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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连载《我就是个疯子》第十四章

小说连载《我就是个疯子》第十四章

作者: 作者阿旭 | 来源:发表于2017-05-02 17:20 被阅读104次

(14)议赠果




晚上一点钟,室外漆黑一片,月亮躲了起来,星星没了踪迹,校园恢复了平静,一天又将过去,日子平淡无奇,甚是无聊。我趴在床头,打开台灯,像往常一样,动手写下一篇日记来结束这一天。

写日记的习惯已有几年,我是一个喜欢回首往事的感性之人,习惯用现在的大部分时间,去追忆一去不复返的往事。我希望年老时能清晰地让往事历历在目,所以写日记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生活一切正常没有异常,似乎没有东西可写,每次动笔之前都有一种无从下笔的感觉。

日记真正记载的事件很少,记载内心的所感所想颇多。成长来自内心的变化,而不是外在事件历经的多少,当然,外部的一切都在影响着内心的变化。

翻开日记本,最近记载的大多是我追肖莹的故事与心得,日记中人物名字出现最多的是肖莹,怪不得哥几个都说我重色轻友,对此我从不辩解一句。无论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我相信男人都是重色轻友的,女人也是一样,只要性取正常的话。同性之间的诱/惑力比不上异性,尤其是自己感兴趣的异性。

我把笔咬在嘴里,迟迟不知记录下什么,生活平淡,没有什么可记载的,门牙咬笔咬的都快碎了,抽完了第三支烟,窗户上的一个腐烂的红色苹果进入了我的视线。

我想起了第一次送肖莹苹果的事,它令我记忆犹新,它是我情窦初开的一大表现,它是肖莹与我正式接触的“开山之笔”,那次肖莹第一次知道我对她的心意,它是我第一次主动追求一个姑娘的“标志性事件”。

女孩儿是否都很物质化暂且不论,我敢打赌,无论女孩物质与否,肯花钱给她买东西,对追她还是事半功倍、能赢得她的芳心的。女孩儿骨子里有一种虚荣,这话一点儿不假,无论她是什么性格。

谈到男女之间的爱情,我坚信男女同样的花/心,没有谁是谁的唯一,世上几十亿人,凭什么让对方唯独喜欢你一个人,你有什么魅力独自霸占对方?谁也不甘心被对方一人永久霸占,无论是谁,骨子里都有这种想法。在人性的角度来讲没什么狗屁伦理道德,在性方面,男人恨不得日万人,女人恨不得被万人日,据说女人每天至少有五分钟时间愿意跟任何男人上床。

言归正传,我第一次给女孩儿送东西时的心情很是激动,心跳剧烈,耳朵发热。军事文祥哥对此的独特分析是,男孩给女孩送东西就暴露了要上对方的企图,就跟公狗追在母狗屁股后头的道理是一样一样的。不过不要紧,女孩对于馈赠的礼物一般是来者不拒,但这不代表能成功追到人家,成功与否还要看男的嘴巴够不够甜、生性够不够贱,主要是能沉得住气,要从牵手、拥抱、接吻一步步慢慢来,切记千万不能“操”之过急,否则前功尽弃。当然,也有那类一见到男人就迫不及待扒男人衣服的女人。女人只要接受了男人的物品或者跟他一起吃了顿饭,她就愿意跟他在一张床上共度良宵……

坐在倒数第一排的我通过多次对肖莹的偷偷观望,得知肖莹最爱吃的水果是苹果,她桌兜里塞得苹果不少。我琢磨着,要不买几个苹果送过去,当时时机也算成熟了,我已经在食堂创造了好几次与她的“偶然”邂逅,也算打了几次具有礼节的招呼。初中与她没说过几句话,要追人家还要从零开始。

文祥哥说,男的给女的送香蕉更能直接地暗示对人家的企图,人家心理会蠢蠢欲动。其实也没什么,男追女、彼此做个爱是天经地义的,恋人之间谁没有急切的性渴望,男人如此,女人亦如此,都是年轻人,这方面心照不宣就是了。

我对此不给予否定,虽然我送苹果给人家没有想入非非,我知道一旦把人家追到手,我会水到渠成地把人家的身子给占了,男女都渴望用对方的身体做刺激的“活塞运动”,百干不厌,正所谓石榴裙下死,做鬼也风流。这方面人连畜牲也不如,最把持不住做那事了。男人猝死在女人怀里的例子很多,我没听说过有一只狗因为痴迷性而累死的。

