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学《长物志》第91天2022年8月6日
卷六《几榻,榻》
【题解】
东汉服虔《通俗文》载:“三尺五曰榻,八尺曰床。”《释名·释床帐》如此描述:“长狭而卑曰榻,言其榻然近地也。”可见榻是和床对比而言,与床有大小之别,狭长而矮,是供坐卧的矮床。日本房屋铺在室内地板上的草垫或草席现在还叫榻榻米。
文震亨介绍了榻的制作定式、用料及各种样式,也指出了一些俗套,与明屠隆《考槃余事》中的描述大致一样:“高一尺二寸,长七尺有奇,横如长之半,周设木格,中实湘竹。置之高斋,可足午睡,梦寐中如在潇湘洞庭之野。有大理石镶者,或花楠者,或退光黑漆中刻竹,以粉填之,俨如石榻者,佳。”但文震亨又做出了一些补充。一向崇古的文震亨对于元代制作的榻,却直言“其制亦古,然今却不适用”,足证文震亨并不迂腐,不一味地以古为贵,反倒是很注意时尚流行的样式。
对榻而眠、抵足而眠是文人间亲密关系的体现,唐张籍《祭退之》悼念与韩愈相处的时日:“出则连辔驰,寝则对榻床。”而赵匡胤灭南唐时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唾”则是以卧榻比作天下,证明了帝王政治中从来都是实力与暴力说了算。
【原文】
坐高一尺二寸,屏高一尺三寸,长七尺有奇①,横二尺五寸②,周设木格,中实湘竹,下座不虚③。三面靠背,后背与两傍等,此榻之定式也。有古断纹者,有元螺钿者④,其制自然古雅。忌有四足,或为螳螂腿⑤,下承以板,则可。近有大理石镶者,有退光朱黑漆中刻竹树以粉填者,有新螺钿者,大非雅器。他如花楠、紫檀、乌木、花梨,照旧式制成,俱可用。一改长大诸式,虽曰美观,俱落俗套。更见元制榻有长一丈五尺,阔二尺余,上无屏者,盖古人连床夜卧,以足抵足。其制亦古,然今却不适用。
【注释】
①有奇(ji):有余。
②二尺五寸:文震亨对榻的描述与明屠隆《考槃余事》中的叙述大致一样,《考槃余事》中记载,“高一尺二寸,长七尺有奇,横如长之半”,可作参考。
③下座不虚:床脚不摇晃。下座,床脚。
④元螺钿(diàn):元代的螺钿,与下文的新螺钿相对。螺钿,将各种贝壳磨制后镶嵌在家具器物表面的装饰工艺。
⑤螳螂腿:榻足像螳螂腿的形状。
【译文】
榻座高一尺二寸,靠背高一尺三寸,长七尺有余,宽二尺五寸,周围设置木栏杆,中间铺设湘竹,床脚不摇晃。三面有靠背,后背与两旁的靠背相等,这是榻的定式。有的榻有旧断纹,有的榻有元螺钿,样式自然古雅。榻忌讳做成四只脚,或做成螳螂腿形状,下面用木板支撑就可以。现在有用大理石镶嵌的,有在退光朱黑漆中刻画竹树用粉填涂的,还有新螺钿的,这些完全不属于古雅器物。其他如花楠木、紫檀木、乌木、花梨木,按照旧式规格制成,都可以使用。如果都改成长大的样式,虽说美观,但都落入了俗套。见到过元代制作的榻,长一丈五尺,宽二尺多,上面没有靠背,因为古人同床而卧,抵足而眠。它的样式虽然古朴,却不适合今天使用。
卷六《几榻, 短榻》
【题解】
明代高濂《遵生八笺》描述短榻:“高九寸,方圆四尺六寸,三面靠背,后背少高。如傍置之佛堂、书斋闲处,可以坐禅习静,共僧道谈玄,甚便斜倚,又曰弥勒榻。”明屠隆《考槃余事》提到短榻,照抄了《遵生八笺》,文震亨介绍的“短榻”与二人所述有所不同,此文的短榻没有三面
靠背。
而短榻的作用被他们三人描述得很一致,就是在佛堂、书斋使用,文震亨描述为“可以习静坐禅,谈玄挥麈”,高濂所谓“可以坐禅习静,共僧道谈玄”。显然是文人的而非大众的短榻。或静坐冥思,或手挥麈尘谈玄说理,这是文人生活方式的一部分,顾炎武后来总结明亡的教训时提到晚明文人:“无事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从文震亨及其同时代的文人来看,此言不虚。
【原文】
高尺许,长四尺,置之佛堂、书斋,可以习静坐禅",谈玄挥麈”,更便斜倚,俗名“弥勒榻”。
【注释】
①习静坐禅:修心养气之术。
②谈玄:谈论玄妙之道理。挥麈(zhǔ):晋人清谈时,常挥动麈尾以为谈助。后因称谈论为挥麈。麈,指闲谈时用以驱虫、掸尘的工具。
【译文】
短榻高一尺左右,长四尺,安置在佛堂、书斋,可以习静坐禅,或者手挥拂尘谈玄论道,还可以斜靠躺卧,俗称“弥勒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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