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下的天台

作者: 莫迪亚诺 | 来源:发表于2019-01-01 19:53 被阅读19次

    晚上六点,终于下班了。当然,在回到公寓之前,我不能有任何一丁点的放松,我时刻提醒自己保持高度的集中,好让最后一点即将消耗殆尽的体力支撑着身体。意念这种东西还真是奇怪,它虽然时常不听你的话,但却能让你在公交站牌挤进第一辆到来的公交车。看着车窗外大部分没有挤进公交车的人,总算能舒口气了。车内的汽油味、汗味、脚臭味、三天没洗的头发味,还有不知道谁放的屁的味道,融合在一起,让人喘不过气来。我借着身后人涌过来的力量,也顺势往前挤着,当前面被我挤到的人回头对我表示不满时,我就给他一个无辜的表情,好让他明白这不是我的错,而是后面的人把我逼到了这个地步。凭借着我的努力,终于在后面一个靠窗的位置站稳了脚跟。

    我开始拿出手机浏览网页和微博,李亚鹏和王菲居然离婚了,科比也开始了伤后的初步练习……时光终于在我的消磨下缓缓流逝过去了。下车以后,我开始思考晚上吃什么,饥肠辘辘的身体让我没有花费太多时间,一份鱼香肉丝盖浇饭、一个烧饼夹菜。喝些什么呢?红茶?绿茶?酸奶?算了,回去烧些水喝吧。

    走到公寓的大门时,房东叫住了我,除了把今天的报纸给我以外,还有一封私人信件。我想,这么多年了,除了保险公司和银行会给我寄信以外,我还从来没有收到过任何一个人给我写的信。我对房东表示感谢,然后就上楼去了。

    带着好奇的心态,我来不及吃晚饭便把信封撕开了。看到既熟悉又陌生的字迹之后,我马上就知道了寄信人是何方神圣。我又看了看信封上的字迹,有一点点的懊恼,自己竟没有看出那清秀的字迹,就像某一天接到好朋友用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却没有听出他的声音一样。那样清秀的字迹证明,信只有可能是李程碑寄来的。但我还是忍不住翻到第二页看了看最后的落款,果然是李程碑寄来的。

    阅读李程碑的信的时候,疲惫让我下意识地躺在了床上。曾几何时,他也无数次像我这样躺在我下铺的床上阅读一些东西,诗歌、散文、小说,或是别人的情书……那场景历历在目。那时李程碑的身体极其瘦弱,不禁让人联想起非洲贫民窟的营养不良的少年,他左手叼着烟悬在床外,右手拿着手机看电子书,除了时不时地抽口烟,他都像个尸体一样一动也不动。那时我们的宿舍是两室一厅,住了十四个人,没过多久,由于话不投机半句多和道不同不相为谋的缘故,无法共同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就搬走了两个。话不投机的那个在他网上的个人空间里说我们剩余的各位都是既毫无品味又无比幼稚的低能儿,既不能理解他说的话,更不能达到他的思想高度,他实在忍无可忍,就搬出去了。道不同不相为谋的那个就简单多了,他是个既白嫩又文弱的娘娘腔,说起话来都要捏起兰花指,他只是对像集体宿舍这样的群居生活毫无兴趣,所以,见他捏起兰花指说话的机会也是屈指可数的。

    李程碑就那样躺在床上,一丝不挂,像个死人。其实他也不是一动不动,他的肚子随着他均匀的呼吸有规律地起伏着,但整体还是呈塌陷的状态,这使他的肋骨清晰可见到了可怕的程度,准确地说,他那样躺在床上更像个用生活费买毒品的瘾君子。就在这样一个骨瘦如柴、身高只有一米七三的人身上,却长着一个令众生嫉妒的大生殖器。当然,这只是以我们国人的标准来评判的,就算加上日本韩国也是不足为虑的。至于欧洲、美国,就不与之一争高下了,何必自爆其短呢,人贵有自知之明。

    我曾目测过李程碑的生殖器,在勃起状态下,少说也有十八公分,即便是疲软时,我也很难望其项背。我想,不单单我一个,想必见过李程碑那庞然大物的人都会在心里默默地一较高下,然后自叹不如吧。