为了搞到质量上乘的苹果,我铤而走险,放学的时候趁乱溜了出去,在校门口精挑细选买了五个大红苹果,花了两天的伙食费。

进校门时不幸被把门的堵住,他堵住我,死活不让我进,磨磨唧唧的,我只好忍痛,送一个苹果喂狗。他接过苹果高兴得屁颠屁颠的,嘴里的烟都笑掉了,还说以后就是自己人……我鄙视他一眼,心说,谁他妈跟你自己人。越是官小的东西,越是仗势欺人、拿着鸡毛当令箭、牛气冲天。

我幻想了无数遍送苹果的结果,比如,肖莹会拿着苹果砸我的头,把我砸的狗血淋头,像那次她把胡辣汤浇在与她搭讪的男生的头上;

或者她会像灰姑娘遇到白马王子般激动,接过苹果,给我一个比苹果还大的拥抱,如果情景那么浪漫,我是不是该单膝下跪,再说点儿肉麻的台词,比如嫁给我吧之类的话;

再或者她直接扭头就走,留下我一个人无地自容地站在原地,耳边响起众人的嘲笑声……

我越想越害怕,更多的是激动,走路走的步伐错乱。在三号食堂门口,我迟迟不敢进去,看了下时间,肖莹半个小时后会在三楼的老兵餐厅最中间的位置坐着,一边吃饭、一边看手机里下载的李晨演的电视剧,她崇拜大黑牛,他们属于同一种肤色。她每天准时地在那儿做着两件事,吃饭、看电视剧,我尾随人家多日也是大有收获的。

我提着几个苹果忐忑不安地徘徊在食堂门口,撞到了不下四个人后才停下步伐,再撞下去非得跟别人打起来不可。我蹲在地上的一块方形地板砖内,固步自封,琢磨着怎么让肖莹觉得我送苹果给她是一件很自然事情?

我灵机一动,想了个办法,我要找两个托儿,再略施小计就可以了。

我把苹果放到地上,掏出山寨手机,用不到二毛钱的话费给文祥哥和阿曹各打了个电话,用十万火急的口吻对他们说,“我在三号食堂门口快死了,你们赶快来给我收尸。”

这句话起到的不同凡响的作用,硬是把文祥哥从他女朋友身体里给拔了出来,他袜子都没穿就跑了过来,当时他正和一个刚认识的姑娘在旅馆里卖命地“工作”。

阿曹当时正躲在宿舍里像往常一样,画着床头上那张不穿衣服的松岛枫的照片,接到电话后他扔了画板朝食堂飞奔而来。

十分钟后,阿曹快马加鞭地杀了过来,满身大汗,腰上别着把闪闪发光的菜刀,见了我大喝一声“人呢?谁敢动我兄弟,老子一刀做了他。”他熟练地把刀拔了出来,挥舞了两下,把路过的两个女生吓了个半死。我反应过来,指着脚下的一兜苹果对两个女生说,你们别怕,他拿刀削苹果的。

过了几分钟后,文祥哥过来了,拿着一块儿半截的板砖,裤门拉链大开,门卫看他一副亡命之徒的势头,二话没说,直接放他过来了……

看着他们俩,我感动的热泪盈眶,心说,还是兄弟亲,女朋友算个屁。兄弟比女人重要,我是不是该考虑做一个重友轻色的人?

事实上,我一直都没做到重友轻色,直到阿曹死后,我才懂得珍惜兄弟之情,不再不顾一切地追求爱情,转而学着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用了十多分钟才安抚好他们被骗后的想要我小命的冲动,并承诺晚上请他们吃烩面,他们才答应“饶我一命”。

我说,你俩帮个忙,我要给肖莹送苹果,避免她发觉我对她有不良想法……

文祥哥打断说,再给她苹果之前,我俩假装凑巧经过,你先给我们俩一人发一个,是吧?

我说,没错,办完事儿,你们要把苹果给我,我要回收利用,下次再送给肖莹。

他们俩明白了我的意思,白了我一眼,点头答应下来。

爬上三楼老兵餐厅,我装作若无其事地提着苹果坐到了肖莹对面的位子上,装作惊讶地说了句,那么巧,吃个苹果吧?

