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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茜女士的日记-一双棉拖鞋

凯茜女士的日记-一双棉拖鞋

作者: 老绵羊七夕 | 来源:发表于2018-12-13 16:44 被阅读23次

    南方的天气终于也开始见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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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顶着凉风回到家里,双手已冻得又冷又僵。我欲换鞋子进屋,但门口摆着的还是夏天的凉拖鞋,那塑料制的僵硬的凉拖鞋,让我还未将脚伸进去,就已经在心头凉了一截。

    英俊的幼童走到门口来迎接我,却不料他的脚上穿着一双粉红色的棉拖鞋,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双鞋子已经整整十五年了。

    幼童是男孩,我家的男孩向来都祟尚蓝色,为何他脚上穿的却是粉红色呢?因为他穿的是他妈妈多年前穿过的鞋子。

    凯茜女士的日记-一双棉拖鞋

    十五年前,我初来南方城市,除了他之外,别无一个亲人。我白天到处找工作,晚上才回到家里。至于家,那是与他一起同居的狭小的爱情安乐窝,虽狭小却温情。年轻,我们总是浑身都有使不完的激情,年轻,却是穷困潦倒为生活之计双脚总也不能停。

    那时是不顺的,他在市区,我却在郊区找到一份工作,每个周一,很早就起来,到路边等一辆最早的班车,赶到公司,周六下午又在公司门口等一辆顺路的班车,回到他的出租屋。

    我每周有五天时间住在公司宿舍里,只剩下短短的两个夜晚才能与他寻片刻欢娱,那是我极其不情愿的。我如此年轻有活力,恨不能天天赖在他怀里,不然,我断不会离开家乡,放下对我牵肠挂肚的父母,来到遥远的他乡,追随他走向五湖四方。但走向五湖四方又何妨?只要有他在身旁,我去哪里都活泼乐观,我做什么都任性坚强。可是我分明决定与他双宿双守了,我却要再一次与他一双劳燕又分隔两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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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一点也不喜欢那份工作,我也不喜欢那个地方,你能见到的我,本是青春活跃的,我却又是沉默忧郁的。

    却不料那时,公司有个有业务上有往来的男孩,看到了我。他一要到我的手机号码,没过两天,发了一条信息给我,只说了三个字:“我爱你!”

    男孩名叫丁丁,我至今记得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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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他爱我,不问我叫什么名字,不问我今年几岁,也不管我是哪里人。他每次去公司办业务,他老板和我公司的老板在里间谈,他就坐在外间的沙发上,一直幽幽地看着我,不管我在忙碌着,还是我静静地坐在我的工作间,他的眼睛总是追着我不放。

    我不觉得他讨厌,真的不。我相信任何年轻女孩子,即使在自己有爱人的情况下,哪怕心里很清楚自己一生只需要拥有一个最爱,但若是还能被其他男孩青睐,心里还是会有虚荣心作怪的,诚然,我也不例外。

    所以,我不排斥丁丁,我撇开他的眼神,但我接受他的问话。他按捺不住,问了我很多问题,我是哪里人,我今年几岁,我来南方有多久,我在这里有没有亲人。当我将他所有问题如实作答以后,他显然兴奋异常,因为发现我不仅与他是同乡,我竟然还与他同年同月同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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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我猜测,他可能更“爱”我了。

    但我不爱他。

    我告诉他我有男朋友,但他忍不住,还是不断来找我,但即使他来找我,我还是一样风雨无阻每周要回男友的出租屋。

    我仍然,每周末回到家里,与男友如胶似漆,回到公司,总是不断看到男孩,他对我总是既无奈又欢喜,他那时再看我,眼神里不仅只是幽幽,眼神里还有忧伤与哀怨。大概爱到得不到都是这样的心情。可是,如果真的决然与我断绝往来,却又下不了狠决心也控制不了他自己,单恋,估计一般都是这样的惆怅与悲戚。

