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和王安石主要是在性格和价值观上有鸿沟。
第一个,不近人情和精通人情世故。
“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鲜不为大奸慝。“苏洵用这句话来说王安石的不近人情,一定是大奸大恶之道。苏轼精通人情世故,他会主动请求别人帮忙,这个“别人”都是能力很强的人,但是帮忙的事情却不费功夫。比如苏轼请司马光给自己母亲写墓志铭。所以这些大咖也很愿意给年轻的“明日之星”面子,做个人情,拉近关系。
神宗希望王安石接纳苏轼。但是被王安石拒绝了,大约意思是就算自己接纳苏轼,苏轼也不会放弃经营许久的“朋友圈”。在本质上他们对于人和事的选择不同。
那么苏轼认为变法正不正确呢?也许是正确的。但是就算是正确的事情,但是犯了众怒也不建议做。”未论行事之是非,先观众心之向背。“(苏轼《上皇帝书》)
第二个,富国强兵和藏富于民
苏轼在奏章里引用孟子的观点,皇帝只能讲仁义,不能讲利益。因为皇帝讲利益,全天下都会效仿。“财聚则民散”。政治是管理者,责任是维系社会环境,让百姓拥有富裕的生活。这就是“藏富于民”。如果政府自己制定捞钱规则,然后又参与捞钱,这样是没有办法做到公平公正的。苏轼的观点是,能挣到的金钱数额总量是一定的。如果国家挣得多了,百姓能挣到的就少了。
王安石认为新法是一系列的理财手段,把政府营收作为重要的事情,解决财政问题。希望在百姓挣到的金额数不变的情况下,增多国家的收入,优化资源配置。就算是争利,也是与“奸民”争利。王安石认为商人就不该赚那么多钱。商人让国家财政吃紧,让普通老百姓生活艰难。当国家出头来进行商业运营的时候,这样“奸民”就不会赚那么多。国家有钱了,自然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就可以过的更好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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