    李程碑像个瘾君子躺在床上时,总有人陆陆续续地进出洗手间(其实是厨房)和卫生间,每次经过他床前时,无论他是勃起还是疲软,总忍不住往他那庞然大物上扫一眼。陆人非每次看见那尤物,总是露出一种难望其项背的表情,瞬间显得悲哀无限,他长叹一声,然后再狠狠地骂上一句“真他妈大”。李程碑对这种褒奖很少有所反应,大多数是不予理睬的态度。当然,偶尔他也会露出骄傲的微笑。男人嘛,没有什么比这种褒奖更受用的了。

    李程碑第一次亮出他的庞然大物是在宿舍第一次冲凉时。那是九月的一天,气温升起来毫无压力,轻轻松松就爬到了三十八摄氏度。下午军训结束时,陆人非终于摆脱了封建思想的束缚,第一个脱光衣服跑进了洗手间。十分钟后,他光着身子从洗手间出来,他没有用毛巾擦干身上的水珠,而是杵在客厅里让它们自己慢慢蒸发掉,这样凉爽可以更持久些。一个陆人非脱光了,千千万万个陆人非也跟着脱光了。没出一个小时,客厅里便站了八个裸体的男人。他们站成一个小圈,像开小会一样。他们或黑或白或胖或瘦的身体上挂满了水珠和汗珠,头发也全湿漉漉的。他们聊天的内容是关于军训何时结束以及军训期间的趣事,但他们真正的注意力全然没有在这上面,更能吸引他们的当然是另外七个人的小弟弟。他们看看别人的小弟弟,再看看自己的,然后在心中默默地一较长短。

    我当时没有冲凉,就坐在旁边的床上看热闹。我平日里性格虽不喜与人一争高下,但也忍不住盯着他们的小弟弟看,更忍不住目测它们的长短然后与之相比。相比的结果是,不分伯仲。

    正当他们暗地里一争高下的时候,李程碑光着身子从洗手间出来了。以李程碑瘦弱的身体,估计他们根本就没有把他放在眼里,但李程碑一出来就把他们所有人的眼睛都亮瞎了,也把我的眼睛亮瞎了。李程碑的那个家伙看起来有些有气无力,它耷拉着脑袋指着地面,精气神不是很足,有些像平日里的李程碑,但这丝毫也不影响它磅礴的气势。在站的裸男们瞬间就没了自信,脸上也泛起了红润,李程碑的出现让他们陷入了班门弄斧的尴尬境地。他们再一次看了看慢慢擦拭着身体的李程碑以及他的庞然大物,便自行解散匆匆穿衣服去了。

    李程碑的上了锁的小柜子里有个黑色皮面的约两厘米厚的笔记本,他时不时地会在上面写些东西,不写的时候,偶尔也会拿出来翻一翻看一看。我发现他有这么个笔记本的时候,他已经写了一多半了,我以为他一直有写日记的习惯,听他说了之后才知道这是他的第一本日记。

    我说:“写什么呢?”

    李程碑说:“日记啊。”

    他的回答让我觉得自己的问题很愚蠢。

    我说:“方便看一下吗?”

    于是,他把笔记本递给了我。

    李程碑写道:我的父亲是个老师,母亲也是个老师。

    这让我想到了鲁迅写两株枣树的句式,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我继续往下看。

    父亲只教语文,母亲则除了英语什么科目都能教。就因为我的父母全是老师,所以我的一生都学习不好,我不是个好学生,初中没考上,高中没考上,就连三本也没考上。

    听母亲说,我出生七天眼睛都没有睁开过一次。母亲说当时吓坏了,以为我是个天生的瞎子,结果后来我睁开了眼。母亲说当时很担心我长大以后会有一双小眼睛,她说那样不好看。可上天还是给了我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视力一直都保持在一点五,而且是双眼皮。我用它们看世间的一切。我曾经幻想过,如果我真是个天生的瞎子,那我就只有沿街乞讨的份儿了,或是多读些书当个算命先生。

