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一日三餐,谁都不能少。做饭,也算得上生活中的大事。
第一次做饭是在大学期间。是爸爸生日,想给他个惊喜。因为之前没做过,只是平日里帮他们摘菜、洗菜,亲自掌勺还是第一次。在菜谱上找的,看着不错。实际操作时发现材料不对,比如猴头菇。现在想来,那道菜和虾饺差不多,皮包裹着馅,蒸出来馅能透出皮来。
那个年代,没有度娘,也弄不明白,为了把馅包裹住,买了豆腐皮,反正是蒸出来了。爸爸看到成品时,皱着眉头问是什么,那个表情我现在都记得。嘴里小声嘀咕,能吃吗?最后,这个创新菜被一家人开开心心地吃光了。
我第一次体会到做饭的快乐。
承包做饭的工作,还是有孩子之后,为了他能吃的丰富、营养、健康,我开始学习饺子、包子、烙饼、面包和各种菜式。
尤其是做面包,孩子说和外面的一样好吃。听孩子夸,动力就更足了。
做饭是个动脑子的差事。既要营养又要不重复,自然要花心思。有的时候有黔驴技穷之感。
做饭更是个体力活。比如做红烧肉,先把买好的肉切成小块、焯水、用冰糖炒出糖色,放入肉翻炒,加入调料再炖。不算炖煮的时间,最少也要20分钟。如果做几个菜,时间就会更多。一边做,一边收拾,也是大多做饭人的份内事。
经常会有人说,我不会做饭,我也不想做,你真愿意鼓捣,叫外卖多省事。
谁天生会做饭?又有几人真的愿意或想做饭呢?如果问我,我也是不愿意的。我不反对叫外卖,自己在家是叫外卖最多的时候。
我不是愿意,我认为做饭是一种责任。我有责任让孩子吃的营养健康。我想让他知道,这是家的味道,是妈妈的味道。让他体会一家人在一起吃饭的温馨幸福。无论身在何方,让他心中有对家的惦记和思念。
爱能传递,孩子长大了,他喜欢在家吃饭,也喜欢做饭。他知道家是有爱的地方。这已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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