    这么多年过去,我之所以现在写文章,还能将男孩暗恋女孩的心思透视得一望而知, 自我年轻的时候,我就已经经历过,就已经全然懂得了。

    我当然不会与丁丁有任何瓜葛有任何可以凭空想象的结果,我的爱情,在我十八岁的那年,就已经注定了因果。我是一个专情的人,不容易对男人产生感情,哪怕他再优秀,哪怕他对我再好,但我,追求的爱情,一定是我爱他在先,他爱我在后,如果我要选一个人结婚,那么,最先决的条件,是我必须爱他,至于他是不是足够爱我,可以放在第二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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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会跟丁丁走,绝对不会,我只是不讨厌他,仅此而已。

    我在那家公司,待了难熬的两个月,丁丁找我,再也不及开始的频繁了,而我,还是一样的孤单和忧郁,最后,我离开了那家公司,回到市区,而丁丁,从此以后再也寻我不到。

    我毅然决定回来,他也很开心,一来,不必担心我一个人住在外面没人照顾,二来,跑来跑去确实辛苦。虽然他没有接我,我自己坐班车回来的,但为了庆祝我勇敢地辞职勇敢地回家,他买了来礼物来犒劳我,就是一双粉红色的棉拖鞋。

    十五年前,我正是在九月初来到南方的,找了一个月的工作,十月底才尘埃落定,在那家公司工作两个月,刚好十二月底。那年的冬天也与今天一般冷了,所以,他恰恰给我买了这双棉拖鞋,为了给我御寒。

    他是知道我喜欢粉粉色的,更知道我一双脚小,也知道我的不死少女心,就是要那粉嫩粉嫩的颜色,就是要那卡通毛绒绒的娃娃。

    他像个大人疼爱孩子那样,柔声地对我说“看我给你买什么了?”我一打开塑料袋,看到这么一双可爱的鞋子,脚放进去,不大不小,不长不短,仿佛把捏了我脚的尺寸再特制出来一般,如此合脚,如此贴切。鞋头是一个粉粉的兔子,坠着两只毛绒绒的耳朵,格外动人可爱。而那软绒的料子,又是如此的柔软如此的温暖,瘦小的脚被包裹在里面,像是冬日里迎来的第一抹暖阳,我一刻也不愿意脱下来了,并高兴得尖叫起来,随即搂着他的脖子对着他的脸左亲了一口,又右亲了一口,搞得他也哈哈大笑,如此大笑开怀,更像个无忧的小孩。

    我们在年轻时,总是不吝惜向对方表达自己的情感,说柔情蜜意的话,给会意开朗的笑,一言不合就嗤鼻瞪眼,一拍即合便上床。如果我真的生气了,我会将房门打开,假戏扮演着要将他买的烂鞋子丢出去,又假正经地扬着言:“跟你混就是我傻,我要扔掉你就像射箭投靶,如同扔掉这双鞋子一般潇洒。哼!”

    他缩在床边,一脸邪恶的笑:“那可真把我给吓死了!”

    那时就是这样的天真和单纯,我以为,我可能永远不会长大,我永远只是个小女孩,永远成不了大女人,却不料,时光飞逝,多年过后,我的孩子也已经长成了大人。

    我眼前的这个小小大人,他的脚已与我年轻时候一般大了,小巧的粉红色棉拖鞋,因为年陈久矣,早已褪色陈旧,不见昔日的艳色,可能柔软度较往昔也早经大大逊色,可是在这深冬之际,还是一样可以御寒,还是一样可以让心温暖。

    我靠近他身边,蹲下身来,用手拨了拨鞋子上的兔子头,这么多年过去,兔子的模样还是完好无缺,耳朵曾经断过一次的,我又用针将它缝合在一起。鞋底垫子又脱过胶,我曾拿到补鞋摊边修整过。这么多年过去,虽然之后我再也没穿过它,但也没舍得扔掉它,不知幼童自己从哪里翻出来的。我将儿童搂住,一边亲吻他一边夸赞他:“你的鞋子好可爱,就像年轻的妈妈和现在的你一个样,可是你从哪里找出来的呢?”

    “是奶奶找出来的。”孩子如实回答问题。

    是了,冬天到了,妈妈没有提前准备,但是奶奶的关怀总是如期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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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脸埋在他小小的肩膀上,竟生起一股惆怅,亲情已浓,爱情过往,年华老矣,不复想像,我似乎感觉我自己,再也找不回当初的模样。

    我想,我们永远都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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