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馒头是热的。庞维和走出红旗饭店的门来到路灯的背影处,捧着用草纸包着的馒头急不可待地啃了几口。
“香,还是城里的饭好吃。”
他喃喃自语道。爹蒸的馒头都是长方形老家叫它“卷子”,除了掺和了大量的玉米面以外,不仅口感像松散的糖酥,味道还有一股轻微的酸头。而这里的馒头形状又细又高外表光滑细腻,闻起来还有一丝淡淡的甜味,即使不饿也会食欲大增。
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还是胖妞给偷拿咸鱼那回品尝过的,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所以很容易记忆犹新。
直到后来庞维和才悟出其中道理,爹蒸馒头用的是上一次剩余面头做成的“引子”,城里人发面却早已开始使用酵母,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催化剂介质区别。而他不知道的是,爹手里已经不再有那么多力气将面揉的足够匀称,只是勉强拿捏到一块。
“等挣了钱,也给爹买几个拿回去尝尝。”庞维和暗暗在想。
一种潜藏于骨子里的卑微,让他不敢心存奢望天天都能有比肩城里人的这般享受。仅仅那些吃剩在盘子里直至最后倒进泔水桶的饭菜,就已经比老家的年夜饭足足奢华上几倍。
何况穷人家的年夜饭就是一个噱头,名堂叫的炸响却没有多少实质意义,跟几个司空见惯的重大节日比起来换汤不换药。除了两大碗让人吃到撑的饺子,仅仅多了爹用来就酒的那碟掺了一大半黄豆的水煮花生米而已。
两个馒头下肚饥饿感基本消除,庞维和精神陡然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怪不得城里人个顶个都是白白胖胖的,原来粗粮的作用只是用来果腹,如果每天都有这么香甜可口的馒头,连咸菜都是多余。
胡思乱想了一阵,还是逃不过今晚的主题。想当初大修厂劳服的一碗馄饨,让他想起小时候有娘在世时的慈眉善目。那个烫着大波浪的阿姨明显是个热心肠,要不要去她那儿碰碰运气?庞维和想到这里,抬腿朝西边走去。
大修厂劳服馄饨店就跟百货大楼隔着一条街,顺着红旗路往西走不过几百米距离。没走多远见眼前一片灯火通明,一排碘钨灯将四周照得亮似白昼。
原来大楼旁边的空地上好多工人正在掌灯焊接镀锌管支架,电焊机发出的弧光像下雨前一道道闪电划过寂静夜空,这一下勾起了庞维和的好奇心。
“这是咱城里修造的第一个大棚,建好之后要开很多服装店,相当于多了一个平民商场。”
不得不说,这个工人还真是万事通。而且他还告诉庞维和,这里是大修厂面向大众消费搞得第三产业。
“小伙子是不是想租房?我劝你还是算了吧,这里房租不是一般的贵。而且……”工人师傅翻了翻眼皮掂量了一下眼前这个毛头少年,从刚开始的平易近人突然变得不屑和轻蔑。
“不是啊师傅,我就好奇随便问问。”庞维和低下头跟这个会相面的电焊工道声谢谢,便转身离开。
到达馄饨馆却发现饭店早已经打烊,门口的玻璃上面贴着一张红纸,上书几个几乎认不出横竖撇捺的草体:
“营业时间,早六点——晚十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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