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子曰:「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虛,犯而不校,昔者吾友嘗從事於斯矣。」
《论语集注》
校,計校也。友,馬氏以為顏淵是也。顏子之心,惟知義理之無窮,不見物我之有間,故能如此。○謝氏曰:「不知有餘在己,不足在人;不必得為在己,失為在人,非幾於無我者不能也。」
《论语或问》
举问“犯而不校”。曰:“不是着意去容他,亦不是因他犯而遂去自反。盖其所存者广大,故人有小小触犯处,自不觉得,何暇与之校耶!”
或问:“‘犯而不校。’若常持不校之心,如何?”曰:“此只看一个公私大小,故伊川云:‘有当校者,顺理而已。’”
问:“如此,已是无我了。集注曰‘非几于无我者不能’,何也?”曰:“圣人则全是无我;颜子却但是不以我去压人,却尚有个人与我相对在。圣人和人我都无。”
《论语新解》
犯而不校:犯者,人以非礼犯我。校,计较义。然人必先立乎无过之地,不得罪于人,人以非礼相加,方说是犯,始可言校。若先以非礼加人,人以非礼答我,此不为犯,亦无所谓不校矣。
吾友:旧说:吾友指颜子。其心惟知义理之无穷,不见物我之有问,故能尔。孟子横逆之来章可参读。
曾子说:“自己才能高,去问才能低于他的人。自己知道多,去问比他知道少的人。有了像没有,充实像空虚。别人无理犯我,我能不计较。以前我的朋友曾在这上面下过工夫了。”
《论语注疏》
包曰:“校,报也。言见侵犯不报。”
马曰:“友,谓颜渊。”
[疏]“曾子”至“斯矣”。
○正义曰:此章称颜渊之德行也。“曾子曰:以能问於不能,以多问於寡,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者,校,报也。言其好学持谦,见侵犯而不报也。“昔者吾友尝从事於斯矣”者,曾子云:“昔时我同志之友颜渊尝从事於斯矣。”言能行此上之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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