    我刚学会借助桌子或墙根走路时,就发生了意外。那天,母亲像往常一样在厨房做午饭。我双手扶着不远处的桌子站在母亲身后,她正吃力地摇着面条机,面粉把她的双手染得更白了,雪白的面条像瀑布一样从面条机里倾泻而下。这是我第一次看见那神奇的美景,雪白的瀑布吸引了我。我双手离开桌子,竟没有借助任何支撑快步走到了母亲那里。母亲只是认真地摇着面条机,丝毫没有察觉到我。瀑布仍在倾泻,我忍不住伸手去摸。母亲突然觉得黑乎乎的齿轮有些卡住了,便顺势用力一摇,瞬间雪白的瀑布变成了红色。伴随着我仅有的一声哭声,母亲才发现卡住齿轮的竟是我左手的中指。

    母亲抱着我向村里的诊所跑去,我看见那日的阳光明媚,把翠绿的树叶照得更加生机勃勃了,几乎呈半透明状。我的血液仍在透过左手中指的缺口往外涌,在阳光下显得异常的鲜艳。当时真的不痛,我只哭了一声,我觉得美艳极了。诊所医生家的孩子是母亲的学生,所以格外地用心。虽然最终我的左手中指变得跟无名指与食指一样长,看起来就像三个亲兄弟,但我左手中指的指甲还是得以存活下来,这么多年了,它一直在生长着,我还得时不时地修剪一下,免得它长进肉里。

    李程碑说:“我从未体会过有一个完整的左手中指是什么感觉。”

    我说:“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

    我左手的中指长得非常难看,有时候我自己都不想多看它一眼。人多的时候,我总是有意无意地把它隐藏起来,生怕暴露了它。也许是因为我隐藏得好,或是我的左手中指残缺得还不够狠,所以很少有人能发现我这个秘密,几乎没有人发现它。对于一些熟悉的人,我倒是坦诚得很,我会向他们展示我那奇丑无比的左手中指。他们总是先拿在手里用好奇的神情观摩一番,然后再问怎么回事。我说是见义勇为的时候被坏人用刀砍的,无论我说得多么认真严肃,始终没有一个人相信。

    上初中的时候,母亲带我去一家叫“北斗星”的琴行学吉他,那时候,母亲觉得我应该学会一门乐器,因为她看见很多和我一样大的孩子都在学习乐器。吉他是我自己挑选的,我曾在电视里看见过很多在舞台上抱着吉他嘶声力竭的明星,我觉得他们帅得很,也酷得很。其实我并不想学什么乐器,我当时除了玩什么也不想。关键是我还听说,吉他是最好学的乐器,两个星期就学会了。我学了两个月,一无所成,觉得受到了欺骗,便把吉他扔在柜子的角落里再也不理它了。

    琴行的老板是个和母亲同姓的中年男子,都姓陈,我叫他陈老师。他的鼻子很大,夸张得像漫画里的人物,头顶光秃秃的,像是喷了除草剂的土地,冒出的几根杂草般的头发显得愈发难能可贵了。他先是问我有没有学习音乐的经验,有没有学过其他什么乐器。他的鼻音很重,声音像是完全从他那大鼻子里发出来的。我老实回答说没有。母亲突然想到了我那残缺的左手中指,便问琴行老板对学琴是否有大碍。琴行老板抓起我的手看了看,然后在指头尖那捏了捏,问我疼不疼,我说不疼,他说并无大碍,还给我和母亲举了个残疾人学吉他的例子。他说有个人的左手就剩两根手指了,但由于太钟爱吉他,便开始学左手琴,而且现在弹得很牛。最后在琴行老板的建议下,我选了把四百元的暗红色古典吉他,又交了四百元的学费。

    陈老师虽然是个大鼻子的光头,但看起来一点也不凶神恶煞。他教我弹琴的时候不爱说话,也没什么表情,给我示范一些曲目的时候眼睛总是斜视左上方或右上方,不像我买琴的时候那样滔滔不绝,甚至还会给我讲励志的故事。商人和老师这两种不同职业导致的这种态度上明显的反差,会让我觉得我做错了什么而使他有些讨厌我,所以我在他面前一直都小心翼翼的,生怕得罪了他。不过我慢慢地发现,他对每个学员都不怎么说话,这让我心里轻松不少。

