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证函事件

作者: 思妈2012 | 来源:发表于2024-01-29 11:43 被阅读0次

    今天上午,物资部的孔主任拿着事务所寄来的询证函来到办公室找我。这份函件是某厂家委托事务所发给我公司的,主要询证与我公司的往来款项。

    孔主任告诉我,这份函件原本是寄给物资供销分公司的。

    我解释说,物资供销分公司已经在2022年注销了,所以这份询证函是无效的。

    孔主任说:“我当然知道物资供销分公司已经注销了,但是对方可能并不知道这个信息。注销后,相关账目已经合并到总包公司,孔主任希望我们来协调这件事。

    但我当时没能理解他的意思,进一步指出,仅仅提供应付账款的余额并不够,应该具体到每个项目。因为我们的不同项目是由不同的会计人员负责管理的。

    孔主任回应说,涉及的项目只有一个。

    我建议将询证函交给原先负责物资供销分公司账目的芳。

    孔主任表示芳现在不在,让我帮忙转交。

    我提议直接把询证函放到芳桌上,我来告知她。

    就在孔主任把询证函放到芳桌上时,芳恰好走了进来。我兴奋地叫她:“芳,孔主任找你!”

    孔主任将询证函交给芳后对我道了谢。

    事后反思,如果重来,我应直接接过询证函,查清总包公司的账目,了解是哪个项目,再将询证函交给相应的会计或通过留的事务所号码,告知事务所物资供销分公司已注销,以后发函至总包公司。这样似乎更能体现出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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