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这篇文章时,窗外正飘着零星的雪,屋里放着轻柔的音乐,外面整个世界很安静,在那么一瞬间,我想到了张岱的《湖心亭看雪》:大雪三日,张岱独往湖心亭看雪,遇两陌生人,一见如故,强饮三大白,离开时方知二位是客居的金陵人。
这是怎样的人生情怀,这是何等的快意生活!我们又何尝不想在外面的小酒馆,刚温好酒,两陌生人进来,选择旁边座位坐下,饮尽杯中酒,方说:"兄弟,你好。"颇羡慕这种似是故人来的感觉,更喜欢这种江湖豪气。而现代人彼此疏离的关系,越是熟悉反倒越顾忌对方的感受,失去了人生很多的乐趣。
室内酒已温,窗外雪花飘,乱风频敲窗,似是故人来。
在很多平台更文,真遇上几个文友,虽未谋面,但却很交心,读他们的文字就会觉得很亲切,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们在陌生的城市偶遇,会否留下豪饮三碗酒。
飞扬
飞扬,和我是同乡,年龄应该相仿,擅长写小说。他的小说直击现实,很有带入感,能够让你进入情境,去观照,反思这个社会的诸多问题。
我看飞扬的第一篇文并非他的小说,而是他的一篇关于《悟空传》的影评,他的文字立刻吸引了我。应该说我和飞扬这辈人该是《悟空传》的第一批粉,看了他的影评后,我又去读了一遍《悟空传》。电影,我没去看,我一直认为电影是一门遗憾的艺术,他没有文字来的直接、直观、透彻。
后来,看了飞扬很多文章,觉得似乎看到自己的影子,仿佛是另一个自己,都有着孤独纠结的青春,不堪的过往,还有此去经年之后的豁达与明快……
看了他的回忆录,才知我们是老乡,加了微信,有空就聊两句,没空就不说话,感觉也很好。
飞扬现在就职于苏南一家大公司,在苏州安了家,而我在故乡小城混日子,相距遥远,但我知道,有一点我们相同:我们曾经都是悟空,为自由而战,为理想而战,而现在是被现实砸进尘埃的中年大叔。
但这个世界我们来过,深爱过,不后悔,我们不在乎结局!
王二
看王二的照片,就知道他是走路带风,双眼带刀之人,混过江湖的人就该有江湖人的豪气。
王二求食于岭南一带,是自行车行业的专家,当年单车时髦时,王二工作是连天带夜,手不离酒,亦如江湖豪客手不离刀。他的文字中出现最多的元素是酒,一下子就吸引了我,能喝酒、善豪饮的人人品都不差,而我亦是豪饮之人。
只是我没有王二那样丰富的阅历,王二的文字中,出现频率最多的除了酒,还有庙堂,江湖,看得出来,王二在岭南工作创业也不是一帆风顺,有很多波折,好在,都被王二一一化解了。
王二重情,他的文字里有对逝去的师傅的怀念;有对父母妻儿的关心;有对知交的推心置腹。
还有,王二的字,俊秀飘逸,王二还说自己酒量很好,也不知我能不能喝过他。
如果有一天,我们在某个酒馆相遇,肯定会喝很多酒,他未必喝过我。
大马
大马,应该姓马,年龄应该不大不小,否则会叫老马或小马,但也说不准,单位有个同事叫我老杨,我上去就是一脚,我有那么大吗?我明明还没到四十,凭什么叫我老杨。
大马比较勤快,在美篇更新了很多文字,他说要写满500篇,然后分发给学生看,每天不重样。大马的文字很好,耐读,富有生活气息,语言走朴实厚重路线,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们都赞成写作要写生活,鄙夷华美空洞的文字,那种文字其实最无趣,读完不知他在写什么。好的文字应该自带光环,能让温暖,就如一个知性女子,越看越美丽;而华美空洞之文犹如浓妆的姑娘,一盆水让她变成鬼。
接触大马的第一篇文好像是《考研往事》,特别羡慕他的毅力和坚持,其实读大学时,我也曾经想考研,书买来,没坚持一星期就放弃了,然后陪舍友去喝酒了,陪女友去谈天说地了。人与人差距真大,大马用知识、书籍来丰富自己的阅历;而我用酒精来麻木自己的身体,用谈情说爱来证道!
大马应该是个暖男,一个女美友如是说。
"那我呢?"
"风骚!"她说。
我勒个去,估计这位美女会看到我写的这段话,希望她不要撕我。
喜老虫
喜老虫,一个油腻中年男,少毛发,现实中应该喜欢腆着肚子四处乱逛,遇到不平的事,会上窜下跳,一个永远长不大的愤青,这一点我喜欢。
老虫自诩文字游戏者,文字是需要仪式感的,他却要游戏文字,可见这人不太正经,当然用他的话说,男人太正经就没有女人缘了。
有一段时间,老虫想让我学他不正经,蛊惑我说可以增加我的魅力,讨美女喜欢。
我没听他的,因为再多美女喜欢我,我也不敢动,家中有虎啊。
老虫文字风格多样,文字算是中上,比我强那么一点点,但配图太辣眼睛。
其实不想写老虫的,但是红花还需绿叶衬,有老虫打底,我们其他几人总算站在月亮之上了。
好了,不说老虫坏话了,怕他那狡黠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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