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是美国作家哈里特·思勒创作的一篇微型小说。小说讲述的是主人公帕帕·敦特非常喜爱花,经营一个花店很多年了。花店开业时,挂着一块很大的招牌,上面写着“本店出售美丽鲜艳的花”。
第一个顾客说喜欢这外花店,但不喜欢花店的招牌,建议把“美丽鲜艳”删掉。于是帕帕·敦特把招牌改为“本店出售花”。
第二天,又一顾客来店,说这个新开的花店使他称心如意,但他不喜欢花店的招牌,建议把“本店”两字去掉。于是,帕帕·敦特又把花店招牌改为“卖花”。
第三天,帕帕·敦特的叔叔来店,他说“你这个花店很漂亮,可是招牌太啰嗦”,建议把“卖”去掉。这样花店的招牌仅剩下一个字“花”。
后来,本城一们官员来店,说花店里摆满发鲜花,人们见到花就知道是出售花的,所以最好是让你的花自己去说明吧。帕帕·敦特索性摘去了招牌。
帕帕·敦特的鲜花远近闻名,盛誉不衰。没有人再去别的地方买花。
帕帕·敦特的儿子约翰大学毕业后回来和他一起经营花店,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给花店挂个招牌,并说招牌上就写“本店出售美丽鲜艳的花”。
小说通过花店老板帕帕·敦特三度更改招牌,最后不用招牌,但是快要接手花店的儿子却要为花店挂个招牌的事例,含蓄深远地表达了“本店出售的花最美”要靠劳动证明,而不是靠招牌吹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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