    陈老师虽然不怎么爱说话,说话时也不正眼瞧你,但他还是很好说话的。比如说在前一首曲目没有练好的情况下,让他教下一首曲目他也会欣然答应,他不会骂我“连爬都没学会就想学跑”之类的话。我们每次练琴的时间是三个小时,我总是在一个半小时的时候如坐针毡,每当我背负着沉重的罪恶感给他说我先走的时候,他总是说好。这时,他的眼神里会有一些冷漠的无所谓,还有一丝“跟我有什么关系,你不来才好”的笑意,在我离开之前,他这样看着我时,我的罪恶感会变得更加沉重。

    在一次我背负着沉重的罪恶感落荒而逃时,终于发生了意外。之所以说是落荒而逃,是因为那次我提前离开时没有告诉陈老师,我实在是不想看见他那使我沉重的眼神。我趁着他给一位新来的女学员示范《欢乐颂》的时候,就匆忙离开了教室。当时,我只是个中学生,匆忙之中不免有些慌乱,以至于忘了把黑色琴包的拉链拉上。我刚走下楼梯,吉他就“咣”的一声掉了下来,狠狠地摔在了楼梯台阶的楞上。要知道,吉他对我来说可是贵重物品。这突如其来的意外吓了我一跳,感觉所有的血液都飞速地冲进了心脏和大脑,心脏跳动快而强烈,头皮有些发麻,脸也是麻的,我知道我的脸红了。

    虽然隔着黑色的琴包,我还是本能地抓住了琴颈,还算及时,琴颈的一半还在黑色琴包里。我赶快检查一下吉他上和楼梯台阶碰撞的那个地方,从外表来看,并无大碍,丝毫不像落地时摔的声音那么严重,只是碰掉了一小块漆皮,看上去有些不美观,就像我的左手中指。我的头皮和脸还是有些发麻。我赶快把吉他重新装回到琴包里,然后又小心翼翼地拉上了拉链。我想,回去以后被母亲知道了,肯定又得唠叨个没完没了了。这个意外在母亲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多年以来,她每次看见这把被我不小心摔了的吉他时,总会旧事重提,然后跟我唠叨几句,就像我刚刚故意摔的一样。

    “咣”的一声之后,我听见陈老师以一种置身事外的口吻说,肯定是拉链没拉。紧接着,就在我正小心翼翼地拉拉链时,一个一起学习吉他勉强算作同学的同龄人就跑出来了,他站在台阶的上游,一脸把幸灾乐祸憋在心中的表情,他俯视着我说,琴摔了啊?声音怪大的,没事吧?看着他想笑但又碍于面子的表情,一脸假惺惺的关心,我的正要渐渐平息的头皮和脸又开始更强烈地发麻了,我的脸肯定比刚才更加红了,我说,没事。

    我一边下楼一边恶狠狠地诅咒着那个幸灾乐祸的人,我希望他的吉他摔得稀巴烂,但我的愿望并没有实现。随后的日子里,他一直拿着他那把完好无损的吉他在练习。走到附近的一家音像店时,我看见一条足有五十米长的长队,心想,这家店的生意可真好。原来是有明星助阵,品冠正站在店门口拿着麦克风说些什么,下面的长队很激动,大多数人手里都拿着CD在向他招手。当时我对品冠没什么概念,只知道他是唱歌的,具体唱的什么歌也不知道,第一次听他的歌已经是两年以后的事情了。

    我提着黑色的琴包往公交车站牌走去,心里还想着刚才那个一脸幸灾乐祸和假惺惺的人,并诅咒他把自己的吉他摔得稀巴烂。上了公交车又开始担心怎么跟母亲交代,快到家时倒是坦然了,摔就摔了,又不是故意的,你还能打我一顿不成。

    终于有一天,李程碑的大鸟有了用武之地。这也使得陆人非对李程碑的大鸟再也闭口不谈了。陆人非一向嫉妒李程碑的大鸟。起初,陆人非每次看见李程碑的大鸟总是表现得悲哀无限,自叹不如,但慢慢地那味道就变了,从一种无能为力的无奈变成了不屑一顾的轻视,再也不拿正眼瞧它了,那句“真他妈大”也变成了酸酸的“哼、切”之类的语气词,然后再补一句“大有什么用,又没有用武之地”。这时,李程碑会把目光从手中的电子书移到陆人非身上,他猛吸一口烟对此一笑了之,然后继续看电子书,他表现出了和他的大鸟相匹配的胸怀。

