直接跟对方说下次注意些,对阿頻她却有足够的包容心,丝毫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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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十六是阿頻的生日,她忘记了,是因为还不够上心,亦或是因为别的原因,她丝毫没有感觉到今天有何不同,从他的朋友圈得知,却也只能在微信上给句祝福,不能送什么生日礼物,她送过三只松鼠坚果礼包,送过红色书写本,那本子她也有,他的怕是早已丢了吧?每看到自己的她就会这样想。
爱情呐,你究竟是何模样,世间的人们有没有见过你的真面目,她常这样想,也常回忆自己有没有见过爱情本尊,然而无果。
她想,此生,若她和他互不厌倦这种情谊,见不见面也不是最重要的了。但她知道,有生之年,想见他一面总还是有机会的。
见面,给对方一个拥抱。
不见面,互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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