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曾感受过死亡的人算不上真正懂得生活的人
体验死亡有很多种方式,生老病死、天灾人祸、生离死别等等。
听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凄凄切切的口述会让我们有置身其中的痛苦体验;而目睹则是让血淋淋的现实直接撞击我们不设防的意志,我们惧怕、懊悔进而产生一种强烈的从未有过的对生命的独特体验。
这种体验是以血的教训告诉我们,生命只有一次,这种应激性刺激让我们猝然醒悟,从此心地善良,内心柔软到想要融化一切,也更加善待自己和他人,那一刻我们爱所有人,哪怕死敌。
但这种情感维持的时间并不长。人是健忘的物种。一潭死水是激不起任何涟漪的,我们需要新鲜和刺激来增加生命的激越感。
生命的原本状态就该是鲜活的,律动的。
但我们活着,却活得唯唯诺诺、无所事事甚至辛苦度日,与挣扎在生还是死的边缘的人相比,我们幸福的无法无天。
二、人性本是伟大和坚强的
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淘到黄金后,返程的途中被朋友比尔抛弃了。他独自一人跋涉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
脚腕子扭伤了,但他没有迷路,一个人一路挣扎向前。
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了。至于没有吃到他想吃的东西的日子,那就更久了。
一路上他捡又苦又涩的浆果吃,耐心地嚼着它们。疲倦,但不分白天黑夜地前行。偶尔,倒在撕得所剩无几的毯子里,他睡得像死人一样。
他希望在小水坑里找到青蛙,或者用指甲在泥土里抠出个虫子来,但他知道,这么远的地方既没有青蛙也没有虫子。
傍晚时分,他看到水坑里有一条小鱼。他疲惫地抓了很久,耗尽了体力。水浑了,只好等着。他又开始捉,直到水又浑了。
他开始用身上的白铁罐子舀水,他激动得心跳、手抖。可等到水舀光时,他发现鲦鱼已经从暗缝里钻到了旁边一个更大的水坑里,那个水坑他一天一夜也舀不干。
四肢无力的他躺在地上轻声哭里起来,后来他面对着无情的荒原嚎啕大哭。
饿,依旧是饿,他已经饿疯了。
雨停了,又过了一天,疯了般的饥饿感消失了。胃里隐隐作痛。鹿皮口袋里沉甸甸的,他想了很久,最后还是带着它上路了。
就在他虚弱无比的时候,他遇到了和他一样饥饿的病狼。它舔着他那条扭伤了的腿的血一直跟着他。
“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他扔掉了他无力拖动的金子,咬死了狼,喝了令他作呕的狼血 ,他战胜了,获救了。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作者用了三分之一的笔墨来写人与狼的互相砥舔、消耗、斗争,人性的光辉就在这令人揪心的挥毫泼墨中。
除了死还是死,这是绝境,它意味着没有退路,意味着回头即是悬崖。
疲惫饥饿晕眩,你躺倒了,像死去一样。
恢复意识后你突然发现哄臭的狼的舌头正贪婪地舔着你干枯的手臂。
惧怕和愤怒,更多的是顽强的生命意志命令你抵抗。
是的,不直面血淋淋的现实就不能触及真相。人原是比想象中顽强的多的物种。
所以你说你已经很累了,累得想死,其实只是精神层面的一种牢骚式表达。(当然,精神疾病另当别论)
三、在心理疾病以席卷之态蔓延时,我们尤其要重申生命的意义,重建我们的生命
比心理学更看透人性的是哲学,它教我们认识“生与死”。
死,意味着躯体的消亡,连同躯体消亡的还有我们的思想。没有重生,没有来世,也没有灵魂。庄子就是这样一位哲学家,他看破也道破了“天机”。
庄子临死前,心情很平静。但他的弟子们想要厚葬老师。庄子为弟子看不透生死而难过。
庄子说,“我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陪葬的)美玉,以星辰为珍珠,天地用万物来为我送行,我的葬物还不齐备吗?”
弟子们泪流满面,说:“老师,我们怕乌鸦和老鹰吃老师您的遗体。”
庄子笑道:“天上有乌鸦和老鹰来吃,地上也有蝼蚁来吃啊,要是夺了前者的食物给后者享用,不是太偏颇了吗?”
庄子终于悠然而去,很有诗意。
有人说,“他不敬畏死,但没有随便活,一生是那样的可贵。”
四、我想我们活得太随便了
职业无穷尽,工作无穷尽,我们选择了一种职业,如果没有跳槽的可能,或者没有“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财力和魄力,我想,一辈子只做这一件事,我们做得好吗?
我们的事业是什么?是我们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以及无限热情的事情。
它是你正从事的工作吗?
还是你以经营家庭为事业?
还是以教育孩子为事业?
……
李宗盛有首歌歌名是《鬼迷心窍》,“有人问我你究竟是哪里好 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是鬼迷了心窍也好 是前世的姻缘也好 然而这一切已不再重要 如果你能够重回我怀抱”,百转千回的爱情无论与你以怎样糟糕的方式重逢,我们都会笑着说,没关系。
所有的因缘际会都只为你的到来,选择一种生活方式以此为事业,热情地投入就像我们从未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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