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时,会提前与用人单位约定好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双方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应当按约定履行双方权利义务。如一方想变更原合同约定内容,应当与对方协商一致,经对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合同约定的内容。那么,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是否有权给孕妇调岗呢?
大多数用人单位不太愿意留用孕妇,觉得孕妇在怀孕期不能正常上班,会降低用人单位的生产效益,同时又担心孕妇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件,所以,很多用人单位会在孕妇怀孕期将其辞退。
依据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必须要有法定或约定的理由、依据,反之,则构成违法辞退,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导致部分用人单位明明想辞退劳动者,但又担心构成违法辞退,就通过调岗降薪的方式迫使劳动者自己离职。
那么,用人单位给孕妇调岗合法吗?答案是否定的,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不得随意给劳动者调整工作岗位。劳动者处于孕期时,用人单位应当降低劳动者的工作任务,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或从事重体力活动。
同时,孕期劳动者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即使用人单位为了照顾女职工,减轻其劳动量或者安排女职工到其他能够适应的工作岗位,其工资待遇也不应该被降低。另外,不得降低女职工工资的这一特别规定,保护期限从女职工怀孕开始,要一直持续到女职工哺乳期结束,在这期间,如果用人单位随意降低女职工工资,都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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