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竹马也不过是相忘天涯

作者: 温蔚 | 来源:发表于2017-07-21 15:07 被阅读0次

在我所有读过的诗里,我最初动心的便是: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不错,我有一个竹马朋友,掐指一算,未见他,已经是第15个年头。

我12岁那年,还是传说中别人家的孩子,拿到县城里最好的初中的通知书的时候,我本以为我可以离开那个小村庄,去我梦想中的大县城了,可是我妈固执地毁了我的前程,理由是我还小,她不放心我住校。所以,我在六年级刚刚兴起的第一年便赶了个时髦。

我就这样被迫读了六年级。同班的都是些因成绩不好没考上初中的小孩子们,所以,毫无悬念地,我又无聊地成为第一名。我觉得生活突然前所未有地没劲了,因为不论我学不学,我都是遥遥领先的那一个,因为放眼整个班级,我竟然找不到一个对手。无敌,是一种寂寞。

这种百无聊赖的优越感持续了大概一个月的时间。就在某一个周一的早上,我正站在树下指挥同学们打扫卫生,班主任带着一个少年满面春风地走来。反正,在我记忆中,他从我身旁走过时,那古老的法桐都落得美妙了些。

这个叫姜禹偁的少年,刚从县城初中退学,因为生病休学了一段时间的他就这么不知道主动还是被迫地成了我们班的一员。我记得那天,他穿了白色衬衫。

在他刚到班里就被授予班长和数学课代表的职位的时候,我就知道来者不善。虽然我从来都未觊觎过这些。

而且,作为班里惟一一个协助老师写各种黑板字的姑娘,我对被一个初来乍到的同学分担“重任”的事情还是有些耿耿于怀的。虽然,在那之前我并不觉得写黑板字是一件多么荣耀的事情。

果然,那次的期中考试,和我一起站在领奖台上,接受全校师生瞩目的,就有他。从那以后,我再不能高枕无忧地吃喝玩乐了,甚至还有了些枕戈待旦的危机感,可即便如此,也只能勉强和他打个平手。

作为班里的班长,在他连同学都还没认识完的时候就被委以许多重任了。每天自习时间把说话的同学的名字记录下来就是其中之一。而我就是那个总和同桌聊得火热的姑娘。我的同桌叫叶嘉敏,是个活泼可爱的姑娘。她和我一样爱看《还珠格格》,爱看《倚天屠龙记》。我们总在自习课上聊赵敏和张无忌,聊是喜欢紫薇还是喜欢小燕子……不幸的是每次我那个可爱的同桌总是榜上有名,成为被批评的对象,我却一次次幸免于难。话说,我倒不是觉得凭自己受宠的程度可以被老师放过一马还是怎样,豁达如我,是不会在意这些“浮名”的,我觉得,我还是要凭实力屹立于天地之间的!

然而并不是谁都这么早惠,有一天,叶嘉敏终于在沉默中爆发了:“为什么你每次都只记我自己的名字,难道我是自己说话吗?”她冲着江禹偁,一脸怒火。

我这么冰雪聪明,怎么猜不出她的言外之意,只得默默地低了头。

这时已有同学开始在下面窃窃私语,“我……我没有看到。”江禹偁一张脸胀得通红。

自那以后,叶嘉敏便鲜少与我讲话,而江禹偁的那串名单上,亦从来未曾有我。

有次我因在家看剧而忘了时间,想到班里一群人等着我去板书的时候,我第一次有些着了急。当我急冲冲跑到学校时,看到了等在门口的江禹偁。

“我……我今天忘了时间。”我低着头,像一个做错事等着被批的孩子。

“没关系,我家离得近,以后我可以先替你写。”

我抬头看了看那张真诚得脸,心中所有的敌意在一瞬间溃不成军。

他的字写得漂亮,无论是黑板字,钢笔字还是毛笔字。我很没出息地借自己语文科代表之便,每次都偷偷看他写的作文,看他写的大楷。越对比越觉得自己那点优越感在他那里简直是不堪一击。所以,当他那天翩然而至突然说:“辛蔚,以后我们写板字的时候,下面的人抄两个人的行吗?”的时候,我是有些是受宠若惊的。

从那以后,他在讲台上的时候我就在下面兴致勃勃地写两个人的作业,我在台上的时候,他就在下面奋笔疾书。所以,我总能在自己的本子上看到他的字迹,也会为了与那潇洒飘逸的字体更配而努力把字写得好看些。

他坐在我后面,相熟之后,也常常玩笑。一次课间我们在抢夺什么东西,我刚伸手抓过,他的那只手就稳稳地覆在我的手背上。我腾地放下东西,一张脸烧得绯红。

他的祖母来到班里的时候,是在一个中午。那个我们都识得的老教师一进来就一脸慈爱地问:“谁是辛蔚?”我柔柔地应了一声。那是一个严厉精明的老太太,她一步步走过来的时候,空气死一般地沉寂。然而她只是捧着我的脸看了看,便一言不发地走了。我回头,却发现江禹偁不在。

那是2003年的4月,突如其来的非典阻断了一切教学。我们被通知在家里自行复习,十一二岁的孩子并不懂得这些天灾人祸,只是日复一日地等着学校分配的老师下乡给我们测体温,等着不知何时才可以恢复正常的上学、放学。

再见到江禹偁的时候,已临近毕业。他拿给我一套海淀区的卷子,说里面的题还不错,要我好好准备考试。

我妈带着我去考了县城里所有数得上得初中,我也不负众望地拿了一个又一个通知书。可是,我再也没见过那个叫江禹偁的男孩子。

后来,后来的后来,我都不止一次设想过我们再相逢时的画面,然而那一天却遥遥无期。

现在的我已可以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偶尔也会去练练毛笔字,也不知不觉就养成了以字识人的习惯,可在我心中,所有的字里,唯他的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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