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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里,周星驰给斧头帮老大的那一棍,是多少人想抡起的一棍

《功夫》里,周星驰给斧头帮老大的那一棍,是多少人想抡起的一棍

作者: 风雷余大鱼 | 来源:发表于2018-08-07 12:04 被阅读276次

    曾经,斧头帮对星仔来说,是个梦。

    或者具体点讲,出人头地,花不完的钱,数不清的女人,才是他的梦。

    怎样才算出人头地,用不完的钱到底有多少,他不知道。他唯一知道的是,那帮整天举着斧子喊打喊杀的家伙,过的就是他想要的生活。

    他们比那个闯进警察局里见人就打,打完还大声吼一句“还有谁”的流氓头子还要狠,所以也应该比那个流氓头子更有钱。

    而那个家伙死前的最后一刻,仍然可以摸着旗袍美女的臀部穿行街头。

    那个美女,很可能星仔见过。

    平时和穷哥们蹲在街头捡烟屁股的时候,没少被人吐口水,兴许里面就有她。

    她那样的人,有权利随处吐口水,也有权利大摇大摆地进出警察局。

    而这些权利,就是那些流氓头子赋予的。

    作为回报,他们可以摸她的屁股,那是真实的屁股,灵动的屁股,嫩滑的屁股。

    至少,不是自己嘴里叼着的烟屁股能比的。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他们也跟我们一样穷过,星仔对穷哥们肥仔聪说。这句话换过来就是,我们可以像他们一样有钱。

    而像他们一样有钱之前,必须先像他们一样坏。

    星仔很擅长讲这样的道理,这都是拜肥仔聪所赐,他那愚钝的脑瓜,使得自己在千百次口干舌燥中锤炼成才。

    可惜这个除了吃饭就是睡觉的愣货,很让他失望。

    肥仔胸前的两把板斧,原本画工精细,熠熠生辉,锋利无比,那种融合了暴力和震撼的艺术美感,全被耷拉翻滚的赘肉糟蹋殆尽,连最基本的唬人的功能都丧失了。

    冒充斧头帮这一招,本来想骗点吃骗点喝,结果骗了块石头,砸在自己的脚上。

    这件事给了自己一个教训,想干大事,就要下决心,就要有破釜沉舟的勇气,要把身上最后一点良知彻底揉碎,像那个大嗓门的包租婆吼出的声波,震碎一切。

    怎么做一个坏蛋?我来教你!星仔对肥仔说。

    主动挑衅戴眼镜的人够坏吧,吃冰淇淋不给钱够坏吧,抢劫哑女够坏吧,偷袭那个面目可憎的包租婆够坏吧……还不够坏?

    好,去把最恐怖的杀人机器放出来,如同召唤自己心中最残暴的魔兽。

    他叫火云邪神,号称终极杀人王,他将要给这世界来一场腥风血雨,而这,都是我星仔的功劳。

    这份殊荣并不是谁都有资格享有的。

    斧头帮老大,不,应该叫琛哥,是琛哥看得起自己,才给的机会。

    但星仔心里知道,这些都不算最坏的事,最坏的事是,自己抢了一个女孩的钱。

    那个女孩,很小的时候就认识。

    以前一起被人看扁过,她被人嘲笑是个哑巴,而自己被人当众尿一身。

    那时年纪尚幼,想当英雄,结果这个英雄梦被迫夭折,在周围的冷嘲热讽中。

    被别人嘲笑不算什么,自我放弃,才是最大的悲剧。

    他想,我终于回不去了。

    当他搂着女孩的腰,用刀子逼她掏钱,身后是一张海报,一部浪漫的爱情电影正在上映,男女主人公相拥起舞。

    这张海报是给观众看的,电影里的星仔自然看不到。

    他甚至不明白,大街上那么多人,为什么自己偏偏要抢这个女孩,一次,两次。

    也许内心深处,一直希望引起她的注意。

    她确实记得自己,但不是他想要的记得。

    他希望得到认同的是现在,不是曾经。

    曾经的自己一文不值,不应该被提起。

    可她不但提起往事,还翻出了一个盒子,里面放着一根棒棒糖。

    那是小时候他努力为她抢回来的,她一直保存着。

    如同保存他最不堪的过往。

    同一件事,她记得的是美好,他记得的却是羞辱。

    这世界改变了他,凭什么她没变,凭什么想来感化自己,这是同情吗,是可怜吗?

    转眼看那个肥头大耳的猪队友,连抢劫都显得那么笨拙,越看越气,仿佛全世界都在揭自己老底:星仔,你根本做不成坏人!

