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买了一本,将最后一页留给了路可心,她那时小手握着细笔,手腕婉转流动,字迹飘逸而出。待她写完,我很郑重地将这整本初三的回忆收在书包里,其实我很少对一件事情如此上心,但这毕竟是属于初三浓墨重彩的回忆,待到他年他月再翻看,定有几把思绪飞。
第二天清晨,伴着晨曦薄薄的雾气,伴着夏日少有的清风,伴着路边翻飞的蝴蝶,我们所有人,终于踏上了人生的第一个十字路口。好久没看到蝴蝶了,它们自由翻飞于花丛间,那样美丽,我心中企盼,愿这五彩斑斓的小精灵啊,能赐予我好运。以及好运。
我想,一定是我的企盼起了作用,进入森严的考场,我竟没有丝毫慌乱,心若止水。我的前面坐着一位鸡窝头少年,我本以为他的成绩定然比我更差,也懒得与他攀谈。倒是这位鸡窝头,主动回过头来与我搭讪,我虽然极不情愿,但也不好拒绝。
但是,这一番攀谈着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这位穿着清凉蓝色短裤的头发乱糟糟的少年郎,居然是全县城最有名的三才中学的学霸级人物。而且,他颇为善意的说要互通有无。
所谓互通有无,就是你不会的我给你,我不会的你给我。我自然是非常乐意的,因为我除了语文,其他简直一无是处。于是,两天的中考,我用一门语文和他换了其他四门。因为政史地和物理化分别合为了一张卷子。
起初我还担心被监考老师抓住,但是胖子的吼声一直在耳边回荡;不要怂,就是抄。的确,经过了两门考试之后,我终于确认这些监考老师就是个摆设罢了,有的甚至搬个凳子在后面倚着门睡觉。我地理是非常差的,最差的一次只考了八分,所以对于这一科我是完全没有信心的,以至于当前面的鸡窝头少年把那张薄薄的纸片递给我的时候,我一下子没抓住,纸片就这么飘飘然地落到了过道上。这是很吓人的事情,我好长时间都不敢去捡,但是又担心没有答案这科就完蛋了,这其中的心里搏斗,个中滋味,难以言明。捡纸片的过程是惊心动魄的,直到我将那张小小的纸片压在试卷下方的时候,还一直在隐隐喘着粗气,一颗心都快蹦出来了!久久不能平复。
最后一门英语我是提前交卷的,基本上全是选择题,闭着眼睛睡了一觉,起身就有细小的纸团滚落到我的桌上,我刷刷几下抄完,阅读题和作文随便写了点就潇洒的走人了。我出来的时候,正逢夕阳至,只感觉浑身前所未有的畅快,蓦地想起了那句“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于我而言,自然没有诗人那么多的伤春悲秋,在我的面前,是即将可以狂欢的暑假,是还未踏足的大片青春,是还未来临的花季年华。
我只觉着,这夕阳,果真无限好!不一会儿,就有三三两两的人出来了,看起来都是提前交卷的,我慢慢悠悠地晃到了学校门口,中考并不在自己的学校考,我对这所陌生的高中并不熟悉,不过,也许,以后,我将在这里度过我的高中三年,度过那三年的似水年华。因为不熟悉,所以我也不敢乱逛,只是走到学校门口,等着考试时间结束,等着学校派来的车子来接。校门外人山人海,大抵都是些中考学子的父母,他们满怀希冀的眼光看着这所钢铁般的校园,我是多么希望我的妈妈也能出现在这样的家长队伍里,也能带着无限希冀地眼光暖暖地瞧着我。
可是,这不过是我微不足道的奢望罢了,她根本就不会来,无疑,她是爱我的,但是,无论从前,还是现在,无论是家长会还是亲子活动,她都从未来过,除了,我偶尔犯错的时候,才会被老师“请”到学校。我想即便以后,她也不可能来吧。
路可心的父母也没有来,正是田间最忙的时候,她的母亲忙着田里的活儿,她的父亲在初三下半年的开始,就背井离乡,去了外地,从外地回到老家,不仅要花费不菲的路费,还会耽误赚钱的时间。因此。我在怜惜自己的同时,也会怜惜着路可心,只是,她还有父母的疼爱,在她讲述的故事里,她的父亲虽然喜怒无常,但却又是如此的爱她。
我曾跟路可心说过,说没有父亲在我而言,其实并不能影响我什么,但是,真的是这样吗?多年来,我一直这样的告诉自己。我那么乐观的生活,那么倔强的独立,没有父亲,我一样过得很好,不是吗?然而,真的是这样吗?我又想起了那个骑单车的少年啊,他的脊背是那样宽广,他的脊梁是那样坚实,他的笑容是那样温暖。像极了我心目中父亲的模样啊。
偶尔,比如现在,我就会想,如果我有一个父亲,我该有怎样的性格呢?我又该有怎样的人生呢?我该是会像很多女孩那般,腼腆的笑,矜持的笑。我该是会像很多女孩那般,牵着父亲宽厚的手掌,含着父亲买的糖果。我该是会像很多女孩那般,没有放肆的顶嘴,没有幽深的寂寞。思绪乱如秋风扫起的叶,凌乱飞舞。
忽然,世界一定,仿佛落日的余晖定格在了那个角度,仿佛拂面的微风戛然而止,我脑海里纷飞的思绪,被眼前的景象硬生生劈断开来。我看到了夏之宇,也看到了孟落轻,他们两个难得地牵着双手,我看见他们朝校外走去,然后,两个中年人就急匆匆的跑到他们面前,那男的穿着一身我并不知道品牌的西装,脚下踩着锃亮的皮鞋,女的穿着亦是华丽。
中年贵妇显然很激动,拉着孟落轻转身就要走,却被夏之宇死死的攥着女孩的另一只胳膊就是不放手,中年贵妇急了,反手就是一巴掌甩在夏之宇脸上,我隔着老远都能听到啪的一声脆响。那贵妇吼道:“夏之宇,你给老娘放手,这可是我的女儿!”