    我把陆人非对李程碑大鸟态度的转变形容成“一种从仰视到鄙视的渐变过程”。

    李程碑第一次带着女朋友出现是在陆人非说他的大鸟无用武之地后不久,以至于看上去就像是对陆人非的鄙视做出的有效且强有力的回应。李程碑虽然瘦弱,而且看上去有些无精打采,但那天他的精气神倒是十足,也许是他把头发剪短的缘故。李程碑的女朋友叫陈静,是个比他更瘦弱的人,陈静人虽瘦弱,但胸一点也不小,这倒和李程碑的大鸟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看着李程碑娴熟地牵着陈静的手,以及在众人面前和她恰到好处的亲密举动,丝毫不像第一次谈恋爱的感觉,我甚至觉得他骗了我。他可真是个谈恋爱的天才,我之所以这么说,主要取决于陈静长得很漂亮。

    我说:“你的神器终于有用武之地了。”

    李程碑得意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我睡在李程碑的上铺,对于他的大鸟有了用武之地这件事,我是最直接的受害者,因为李程碑让陈静在第三次出现在宿舍的那天留宿了。不要觉得我言过其实,我们学校对这类事一向不管,陈静也不是第一个在那栋楼留宿的女生。

    那天晚上,凌晨两点的时候我被一阵阵略显收敛的晃动给惊醒,朦胧之中,我微微睁开双眼,我有一丝恐惧感,它马上让我清醒了,因为近些年地球上多发的地震灾害让我清醒地意识到灾难离我们并不远。在大自然面前,人类的生命既渺小又脆弱,但我的身体还是一动未动。我看见天蓝色的窗帘后面露出一个小缝隙,可以感受到外面温柔的月光。窗台上还放着一瓶喝了一半的百事可乐,瓶子上的标签已经被撕掉,黑暗中看起来倒像是半瓶墨水,我甚至想到白天的时候可以用来练习毛笔字,因为前段时间我不知哪跟神经出了问题,竟然买了毛笔字贴。我从枕头下面拿出手机,两点零二分,床还在有节奏地微微晃动,我似乎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我扭头看看另一张床上同样睡在上铺的张叶,从他均匀的呼吸声判断,床下的动静应该没有惊醒他,毕竟床下动静不大,那晃动跟他也没有直接的关系。

    我就那么一动不动地躺了一会儿,感受着由于床下运动而带来的连锁反应。我还是忍不住地想要看看下面,我小心翼翼地翻转身体,生怕惊动了下面的人。黑暗之中,只看见两个晃动的黑影,看不清原本的面目,只看见模糊的轮廓,他们几乎重叠在了一起。一层薄薄的毛毯盖住了他们的身体,这也使得他们的动作变得神秘和没什么看头了。

    床依然在晃动,我也随着连锁反应晃动着。我重新躺好,眼睛久久不能闭上。我看着天花板上的一个斑点,这让我想到了伍尔夫的《墙上的斑点》,在这无聊的被晃动之中,我也开始浮想联翩。当我联想到自己在未来的某个时刻会不会带着自己的女朋友在宿舍留宿的时候,被突然变得略加强烈的晃动给打断了,我再次扭头看看张叶,他翻转了下身体,让脸朝墙的一侧,然后用被子蒙住了脑袋,接着身体的起伏又开始变得平缓。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跟我一样,也被床下的运动给吵醒了?

    床又晃动了几分钟之后便悄无声息了,一直到黎明的白光透过窗帘照射在我的床上都没有再次晃动,这让我觉得李程碑和陈静在宿舍还是很节制的。即便如此,在床变得悄无声息到黎明的白光照射在我的床上这段时间,我始终没有办法合眼,以至于白天的时候我一直昏昏欲睡的。好在天亮以后我又睡了将近两个小时,这期间,我隐约感觉到李程碑和陈静小心翼翼地起床了。

    陈静说:“小点儿声,别把你同学吵醒了,现在刚早上六点。”

    李程碑说:“没事,他们都睡得死得很,就算是地震也吵不醒他们。”

