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作者: 暴躁的二维兔 | 来源:发表于2017-02-14 23:58 被阅读0次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 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 一万年。”

    难得在这狂虐单身狗的情人节一个人在孤独的夜里重温了星爷的经典影片《大话西游之大圣娶亲》,很是走心地模仿了剧中至尊宝对紫霞仙子说的这段经典台词。

    “我爱你一万年!”

    曾经我们之间的海誓山盟,曾经我们之间的甜言蜜语,就在这一刻萦绕心头,念念不忘。

    他是我的初恋。有人说,初恋是一生最难忘的记忆。诚然如此,从来都不会想起,永远都不会忘记。年少的懵懂无知下却总让人回念,觉得纯粹美好。哪怕是我送给他一颗糖,他递给我一瓶牛奶;哪怕是我牵着他的衣,他勾着我的手;哪怕是我看着书本,他看着我。

    纯粹美好的下一秒,四目相对,笑靥如花。我低头不语,他煞风景地挠着头。

    我不知道我们之间算不算是一场恋爱,只是知道我喜欢过他,他喜欢过我。

    他见过我哭的模样,我记得他囧的样子。 喜欢一个人,就是为了在他生活里制造点存在感都费尽了心思。

    我喜欢和他在自习室时,在他的记事本上画各种小表情;我喜欢与他吃饭时,把餐具里他最喜欢的菜留给他;我喜欢陪他压操场时,跟在他身后,望着白衣落拓的背影的他。

    他喜欢踢足球,每次回到教室都是大汗淋漓,我习惯了给他桌上放水;他喜欢吃糖果,偏爱葡萄味的阿尔卑斯,我习惯了口袋里揣着东西;他喜欢的女生一定要是短发,纠纠结结剪掉了长发,我习惯了自己短发的样子。

    突然发现在没有他的某一天,他所喜欢的成了我所习惯的。

    喜欢上一个人,眼睛里除了他什么都没有,就连是被伤害,还拼命劝自己挺住。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向前走。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云彩来娶我,我猜中了前头可我猜不着这结局。”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毕业季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别人的分手季。只是,我们悄无声息地败给了时间,无可奈何地输给了距离。内心声嘶力竭,却故作假装淡定;声声咒骂,却硬生生地憋在心中;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要倔强地告诉自己不要哭。

    我们彼此说再见的那天之后,就像两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般断了联系。我们给对方耳边说过的情话,也会如沙尘般随风消逝吧!我们送给对方的小小信物,也会闲置角落布满灰尘吧!我们在对方彼此的心中,也会渐渐淡忘掉吧!

    这份真挚的爱情,多得还是许些的幼稚。一别两宽,各生喜欢。现在的我,不再苛求一万年,愿只争朝夕。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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