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眼色

作者: 莫紫枫_ | 来源:发表于2021-07-08 12:10 被阅读0次

    总习惯去一个猪肉摊买肉,所以和摊上的老板娘夫妻很熟。

    日前,老板前卫得在外面处了情人,老板娘一气之下与其离婚,他们年龄都接近五十岁的光景,本已经有孙子的福气人。但就是为了追求刺激,把一个走过半世的婚姻拆除了。

    离婚后的老板在市场露天外,另支开个摊子,继续做卖猪肉的生意。当然,他被清理门户出来,手里空虚,也租用不起市场内的摊子。

    露天的猪肉摊生意也不错,大半天也能卖掉半头猪,还没有税钱,够老板自己吃饭,和情人卿卿我我的费用。

    老板娘在原来的摊子上正常营业,她确实是女强人,生意做得好,做女人的意志也很强悍,离婚没有打击到她,起码表面没有,她还年轻很多,是注意保养自己,和注重打扮穿戴,婚变让她懂得除了挣钱,对生活的要求也高了。

    说来离婚也算不得什么,就像爆了一个车胎,合适的情况下再换一个车胎用也很完满。所以人们见怪不怪,谁都知道,谁也不好奇,更没有人当茶余饭后的谈资。笑话就出在一个不知道,又没眼色的人身上。

    那一天,我去买肉,老板娘如常谈笑风生,她边给我割肉,边说话。这时,又来一对小夫妻,说小也不算小,有三十岁左右的年纪,看说话的光景也是老主顾。

    老板娘给我割猪肉时,又照顾他俩说话,那个男人随口问道:“怎么总不见你老头呢?”老板娘面上有些不好意思,我笑笑说:“不开分店了吗!”老板娘听我说,也笑着承认说是开分店了,一场尴尬就此解过去。

    坏事在那个男人,又追问一句:“在哪开分店啊?”我便不好再说,那女人冲男人递个眼色,男人明显没看懂,瞟了一眼身边的老婆,继续追问。

    老板娘已经不好意思,脸红着不回答他,躲避他的目光,那男人显然笨了些,又穷追猛打地问。那女人实在看不过自己老公不解事的样儿,用胳膊偷偷碰了他下,那男人居然“啊”了一声,转而向自己老婆,问:“怎么啦?”那女人也不好意思起来,守着老板娘也不好明说,那男人转头向老板娘又叮问一句。

    这下那女人先急眼了,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男人凌乱地看着自己老婆,还是没有懂。此时,老板娘的脸红到脖子,她不说话了,低着头,快速割肉,我想,她是要马上打发这个糊涂大爷走。

    生活中每每能遇到这种情况,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就是当事人尴尬,围观者替他着急而已。聪明二字常常挂在嘴边,何为聪?何为明呢?聪,是听到,也可以代替耳朵的隐喻;明,是看到,也可以说是眼睛。耳朵和眼睛管用,能照顾过往、方方面面的变化就是聪明。

    如上那位小哥一样,百般提醒都不觉醒,他绝对缺乏察言观色的条件,虽然说做人要老实,不奸猾,但做事一定要有眼色,这是不让人讨厌的条件之一。

    不能做到伶伶俐俐,起码不要做懵懵懂懂的人。否则,闹得一船人不高兴。你可以笨,但你毋须好奇心重,因为你不懂、你不懂进退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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