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624-705),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她先后为唐太宗的才人、唐高宗的皇后、武周的开国皇帝,统治中国长达四十余年,她的统治被称为“政启开元,治宏贞观”。她在执政时期,对于儒家思想不仅有顺应和借鉴,也有冲突和抵制,她既利用了儒家思想中的某些道德规范来巩固和维持自己的政权,又挑战和突破了儒家思想中的某些局限,从而展现了她的“以儒治国”和“变法革新”的双重面貌。
一、利用儒家思想夺取政权
武则天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充分利用了儒家思想中的“从周主义”、“政治正名”、“重科举用文臣”等。
1. 所谓“从周主义”,就是指效仿周朝建立王朝合法性和正统性的理论依据。武则天为了证明自己是周公旦之后,有继承周朝衣钵之资格,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模仿周朝。例如,她改国号为“周”,改姓为“姬”,改元号为“载初”、“天授”、“如意”等与周朝相关的年号。她还仿造周朝六官制度,设立尚书六部、内史省、门下省等机构。她甚至还自称“金轮圣神皇帝”,声称拥有周天子所具有的神圣象征。通过这些措施,武则天试图树立自己作为女皇帝的合法性和正统性,以消除社会上对她的质疑和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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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所谓“政治正名”,就是指运用儒家思想中的“名实相符”原则,通过改变官职名称、官员称谓、朝廷礼仪等方式,来体现自己的权威性和尊严性。武则天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便对唐朝的一些制度进行了改革。例如,她将宰相改称为“内史令”(比如狄仁杰),将自己的亲信和支持者封为“骠骑大将军”、“上柱国”、“开府仪同三司”等高官。她更是将自己的儿子、女儿、兄弟、姐妹等亲属封为王爵或公主,赐姓氏或赐字,以扩大自己的势力和影响。通过这些措施,武则天试图塑造自己作为女皇帝的权威性和尊严性,以压制社会上对她的不服和反抗。
3. 所谓“重科举用文臣”,就是指重视儒家思想中的“科举制度”,通过选拔贤能、任用文臣、广开言路等方式,来巩固自己的支持力和执政力。武则天为了稳定自己的政权,便大力提拔和重用一批有才干、有见识、有忠诚的文臣。例如,她任用李义府、许敬宗、张易之、张昌宗等人为宰相或高官,让他们参与决策或执行政令。她还任用狄仁杰、魏元忠、宋璟等人为地方长官,让他们监察风俗或安抚民心。此外,任用韦安石、孙思邈、沈既清等人为医官或学者,让他们治疗疾病或编纂典籍。通过这些措施,武则天试图培养和利用一批有能力、有贡献、有拥护的文臣,以增强自己的支持力和执政力。
二、发展儒家思想巩固政权
武则天在维持政权的过程中,通过“制《臣轨》”、“编《周书》”、“修《大周礼》”的方式充分发展了儒家思想并进一步巩固了政权。
1. 所谓“制《臣轨》”就是指借鉴汉朝的做法,以《臣轨》为模范,制定《群臣议定律令》等法典,来规范官吏行为、强化法治精神。武则天为了治理国家,便下令编纂一部全面系统的法律典籍。例如,她命令内史令韦安石等人参考汉朝《臣轨》中关于君臣之道、礼仪之法、刑罚之规等内容,编成《群臣议定律令》十卷。她还命令内史令韦安石等人参考唐朝《律令》中关于刑罚、赋税、户籍、兵役等内容,编成《新律》十二卷。她还命令内史令许敬宗等人参考唐朝《仪制》中关于朝会、祭祀、封爵、册命等内容,编成《新仪》十卷。通过这些措施,武则天试图规范和改善自己的法律制度,以提高自己的法治水平。
2. 所谓“编《周书》”就是指仿效汉朝的做法,以《周书》为范本,编纂《周官》等典籍,来记录和宣扬自己的政绩和功绩。武则天为了宣传自己的政治理念,便下令编纂一部全面详实的历史典籍。例如,内史令韦安石等人参考汉朝《周书》中关于周朝君臣、政事、风俗、地理等内容,编成《周官》五十卷。她命令内史令许敬宗等人参考汉朝《春秋左氏传》中关于周朝纪事、评议、赞誉、贬责等内容,编成《春秋左氏传注》三十卷。通过这些措施,武则天试图记录和宣扬自己的政绩和功绩,以提高自己的声誉和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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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所谓“修《大周礼》”就是指借鉴汉朝的做法,以《礼记》为蓝本,修订《大周礼》等典籍,来建立和完善自己的礼制和制度。武则天为了建设自己的文化体系,便下令修订一部全面系统的礼制典籍。例如,她命令内史令韦安石等人参考汉朝《礼记》中关于周朝礼乐、祭祀、婚姻、丧葬等内容,修订《大周礼》五十卷。她还命令内史令许敬宗等人参考汉朝《乐记》中关于周朝音律、乐器、舞蹈、歌诗等内容,修订《大周乐》三十卷。通过这些措施,武则天试图建立和完善自己的礼制和制度,以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和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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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抵制儒家思想变革政权
武则天在变革政权的过程中,抵制并改革了儒家思想中的“女不干政”、“尊王攘夷”、“重农抑商”等方面。
1. 所谓“女不干政”,就是指儒家思想中对女性参与政治的否定和排斥。武则天为了证明自己的才能和能力,便对儒家思想中的性别歧视进行了挑战和突破。例如,她在《大周礼》中规定女性可以参与科举考试,可以担任官职,可以授予爵位。在《大周乐》中创作了《女冠歌》等歌词,赞美女性的智慧和贤德。她更是在《春秋左氏传注》中引用了《诗经》中的《卫风·硕人》等篇章,说明女性可以为国家出谋划策,可以为民族抗敌杀敌。通过这些措施,武则天试图证明自己作为女性的才能和能力,以消除社会上对她的偏见和歧视。
2. 所谓“尊王攘夷”,就是指儒家思想中对周朝王室的尊重和对周边民族的排斥。武则天为了扩大自己的领土和影响,便对儒家思想中的民族主义进行了挑战和突破。例如,她在《大周礼》中规定周朝王室的后裔不再享有特殊待遇,而要与其他臣民平等。在《大周乐》中创作了《胡风歌》等歌词,赞美胡人的风俗和乐器。她更是在《春秋左氏传注》中引用了《史记》中的《匈奴列传》等篇章,说明胡人可以与汉人通婚互市,可以与汉人共享天下。通过这些措施,武则天试图扩大自己的领土和影响,以增强自己的国力和威信。
3. 所谓“重农抑商”,就是指儒家思想中对农业生产的重视和对商业活动的压制。武则天为了促进自己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便对儒家思想中的经济保守进行了挑战和突破。例如,她在《群臣议定律令》中规定商人可以自由买卖货物,可以自由迁徙居住,可以自由参与科举考试。她还在《新律》中规定商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可以享受法律保护,可以享受政府支持。她更是在《新仪》中规定商人可以参与朝廷礼仪,可以参与祭祀活动,可以参与封爵册命。
总之,武则天与儒家思想之间存在着复杂而深刻的互动关系。她既利用和发展了儒家思想中有利于自己夺取、维持、变革政权的方面,也挑战和突破了儒家思想中不利于自己的方面。可以说,武则天对传统价值观的挑战与突破,以及她对儒家思想的贡献与局限,都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大奇观,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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