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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强奸又怎么样,我又没成年。”

“杀人强奸又怎么样,我又没成年。”

作者: 我要飞向你的床对不起啦我睡坑 | 来源:发表于2018-12-31 08:44 被阅读18次

    “我没满十四岁,杀人不负刑责”

    这可能是小编今年听过最好笑的笑话

    11月19日,在陕西神木

    警方通报了一起极其恶劣的故意杀人案

    一名15岁的女孩

    被六名同龄人强迫卖淫并殴打致死

    最后更是被肢解掩埋

    截止目前

    警方的说法是已经全部抓捕归案

    但鉴于六名嫌疑犯都是未成年人

    最终结果很大可能是

    他们根本不会被判死刑

    小编知道这听起来很不可思议

    但,这就是事实

    无独有偶,美国一名10岁女孩涉嫌踩死6个月大的男婴,被控一级谋杀。

    女孩说,自己将婴儿摔到地上,为了阻止婴儿大哭,惊慌失措的她,不停地用脚踩宝宝的头。

    最终这名男婴因为伤势过重,在医院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对此,有网友留言说:

    “孩子才10岁,她懂什么啊,一级谋杀罪?不至于吧...”

    是啊,她才10岁,就亲手杀死了一个比自己还要小的孩子,这样也能被原谅?

    只因为她小吗?不!

    我想说:任何人做错事情都要付出代价,孩子也不例外。

    01

    孩子去世后,父亲伤心欲绝,在采访时悲痛的说:“我无法原谅她,在我眼里他不是10岁女孩,而是杀死我儿子的凶手!”

    是啊,为什么孩子犯错就该理所应当被原谅呢?

    正如电影《告白》中有句台词所说:「如果你是邪恶的,那我又何必提醒你只是个孩子,人性的丑恶有时候真的与年龄无关。」

    在生活中,每当孩子犯错时,许多家长都会这样说:

    “他还是个孩子,算了吧”

    “你跟个孩子计较什么?”

    “他还小,做错事很正常”

    “孩子”的身份并不是可以犯错的理由,家长帮孩子开脱责任也只会“助纣为虐”,让孩子无法明黑白,辨是非。

    记得在2004年,黑龙江通河县某山村,一名14岁男孩,强奸了同村一名14岁女孩。

    女孩父母知道后,愤怒找上门,男孩家长却说:“孩子才几岁啊,只是闹着玩而已,没那么严重。”

    双方因为此事争执起来,男孩家长担心此事闹大,于是赔偿了女孩父母医药费,将他们打发。

    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却没想到一周后,男孩夜闯女孩家中,将女孩的父母活活捅死,足足捅了19刀,最终因为情节恶劣,男孩被判无期徒刑。

    作家于青曾说:

    “当你不把一个孩子当作完整的独立思想体看待时,孩子也会觉得自己用不着拥有理性,不用为自己的举动负责,更不用考虑他人的感受。”

    “还是个孩子”这种话,本质上是家长对孩子的一种纵容,让孩子逃避责任和教育,而这样的纵容,只会把孩子推入更深的深渊,犯更大的错。

    即使家长能包庇孩子一时,却也包庇不了一世,他们终究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02

    根据《中国教育发展报告》白皮书显示,近年来,我国犯罪趋势呈低龄化,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屡见不鲜,例如:

    2012年,广西13岁女孩,因嫉妒同学比自己漂亮,把同学约到家里,残忍杀害并肢解尸体。

    2015年,湖南3名学生在当地小学宿舍实施抢劫,用木棍殴打女教师,并将她用毛巾活活闷死。

    2016年,承德县16岁少年,在超市买东西与店主发生争执,一怒之下杀了店主一家三口。

    今年6月,湖北13岁少年尾随女同学进入电梯,挟持她到一个空房间,强奸并划伤她的身体。

    为什么这些孩子小小年纪就能犯下如此可怕的罪行呢?

    有人说,这正是因为他们每次犯错,都有家长的“包庇”,所以他们就认定,即使自己做出任何荒唐事也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难道孩子犯罪真的不用负责吗?当然不是!

    记得曾在2013年12月,一个未成年人变“杀人魔头”的新闻,震惊社会。

    就读于山东省一所警察学院的14岁学生扈强,2013年7月,持刀将同学捅成重伤,在案子鉴定期间,他再次持刀将另一名同学捅死。

    本来,扈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但在死者亲属强烈要求对其从重处罚,法院决定改判扈强无期徒刑。

    所以,孩子犯罪并非全部从轻处罚,有些错,不值得被轻易原谅,同样会被法律严厉制裁。

    未成年不该成为孩子罪犯的“免死金牌”。

    03

    很多大人在孩子犯错时都会说:算了,就是一个孩子,有什么好计较的。

    但我认为恰恰相反,正因为他还是个孩子,还处于培养认知的过程中,如果不能让他明白自己行为的是非对错,一旦形成人格,后果往往不堪设想。

    而以下这些家长面对孩子犯错时的做法,就让不少网友为其点赞。

    例如,重庆一名9岁男孩因为迷上了一款手游,偷拿奶奶2000元来充值买装备。

    被家长发现后,没有打他或是骂他,而是惩罚男孩自己去捡废品来还奶奶钱,让他明白赚钱有多不容易。

    男孩在采访时说:收废品很累,也知道想要还完2000元还有很久,但在此之前,他都不会再进行任何娱乐活动,直到钱还完为止。

    再比如,国外一位母亲得知自己女儿欺凌患癌同学后,就把女儿的头发强行剃光作为惩罚。

    当女孩受罚后,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向曾经欺凌过的同学道歉。

    孩子犯错,一定要受到惩罚,既不袒护孩子的恶,也不纵容孩子的坏,让他明白,哪怕你是个孩子,也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曾看到这样一句话:孩子是天使,没错,但别忘了,他也有成为恶魔的可能。

    如果在孩子犯错时,那些细小的“恶”没有被重视和扼杀,反而一点点积累起来,“小恶”就会变成“大恶”。

    正如那句话所说:孩子之所以是孩子,不仅因为他们没有自我保护能力,还因为他们对作恶毫无自控能力,你不告诉他那是恶,他就能把别人逼死。

    所以,不仅要让孩子明白正确的是非观,学会尊重他人,敬畏生命,更要让孩子明白作恶有代价,世界不会因为孩子还小,就轻易原谅他。不包庇孩子的“恶”,才是对他最好的教育!

    小编嘚不嘚:

    在2018年的今天

    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

    根据中国司法大数据显示

    2016年全国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35743人

    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重为2.93%

    而现行法律对未成年罪犯的判决结果

    也常常引起大量争议

    有人说一切都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锅

    其实并不是这样

    真正规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

    应该是刑法才对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但这并不影响我们思考

    在法律的思考里

    或许是想给未成年人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是对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一种宽容

    但是

    这种宽容最可怕的地方在于

    一旦出现了第一个懂得利用法律漏洞的人

    那么就会像打开了潘多拉盒子般

    迅速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其实现在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已经是几十年前修订的了

    但现在的14岁儿童

    有着通过网络大量接触外部世界的途径

    心志和体魄也更加早熟

    和几十年前的14岁儿童已经完全是两个物种

    法律对未成年人提供的保护

    最后却反而成为了他们作恶的资本

    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作恶,就必须受到惩罚

    而不是因其年龄幼小就对其宽容

    法律拯救了加害者

    那么死去的受害者

    又由谁来拯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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