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这个题目,首先申明第一点:绝对没有抄袭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小说《嫌疑人X的献身》之嫌。虽然读过东野先生无数本小说,也可以从他的写作风格手法蛛丝马迹中,偶尔读某本书时且在作家没有甩包袱前,就可以判断出嫌疑人是某个人。但是让我写出一部破案悬疑小说还是远远不够的。东野先生的脑洞和学识不是我辈可以模仿的。我只是在借一个题目叙述一件事而已;
申明第二点:虽然我自诩受过高等教育(在这个全民高学历、高文凭的时代,似乎这点也不值得骄傲吹嘘),也算是个象牙白的白领(不能算纯白色),法律知识对于我只是启蒙阶段。我所理解的法律常识,估计和古代那些有教养家庭教育出来的大家闺秀一样,仅仅是站在道德底线的高度,知道不能杀人放火、拐卖妇女儿童、贩卖毒品,不能小偷小摸、获取不义之财而已。
所以,当我看到那个人推着一辆电动车从对面走过来,我的第一反应是:我见过这个人。几秒钟之内杀死数以千计的脑细胞极力搜索回忆之后,我悄悄地对走在左手边的男人说:老公,这个人就是偷你电动车的小偷。
这个男人用戏谑的眼神看着我,这个常常用“一孕傻三年”总结我的某些不合常规行为的准爸爸,一定又以为我昨晚没睡好觉大早晨的犯傻了。
“真的,我监控里看过三遍了,早就记得他的“前脑门后疙瘩”的长相了。”
“你确信?”这个男人还是有所怀疑。
“确信。”我腆着大肚子骄傲地说。
我的话音未落,他一个箭步上去,挡在了那个面前。
“好样的”我心里说着,腆着骄傲的大肚子跟了上去。
“站住,这是你的车子吗?”老公厉声地喝问那个人。
那个人愣住了,贼头贼脑地左右看看,低声说“是你的吗?是你的你就推走。”
我以为我是一只尽职尽责的猫有句古话说得好,做贼心虚。听到这个心虚的蟊贼这样问话,就知道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早晨7点58分,我拨打了了110报警。老公在与小毛贼周璇,围观的人群在积聚,熙熙攘攘。
8点04分,110拨来电话,询问具体地址。
漫长地等待,8点30分左右,仅仅不到2公里的就近派出所警车鸣笛到达。
因为这一天是星期六,可以理解。公民有理解支持公仆的义务和权利嘛。
“怎么又是你?昨天刚刚放出来,今天又手痒了?”民警同志看到蟊贼后皱了皱眉头。
我们和蟊贼上了警车,在围观的人群里鸣笛杀出一条路,直奔派出所。
公民有配合公安机关侦查侦破案件的义务,这个我学过,宣传广告也看到过。
年近六十岁的小毛贼是外地流窜过来的,他痛哭流涕地历数了自己的不幸和迫不得已:老婆跟别人跑了,有两个子女不孝没人供养。不得不出此下策勉强糊口度日。
问到电动车销赃所得,仅仅是每辆50元,还不够一个电瓶的价格,而我的电动车是刚买了没多久,花了几千大元。
问到还在哪儿作案,才知道单位门口,前几天接连四五天几辆电动车被盗,都是这个人所为。而我家电动车在小区被盗,肯定是他了。因为丢失当天我去物业调取了录像看到他的样子。
民警同志把蟊贼放在一边,正真的证人问询才开始了。
“你俩谁报的案?”
“是我。”我赶紧回答。
“你抓住他的吗?”
“不是我,是我老公。你看我这身子也不适合抓……”
“那就没你的事儿了!”民警不耐烦地打断了我的话,转向老公。“你怎么知道他是盗车贼?”
“是我老婆认出来了……”
“你是怎么认出的?”民警同志不等老公说完话,又转头问我。
我压下心中的邪火:理解理解吧,大星期天的打扰警察叔叔多不好意思。说不定他早已约好了带老婆孩子逛公园的,被我们扰乱了。
一直到中午11点半,我们被一个个地轮流询问,被从一个屋到另一个屋地签字画押。
期间,听着他们在和车站派出所争论着蟊贼的移交。
貌似曾经看过法律类的书籍和电视剧,有关于案犯在案发地、报案地、落网地的管辖权问题。我这外行只是听听而已。
两人从派出所出来,已是中午。本来早早出来是要吃早点的,早点没吃成,午饭也到点了,饥肠辘辘地赶回家里。
下午两点半多一点,正在酣睡中手机铃声吵醒。迷迷糊糊地接起电话:
“你是上午报案人Xxx吗?来一下派出所。”
“还有事儿吗?上午不是做了笔录吗?”
“上午是上午的,我们还需要你配合补录一些问题。”
好吧,公民有配合公安机关侦查的义务。法律赋予你的义务!
迷迷糊糊地穿衣洗脸,想起了同事讲的她的经历:
多年前的一天,她去早市买菜,看到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太在那儿焦急地徘徊,不是询问路人什么,人们都听了走开了。她是个热心人,赶紧上去问大娘有什么事儿?老人说她认不得家了,也不记得家里电话。同事因为要给放学的孩子做饭,实在没时间带老人回家,就想到了“有困难找民警”那句话。
派出所民警对于她的此举很是不理解,居然问:你给我们带来干吗?
同事反映快:不是有困难找民警吗?这事儿人民公仆不管吗?
民警无奈地说好吧好吧被,那你留下吧。
赶到派出所,又是一通询问,车轱辘话来来回回的没有一点儿新意。
期间,一个民警骂骂咧咧地和另一个说:XX派出所不是要求移交过去了吗,TMD怎么又不要了。真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
我无声地、无奈地笑了:这就是那个马路牙子上归环保局,马路牙子下归公路局的笑话吧。
两个小时后,我们抓贼的配合义务暂告一个段落。我不知道,明天后天是不是还得一声召唤立马过来配合。
我那好几大千人民币买的电动车,估计早已被不知道销赃到哪儿去了,改造成什么模样了;区区盗电动车的小毛贼,估计过几天又得放出来继续作案,他只要活着就得吃饭,西北风救不了他的命;民警同志日理万机,大案要案多的是,盗车贼不过是毛毛虫,感觉他们也懒得管。
只有我,腆着个大肚子,是“狗拿耗子”吗?
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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