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辛远一系列的操作之后,林夕确定了“林妹妹”就是他的小号。
至于他用这个小号接近林夕的目的是什么,她并不知晓,也不想知晓。
虽然爱过,哭过,笑过,但那一切终究已经成为过去,林夕有美好的充实的未来在等待,而辛远,也应该找个单身女人结婚过正常日子。
林夕自顾自的忙碌着,上班下班在家搞小装修,等待老公的回归和公婆的到来。
这天晚上,在小区的QQ群里聊天,林夕忽然想起,那个“林妹妹”还在群,便把“她”踢了出去,顺便从自己的好友列表里删除。
很快,对方发来了入群申请:为什么踢我?
林夕直接拒绝。
“林妹妹”再次申请:林夕,你这是恼羞成怒吗?
林夕再次拒绝,同时告知几位群管理,这人和自己有纠纷,不必搭理。
“林妹妹”:哈哈,林夕,你是怕我在群里揭穿你吗?
拒绝。
“林妹妹”:是为了你那位表哥?哈哈,是情哥哥吧?!
林夕心里着实有点恼,看这泼妇架势,倒确实像是一个爱而不得的女人所为,莫非,她判断错了?
若是辛远在操作这个号,会可能在这种别人也能看见的场合,来这么残忍的诋毁她吗?
还真不好说,毕竟,他们已经不是地下情人的关系了,曾经的恩爱,曾经的幸福时光,都已经成了过去。
想起一句话,叫做“得不到,即毁之”。
林夕不由得激灵灵打了个冷战。
思虑再三,她给辛远留言:
辛远,非常感谢你陪伴我走过一段美好的时光,从一开始,你就知道,我不会离婚,你我终究只能是路人,但不管结局怎样,请你深信,和你在一起时,我是幸福的,快乐的。
但畸形的爱恋终究不可能长久,你和我最终只能是走向不同的路,我回归我的家庭,你重组你的家庭。这对于你我,都会是最好的结局。
我们曾经爱过,我希望最后分手时,我们不是带着恨的,我希望以后回忆起在一起的时光时,嘴角会微微上扬露出微笑,而不是咬牙切齿恨之入骨。
若是在你未婚我未嫁之时相遇,想来那才应该是一段美丽的邂逅,可造化弄人,你我本无缘,命运却又让我们相识相爱,你我深知,这本就是一段孽缘,让我们和平分开,各自安好吧。
祝你幸福,也祝我自己幸福。
另:安下心来,找个和你共度余生的女人,你的幸福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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