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几天,我再次细读了《读书成就名师》,更深刻地认识到读书对于老师,尤其是对于语文老师的重要性 。
在读出来的教学勇气,这一章节,有这样一段话,值得每位语文老师深思 :一位老师,尤其是语文老师要有点艺术细胞,这样才能在语文课上,把枯燥的文字变成视听享受,激发学生的思维和兴趣,使学生展开无限的想象,课堂上多一点朗读和表演等形象化的东西,让学生感到上课是一种乐趣,把语文教活,而不是把本该活泼的课堂变得鸦雀无声,艺术对于成就一个人的作用非常大,没有艺术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艺术对人的熏陶对灵魂的净化对想象力的激发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都至关重要 。
读了这段话,我想到了礼记当中的一句话-“安其学,而亲其师,乐其友,而信其道。”一个有魅力的老师才会让学生亲师而信道,让课堂有吸引力。 只有这样才能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让学生产生强烈的求知欲,唤醒学生求知的热情,达到课伊始,百趣已生,课已尽,意犹未尽的课堂效果 。要做到这一点,老师唯一的途径, 就是持之以恒地读书,不断的充盈自己的大脑,让那些新鲜前卫的教育思想贯穿课堂,让课堂充满艺术性。
作为一名老师,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站在讲台上是胸有成竹,自信满满,。读书除了可以增加我们的文化底蕴,还可以平静工作心态,让我们跳出狭隘的圈子。所以,与其说书中读出来的是教学的勇气 ,不如说读书读出来的一个教书人是的底气 。
静下心来,带着学生浸润在书香里,潜心阅读,做 一个有学识的老师 ,再把自己学识与教学结合起来,让它转化为学生的能力和素养 ,让读书支撑起我们精神的风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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