夏之宇沉默不语。中年男子倒是急了:“你他妈有病吧,离就离,你干嘛打老子儿子?”他们是很正经的成年人,却不知因为何事在学校门口弄得如此滑稽。周围的人全都偷来好奇的目光,中国人,总是爱看热闹的。
前言
认识许多年了,羽之其实非常感谢大家一直这么照顾,我很喜欢写书这种事情。
其实,我小的时候,并没有多喜欢小说,高二辍学那年,我也不曾想过,自己在不久的将来会写小说。我非常喜欢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的感觉,也非常乐意把我的每一个天马行空的想象与你们分享。
这么多年来,我写过许多的故事,青春的,灵异的,玄幻的,武侠的,我都涉猎过,特别感谢一路走来有你们相伴。我写书的时候喜欢抽烟,其实我少年时本没有抽烟这个习惯,直到初三以后。
每一口烟吸进肺部的时候,我都能感觉到有丝丝缕缕的灵感漫上心头,有时候实在没有灵感,我会一根接一根的抽,在青天白日里,在静谧深夜中。那些不断堆叠在烟缸里的烟头一如你们,伴我走过了最美的青春岁月。我很喜欢写浪漫的故事,在浪漫的故事里我又喜欢加上一些虐心的桥段,有时候,我会被自己写哭,我想,其实,我一直都是有着一颗柔软的心肠的。
其实,我的童年不幸福,我的少年时代也不幸福,我经历过很多不愉快的事情,这些不愉快的事情一直把我的心深深的压抑着,但我一直笑对生活,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譬如,我的妹妹,她和我一样,遭遇了很多不幸,所以她对待这个世界永远都是冷冰冰的,她不相信一切温暖的东西。对所有人都极度排斥。我很爱我的妹妹,我一直都想让她感受到这个世界是有爱的,清风是凉爽的,阳光是温暖的。无论冰雪如何覆盖,乌云如何堆叠,富有生命力的春和带有暖意的光终会到来。或许,这就是我一直笑对生活的原因,为了我的妹妹。
而今,我的妹妹有了心仪的对象,就要结婚了,或许,等我写完这本书的时候,她已经踏上了婚姻的殿堂。我很为她开心,虽然,我看我的那个妹夫一点儿也不顺眼。而今,我虽然还没有找到人生的另一半,但,我有如此多可爱的你们,这让我很知足。
人真的是要知足才能长乐。
真的不然,每一个人都有数也数不清的欲望,这些欲望,直到你死,也不可能断绝。你小的时候希望父母能多给你一些钱,希望有很多这样或那样的朋友,你大一点的时候希望学习成绩能够名列前茅,希望自己打篮球能够超级棒。你再大一点的时候希望能够考一个理想的大学,希望自己能有一个你爱,她也爱你的美丽姑娘。
等你为人父母的时候你又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过得很好,希望自己能够赚很多很多的钱,甚至幻想能够买一张彩票中个五百万。等你老了,你又如希望你儿子那般希望你的孙子过得好一些,就算你将进坟墓的时候,或许你还有这很多这样或者那样的欲望。人说学海无涯,其实,欲望何尝不是无边呢?所以,今时今日的我,一直都很知足。所以,我也很快乐。
就在昨天,我有了写一本自传的打算。我写了这么多年的小说,还从来没写过自己呢。自传在大多数人眼里,应该都只能是伟人的专属。但我,还是想把自己的故事分享给你们,每一个人的一生,都可以编纂成一部书,因为每一个人的一生,都是精彩万分的,五彩斑斓的,变化无常的!就算是许多文章里的配角,又何尝没有自己绚烂的一生呢?我就是希望把自己经历过的这一段人生写给大家,哦,对了,一直以来,你们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我叫夏之宇,羽之这个笔名其实就是我的名倒过来罢了。
BY羽之Chapter1【节选】我小的时候我的父母就离婚了,那时候我才七岁,但是可别小看了七岁的孩子,你以为他们什么都不懂,其实,他们比你想象的明事理得多。