她犹豫了下,我不慌不乱地掏出两个苹果扔给了迎面而来的文祥哥、阿曹。我对肖莹说,苹果洗好的,吃吧。

肖莹眨了眨比脸皮还黑的小眼睛,眯着眼笑了笑,咬了一口苹果,与此同时,我快速抬头看向前方那俩孙子,很担心他俩咬我的苹果。他俩很守信用,没有咬我的苹果,他俩咬牙切齿,死死地怒视着我,阿曹的手一直摸着腰里的散发着寒光的菜刀。

我首次坐在肖莹对面不紧张是不可能,对着我喜欢的姑娘,我无法保持平常心。我很紧张,我比学习还努力的让自己保持淡定。尽量保持平和心态,跟她你一句我一句地聊着无关紧要的话题。

几分钟后,两个灯泡坐不住了,文祥哥走了过来,把两个苹果丢给了我,说,收工了,收工了。

肖莹是个很敏感的女孩,似乎看出了其中的猫腻。

我赶紧对肖莹说,他俩不喜欢吃苹果,你都拿着吧?

我把另外的三个苹果全塞给了她,她推辞后还是把苹果收下了,满脸羞涩,笑得很开心,她没有脸红,脸红了只是我看不到而已,她的肤色太黑。

四个苹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肖莹爽快地把电话和QQ号给了我,我加了她的QQ,她的网名叫作“煤球的幻想”,我把自己的网名改成了“追煤球的梦想”,这样的话,在网名上我俩算是“门当户对”了。

首次与肖莹面对面,我说话十分谨慎,不敢脱口而出“操”或“我靠”了。不过还是有些收获的,交谈过程中,我得知肖莹是个独生子女,家住在市区边缘,最让我佩服的是,她从初中就立志考研……

我看到了一向寡言的肖莹的另外一面,她伶牙俐齿,巧舌如簧,反应迅速。当你滔滔不绝地说话时,她一声不吭地假装低头吃面,一边吃的心不在焉,一边思考你说的话、思考该怎么回答你,或怎么能让自己转被动为主动。

首次与她“过招”,她的言辞让我很不爽,充满了商业化,她的笑容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或许因为彼此陌生、交流不多,所以她才对我有着超强的防备心。

当天我暗自发誓,总有一天,我要用真心把她彻底融化,让她对我敞开胸怀,然后我再把手伸进她微微凸起的胸……

我合上日记本,把笔插在窗户上那个唤起我回忆的烂苹果上。我点了根烟,想家了,夜深时我都会想家,自从来这里读书的第一天开始,头痛就与我如影相随,算算时间也有几个月了,头痛折磨的我心力交瘁。活着也是一种受罪,我时常想,人死了是不是一切就解脱了?死是生唯一的解脱,如果一个人活的很痛苦,还不如一死了之来个痛快。

妈妈平均一个礼拜过来一次,提着两个大水壶来给我送煎好的中药。她目不识丁,每次她离去时我都放心不下,她一个妇女会不会半路走丢了?

回忆再次勾起了我讳莫如深的童年往事……

小时候我对妈妈恨之入骨,由于家庭的原因,她一手毁了我本应自由快乐的童年,我在她的责骂、体罚之中度过了七年的灰暗童年时光。

长大后我爱她爱到骨子里,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这个女人,没有第二个女人会像她一样爱我,对于我们母子,母亲难当,儿子难做,命运是残酷而不公平的。

七岁那年,妈妈承诺不再打我,让我好好读书;

七岁那年,我有很多梦想、有很多追求,我严重怀疑童年经历把我的想法提前催熟,把我略微怪异的性格培养了出来,我今日的性格无不打上了童年的烙印。

七岁那年,我背上书包,走进学堂,励志发奋图强,将来考上大学,走出农村,过一种美好的生活,让妈妈的后半生过的幸福、安享晚年;

七岁那年,我励志要让我未来的子女拥有自由快乐的童年,不再重蹈我童年的覆辙,过的那么凄凉、孤独。

我是一个很没出息的人,多年后的最大的心愿依然是希望将来能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小学至初中,我奋斗了整整十年,十年来的成绩一直很优秀。我不断地努力,努力得像个连自己都瞧不起的奴隶,我曾发了疯似的学习,到了高中我终于如愿以偿的疯了,头痛、没有理科天分,在这座重理轻文的学校,我前途无望。

高中几年,是我最不堪回首、最刻骨铭心的三年,它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爸爸的那叠钞票改变了我的命运,金钱改变命运才是真的。还是那句话,改变的好与坏,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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