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是美国第16任总统,杰出的演说家,雄辩家。他以辉煌的业绩、伟大的人格和卓越的口才,赢得美国人民的崇敬和热爱。
他青年的时候口吃,为了训练口才,他读书喜欢读出声,他常常徒步30英里,到法庭去听律师们的辩护词,看他们如何辩论,如何批驳谬误,如何做手势,回来以后也学他们的样子。
在没人的田野里,他把树桩及成片的庄稼当作听众,对它们大声演讲,锻炼自己的演讲能力,还经常练习发音,练习遣词造句,为他日后成为一位口齿伶俐,声音优美的演说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正是林肯在即兴演说上不断地刻意练习,成就了他著名的《葛底斯堡演讲》,演讲只有三分钟,却是美国文学中最漂亮、最富有诗意的文章之一。这篇演讲被认为是英语演讲中的最高典范,其演讲手稿被藏于美国国会图书馆,其演说词被铸成金文,长存于牛津大学。
林肯通过孜孜不倦的练习,成了一名出色的演讲家。他深谙即兴发表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性,他曾对年轻的律师说:“应该多多练习即兴演讲,培养自己在这方面的能力,即兴演讲是律师获得大众理解之道。”
简书在目前的法律行业,律师大都单打独斗,自己找案源拓展市场,除非自身有足够的资源,不然很难生存下去,所以这部分律师的即兴演讲能力就需要非常强。
律师是个说话的工作,讲得好不好,到位不到位,涉及到罪与非罪,工作效果的好坏。“会说话”是律师事关生存的首要问题。
如果你:
所里开会轮到发言,就会提前两腿发颤,手心出汗,心跳加速,面红耳赤;
和当事人说话时,脑海经常出现空白,往往前言不搭后语,频频使用“恩”“啊”“这个这个”等过渡性词条,让人不知所云;
得知自己只有1分钟时间展示10分钟才能陈述完的内容,你需要重新整理你的思路;
说来说去就那么几句话,“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如果要强调,那就是“本案事实确实十分清楚,证据十分确凿”,没有新意;
对付犯罪分子还缺乏足够的勇气和智慧,犯罪嫌疑人一辩解就慌,不知如何对付;
你需要在短时间内对实习律师进行工作指导,你需要事先整理好自己的想法;
面对被告人拒不交待,证据十分薄弱,如果没有获取口供,恐怕就要放人的窘境;
那么,你需成为一个“即兴演讲者”,在短时间内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并达到预期的目的。
市面上关于演讲技巧的书,多是在总结“成功演讲者”的技巧,却忽略了“即兴演讲者”的挣扎。
如何成为一个优秀的即兴演讲者呢?
美国亚马逊畅销书“Impromptu:Leading in the Moment”(中文版译为《即兴演讲:掌控人生关键时刻》)给出了一份完整有效的攻略。
简书在《乔布斯的魔力演讲》一书中,卡迈恩·加洛指出:“大量的练习让乔布斯可以在讲话时基本不用草稿。他在展示产品时,小心地遮住笔记,不让观众看见,但他从不会逐字逐句地念出来。”
所以,充分的准备是做好即兴演讲的最基本前提。
作者在书中为我们提供了多种场合的即兴演讲脚本,并告诉我们如何运用不同的技巧来应对各种即兴时刻。
不管是作为领导者需要讲话,亦或是会议发言、面试交流、电梯对话,甚至是社交敬酒、问答等,作者都提供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脚本。
跟随着作者的指引,通过刻意练习,就能抓住每一个沟通瞬间,掌控人生的关键时刻。
樊登读书会创始人樊登在本书推荐序里写到:每一个看似轻松的演讲者,背后都有着方法论和刻意练习的支撑。这本书,会是又一个给你带来改变的利器。
即兴演讲不是张口就来的,是可以设计的,在即兴时刻控制好内心的恐惧,做好准备以自然应对。
说话改变命运,希望每个读完此书的律师,都能掌握即兴演讲的奥秘,解决律师事关生存的首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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