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代里,每个人都被电视、电脑、手机包围。这大、中、小的三块电子屏幕,成为我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也成为越来越重要的阅读方式。
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像被温水逐渐煮熟的青蛙一样,在温暖的水中逐渐适应了新的生活,从而彻底抛弃了阅读。
我们往往会忽略以下三点:
第一,获得信息不等于阅读
信息是客观的,也是零散的。一条信息真正发挥作用,需要人们结合当时的情境,进行整合与判断。书籍不是简单的信息。任何图书在出版之前的加工环节,都会根据某个整体框架进行编辑,因此,每本图书无论内容好坏、质量高低,都是一部分信息汇总形成的知识。因此,阅读书籍的过程,是一个多方整合判断的过程,而阅读本身则是培养思考习惯、提高思维能力的办法。
第二,电子书与纸质书各自优势不同
电脑、手机以及IPAD上阅读的电子书,因其携带方便、结合影音等多种方式呈现,有着特殊的优势。电子书在很大程度上取代纸质书,是大势所趋。但是,纸质书和电子书的“较量”,就像电台、电影、电视、网络的三次发展一样,是欣赏形式的演变,导致对欣赏者群体的细分,会共同存在,而不会彻底取代。对成人而言,保存的常用书通常仍会选择纸质书。对孩子而言,纸质书的优势特别明显,起码有着如下三方面的优点:(1)对纸质书的翻页动作更为精细,能更好锻炼孩子、尤其是幼童未成熟的小肌肉群。(2)对视力的伤害更小。(3)儿童图书更易损坏,纸质书比电子书的耗费小。
第三,在电子屏幕上的阅读,更多是一种浏览、泛读的浅阅读
根据研究,因为屏幕对眼睛形成的刺激远远大于纸质图书,眼睛更容易疲劳。这种疲劳,会导致读者更加频繁地更换网页或翻动电子书页,尤其对于生理、心理都尚未完全定型的孩子而言,阅读难以深入。
因此,是在这样不可逆转的时代大潮冲击下,中国人历经这样漫长而艰苦的探索,重新发现了阅读,重新认识到了阅读的重要。
可我们管中窥豹地看一看其他国家吧——1850年,英国议会通过《公共图书馆法》,规定每1万人地区设一所图书馆等内容,那是世界第一部全国性公共图书馆法。迄今全世界80多个国家和地区先后颁布250多部图书馆法规。而中国于清末、北洋政府和民国时期,曾以政府及教育部名义出台过关于图书馆的规程,新中国成立后直到2015年,我国《公共图书馆法》状态是:征求意见稿。
我们的孩子,不能再等待。阅读,必须从今天做起,从我们做起。
《网侠龙天天》系列童书独具匠心地教儿童如何在网络时代立足,如何把网络作为工具积极自学。这些励志的成长故事,不亚于一剂“网络疫苗”,在这网络时代,应该向儿童特别推荐。
——朱永新(著名教育家、新教育实验发起人、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