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唐朝·张怀瓘《书断·王羲之》:“晋帝时祭北郊,更祝版,工人削之,笔入木三分。”诗句: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郭沫若评价《聊斋志异》
释义:相传王羲之在木板上写字,木工刻时,发现字迹透入木板三分(1厘米) 深。形容书法笔力刚劲有力,现多比喻文章或见解深刻、透彻。
【成语故事】
晋朝大书法家王羲之,字号逸少,是东晋书法家王旷的儿子。七岁就擅长书法,十二岁看见在他父亲枕下的前代的《笔说》,他偷来读。父亲说:“你为什么要偷被我秘密收藏的东西?”王羲之却笑着不回答,母亲问:“你看的是用笔法吗?”父看他年纪还小,担心他不能守住秘密,告诉王羲之说:“等你长大成人我再教你书法。”王羲之跪了下来说:“就让孩儿看看这书吧,长大再看就耽误了孩儿幼年的美好才华与发展了。"父亲很高兴,于是立刻就把书给了他。还不到一个月时间,(王羲之的)书法就有了很大进步。
卫夫人知道后,告诉太常王策说:“这孩子一定看过用笔诀窍,最近看见他的书法,就已老成大器。”流着眼泪说:“这孩子将来名声一定超过我。”
东晋明帝有一次要到京都建康北郊覆舟山祭祀土地神,让王羲之把祭文写在木制祝板上,再派人雕刻。刻者把木头剔去一层又一层,发现王羲之的墨迹竟渗进木板深处,直到剔去三分厚才见白底!刻者惊叹其笔力雄劲:“竟入木三分!”后“入木三分”成为成语,比喻书法功力好或分析问题透彻。
三十三写了《兰亭序》,三十七写了《黄庭经》,写完后,空中有人语说:“卿的书法都感动我,而况世人呢?我是天台丈人”。天台丈人称王羲之的楷书胜过了钟繇。(本句意或为“王羲之自认为自己的楷书胜过了钟繇”)羲之书法多数不是一种字体。
【名人故事】
王羲之,字逸少,晋朝时会稽(今浙江绍兴)人。他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书法家之一,因为他曾经做过右军将军,所以后人又称他为王右军。他博采众长,开创了一种独具一格的书法风格,被后人喻为"书圣"。
入木三分
王羲之的字写得这样好,固然与他的天资有关系,但最重要的还是由于他的刻苦练习。他为了把字练好,无论休息还是走路、心里总是想着字体的结构,揣摩着字的架子和气势,而且不停地用手指头在衣襟上划着。所以时间久了,连身上的衣服也划破了。
他曾经在池塘边练习写字,每次写完,就在池塘里洗涤笔砚。时间一久,整个池塘的水都变黑了。由此可以知,他在练习书法上所下工夫之深了。
据说他很爱鹅,平时常常望着在河里戏水的鹅发呆,后来竟然从鹅的动作中领悟出运笔的原理,而对他的书法技艺大有助益。
有一次,他到一个道观去玩,看到一群鹅非常可爱,便要求道士卖给他。观里的道士早就钦慕他的书法,便请他写部《黄庭经》作为交换。王羲之实在太喜欢那些鹅了,便同意了。于是王羲之给观里写了部《黄庭经》,道士便把那些鹅都送给了他。
还有一次,当时的皇帝要到北郊去祭祀,让王羲之把祝辞写在一块木板上,再派工人雕刻。雕刻的工人在雕刻时非常惊奇,王羲之写的字,笔力竟然渗入木头三分多。他赞叹地说:“右军将军的字,真是入木三分呀!”
王羲之(公元303-公元361年,另说公元303-公元379、公元307-公元365、公元321-公元379年),字逸少,东晋琅琊临沂(今山东临沂)人,后迁居山阴(今浙江绍兴)。他出身于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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