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周末,大家都回到老家看望老人。赵先生的兄弟姐妹人数较多,虽然没有都回来,但也济济一堂。坐着聊天中,我又被问到为啥买的房子住不上?
我说开发商还没有验收备案收不了房。他们又问那到底啥时候能住上?我说已经走了法律程序,等着呢。大家都很不理解为什么别人住上了,我们就不行。听到我解释按照签署的合同,只有验收后交付接受的行为才是合法的,而大部分业主没有查验就收房,然后因为迟迟办不了产权证再去政府部门上访,其实是不合法的。因为你自己也违法了啊,当你不按照合同约定,听信开发商单方说法,而不是认真核验并遵照合同中约定的关于收房部分的条文执行,从法律上可以理解为你愿意这样做。然后等住进去,才去关心办理产权证书的事时,发现有问题了,再去政府部门信访,而政府部门把办理产权证的时间缩得再短,其实也不能解决问题。因为没有验收的商品房就谈不上后续的交契税和大修基金等手续,更谈不上去办理产权证。太原市大部分的小区都是如此情况。作为一个学法,执法,守法者,我自己没法那样做,要不就明知是坑,我也认了,主动跳进去,要么就像我现在选择的,完全依照合同执行。大家都无法理解,还问我那你这样做能有什么好处?都觉得随大流就好。
我能理解大家的好意,也很清楚目前国家的执法现状。作为升斗小民,肯定是更愿意通过事实来判断走哪条路更适合自己,但我想,每一点法治进步的背后,都一定是由一群人的坚持推动的。还好,不是孤军奋战,我们小区有几十个业主没有随大流,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们在行动,很艰难,但我相信,法律的曙光会冲破云层,为所有期待公平正义的公民带来温暖!
明天开始,我就写买房维权记,把这段历程与大家分享,也期待各位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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