    不,我要做坏人。他努力让自己内心的天平倾斜到恶的一边,却总是一次次反弹了回来。这一次,他打算连天平都砸了,跟过去的自己做一次告别。

    把火云邪神带出来,琛哥对星仔说。

    好,他说。而且做了。

    他把旧衣服一扔,终于穿上了一套新西装,自己突然就成了一直梦想着的坏蛋,和一帮人渣为伍,成功来得太快。

    论作恶,他们都是精英,在他们面前,他显得有些自卑甚至腼腆。

    平时爱抖机灵的他,此时竟有些不好意思。

    当帮主怀疑眼前老态龙钟,衣衫不整的火云邪神是个冒牌货时,他心里也跟着怀疑起来,毕竟有前途的人都是仪表堂堂,神采飞扬的,比如现在的自己。

    但这老头一点神采也没有,潦倒、颓废,像没进斧头帮前的自己。

    他讨厌以前的自己,他要给这老头一拳,借以证明自己不是从前的自己。

    但这一拳,是另一个人打出的,那家伙比自己年轻,比自己有前途。对于暴力,自己确实没天分。

    万幸,这是真的火云邪神。

    当老头以迅雷之速,夹住了射向脑门的子弹,斧头帮全体呆若木鸡。

    帮主带头鞠躬致敬。

    那一刻,没人知道星仔的内心在想什么。

    为找对了人保住了脑袋捏把汗,为自己立下汗马功劳而心潮澎湃,为今后在斧头帮平步青云的职业生涯而沾沾自喜……

    也许都不是,也许他内心既渴望火云邪神是真的,又希望他是假的。

    真,可以保自己的命;假,可以保住比命更重要的东西。

    那是什么东西,他一时说不清,但一个连子弹都能接得住的人,可以毁掉的东西,已然超出自己想象。

    “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这是火云邪神的话。

    一个秉承“唯快不破”的杀人王,让周围的空气都变得危险。

    为了呼应火云邪神的“快”,杨过小龙女火速出场,双方就生死相拼一事,用拳脚进行谈判。

    这场谈判总共时长5分钟,火云邪神一直稳占上风,最后小龙女的“狮吼功+大喇叭”扭转局势,使双方进入对峙状态,这种状态既对立又统一,深深诠释了什么叫“如胶似漆”。

    斧头帮主,一个粗俗的武夫,要打破这种琴瑟和谐的局面。他捡起一根木棒,小心翼翼地靠近他们。

    他是个乘人之危的小人,他曾残暴如虎狼,如今又变得胆小如鼠,只敢招呼手下去偷袭那对夫妇。

    他竟然还把棍棒递给星仔。

    他让星仔心生厌恶。编剧没有给星仔闪回的镜头,没有回忆,没有内心独白,没有变幻起伏的肢体语言。

    但心里其实早已有了决定,我们不知道这个决定是什么,连帮主也不知道。

    当星仔的棒子反拍在帮主的脑袋上时,所有人才回过神来。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星仔说:你搞得乱了我的思维

    当一个人手持棍棒却不知道该打谁时,那个下达命令的人往往成了目标。

    恰如职场中的你,面对杂乱如麻的工作,偏偏有个颐指气使的老板在催你,于是你奋起顶撞:大不了不干了。

    星仔第一天上班,就背叛了公司,把老板打了,仅仅因为他也不想干了。

    当然,他的老板是个坏人,被打活该。

    他手中的棒,N年前叫棒棒糖,是帮一个女孩从一帮小坏蛋手里夺回来的。

    从前的棒棒糖很甜,如今的棍棒很疼,打帮主的那一下,也打醒了自己。

    他记得上一次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出手了。

    这一次,他继续出手。

    当初那个学过如来神掌的人,其实一直没变。

    他空有一身抱负,却无处施展。

    他明明可以过得很体面,却只是社会底层的一员。

    他在风气日下,黑白颠倒的浊流中迷失了自己。

    他说想当个坏人,这是内心的真实想法。

    但是,当一天就够了。

    仅这一天,他便闯下了如此大祸。

    自己做错的事,便由自己承担吧,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

    在打火云邪神那一棒时,他已经做好了终结的准备。

    上天以“万中无一”的名义,给他开了一个挂,让他有机会重新选择自己的人生——有别于他曾梦寐的,但只高不低。

    而我们大部分人,没有这个机会。

    甚至连打坏人的那一棒,都只是心中虚拟的一个动作。

    现实世界,哪有电影那么泾渭分明,好人好得这般纯朴,坏人坏得如此显著。

    星仔挥出的一棒,看似打坏蛋,实则把自己打回原形。

    那是一根超现实的棍棒,带着鼓舞人心的魔法力量。

    在电影里,救赎自己,一棒足矣。世人要救赎自己,往往一棒不够。

    因为我们有比一场电影更多的机会面对诱惑,却没有比一个角色更纯粹的内心,去忠于自己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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