那段时间,我的父母经常吵架,每次我放学回家的时候,都能听到他们两个的大吼声,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有时候我一觉醒来,背着小小的印着米老鼠图案的书包准备上学的时候,能看到客厅里一片狼藉的样子,这是很恐怖的事情,对于七岁的我来说。他们吵架也会避讳我,我也尽量表现得很乖,我真心的希望他们能够和好如初。
Chapter2【节选】我爸娶了一个漂亮了女人当了他的新老婆,我妈哭着离开了这个家,我小小的手儿一直攥着她的衣服,我不想让她走,也不想管那个漂亮的女人喊妈。我的妈妈抹着眼睛对着我说了很多的话,时至今日,我已记不得她究竟说了些什么。她说完后,在我额头上印上了一个吻,然后拖着行李箱走了。我的后妈,就是那个漂亮的女人,还带来了一个女孩,后来,我知道了,那是她的女儿,叫孟落轻,我也知道了,她只比我小三个月。
Chapter5【节选】这个叫孟落轻的女孩从来不管我叫哥,我也从来不叫她妹妹,我们两个很少说话,她对我很排斥。就像我不肯管那个漂亮女人叫妈一样,她也从不管我爸叫爸。我们两个只要开口说话了,那必然就是吵架,有时候是为了菜盘里的一块肉,有时候是为了谁下楼扔垃圾,反正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Chapter8【节选】我和孟落轻的关系拉近是在这一年里,这一年我小学毕业,她也是,自从她妈妈嫁过来后,她就和我上了同一所小学,只不过,不在一个班级罢了。那时他们班有个男同学老是欺负她,现在想来,说不定是因为喜欢她,真是,这么冷冰冰的一个人,也会有人喜欢?那是将近毕业的时候,那个小男孩儿找了好几个人围在孟落轻回家的路上,我们班那天刚好有事耽误了放学时间,当我走到那条回家的必经之路上时,看到了这样一幅画面,哪里管的了那么多,冲上去就和那几个男孩子扭打在一起。
这是我的妹妹,我欺负可以,别人不行!孟落轻也管不了那么多,畏畏缩缩的躲在我的身后。我一个人自然不是好几个人的对手,被他们打得满地滚。
我开始怒了,不要命的专门打其中一个男孩子,他们也是有血性的人,下手也变得越来越重,直到,我的头开始流血。也怪不得他们,太小了,一见到血就慌了。几个男孩儿没几下功夫就跑得老远,看他们的样子,似乎以为我要死了。
我躺在地上不能动,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最后还是孟落轻搀着我回家的,别看她是个女孩子,力气还真不小。她的眼睛里有感激的神色,似乎想要道谢,我还没等她开口,就豪气万丈地跟她说:男子汉,大丈夫,自然应该保护自己的妹妹啦。
我一直记得这句话,也记得当时她的神情,她没有反驳我,似乎默认了她是我妹妹的这句话。我没来由的很开心,天上没有晚霞,太阳也摇摇欲坠,我想在这时候,该有晚霞的啊!路上有翻飞的蝴蝶,还有蜻蜓,它们很美,可惜,如今,真的很少见到这些美丽的精灵了。在这一天,我望着身边搀扶着我的小女孩,第一次开始正视自己的内心。
孟落轻,她也不过是一个可怜的姑娘啊,这一刻,我仿佛在她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很小就没了妈妈,她也同我一样,很小就没了爸爸啊。就因为这样,她一直讨厌着我,也一直对这个世界不怀好意。那么,我是不是应该,试着去改变她呢?她应该像很多别的小女孩那样,尽情的欢笑,尽情的享受着转瞬即逝的童年啊。
她也应该欢快的追逐着那些可爱的小精灵啊,而不是如现在这般,冷冰冰地看着它们。是的,我应该担起这个责任,首先,我要阳光起来,我要带给她温暖,让她慢慢地消弭童年的阴影。
这一刻,我真正把她当做了自己的妹妹。见我一直看着她,孟落轻也朝我看了眼,我从她如墨的眸子里,看见自己,轻轻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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