    也许是我的睡眠质量不好,任何一点小的声响都会无情地钻进我的耳朵。李程碑和陈静起床的动静让我处于半梦半醒之间,这让我想起以前在家时,楼下的邻居正在装修房子,差不多有两个月的时间,每次想睡懒觉时总是被一阵强烈的电钻声给吵醒,连床都是震动的。即便如此,我还是从那正在纠缠我的声响之中听出了李程碑和陈静尽量避免吵到我的意思。

    那天早上,李程碑和陈静出去后不久又回来了,只是手里多了些早餐,豆浆、油条、包子、胡辣汤,应有尽有。那时,宿舍的大部分人都在洗漱,而且都没有吃早餐的习惯,所以,看见有免费的早餐以后,都激动得不得了。就这样,陈静在我们宿舍深得人心了。

    以后的日子里,李程碑总是隔三差五地把陈静带回宿舍来过夜,所有人都很欢迎她,因为第二天早上起来就有免费的早餐吃了。对我来说,又是痛苦的一夜。为了保证第二天的精神,我只能提前上床睡觉,然后在夜里两点左右的时候被他们的晃动弄醒,每次我都会看看他们,然后重新躺好眼睁睁地看着天花板,接着便是四个到五个小时的失眠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我会想很多事情,比如,陈静怀孕了怎么办?明天早上李程碑会买什么早餐?如果现在真的地震了怎么办?但慢慢地,我就只会想一件事情,那就是把我喜欢的那个女生拉到床上,干着和床下正在进行的同样的事情。

    经历这样失眠的一夜固然痛苦,但在第二天早上吃着李程碑买来的免费早餐时,心里会舒服一些,甚至还会想陈静下次什么时候再来。

    后来,我和李程碑说起他和陈静的事。李程碑说他以为我睡着了,以为我不知道,然后我就用最简单的物理学知识向他证明这是一件很显然的事情,我说,原理很简单,下铺动,上铺也会跟着动。

    记忆力衰退这件事,我是这些天突然发现的。就拿不久前的团体旅行来说吧,除了满山遍野飘散的雾气,刻有游客痕迹的竹林,拥挤的人群,在盘旋山路上飞驰的观光车,被毒蜂咬伤的同伴,以及永远看不到尽头让人绝望的台阶,别的就无所记忆了,我甚至记不得我们都去了什么地方。回来以后,看着在旅途中拍摄的两千张照片,就如同看着两千面镜子,能想起什么的确实不多,反倒使自己变得更加陌生。我意识到,原来,再多的照片也不能真的保存记忆,有些事情,忘了就是忘了。

    当然,会有一些事情在我们的脑海中留下永久的记忆,我们说起那些事总是用刻骨铭心来形容。那些事情,仿佛和时间划清了界限,每每想起,都如同昨日之事。

    回忆起童年了吗?是的,我想起了一群远处飞奔的狗,看见它们我有些害怕,因为我曾经被一条成熟的德国黑贝追得吓飞了魂魄,如今想起来仍然不寒而栗,我很庆幸当时我出门时留了门,不然我很难想象两个十岁左右的孩子被德国黑贝逼在墙角会发生什么事情。我躲在门后,偷偷露出一条缝隙,发现德国黑贝正吐着舌头看着我,它表情严肃,仿佛我是要入侵它主人领地的盗贼,我再次用力地关上门,感觉心脏要冲破身体,脚下也变得轻飘飘的,向母亲说起这件事时声音已经变得颤抖了。

    还有一望无际的麦田,当时对绿油油的长得像韭菜的麦苗没有丝毫的感情,甚至把它们无情地踩踏在松软的土地上或是连根拔起扔在风中,长大后去了别处才发现随风摆动的麦田原来是如此纯粹的美景。我们花上一百元买一张通往山林的门票,在一条完全被名字支撑的小溪旁拍照留念,我们如此接近大自然,却怎么也找不到当时在麦田中奔跑的感觉。

    在人为的麦田中我感受到大自然,在自然的山林中感受到人为,自然和人为就这样在我的生命中交换了位置。

    我对金黄色的麦田已经没有了记忆,只记得在收割过后的田地里拾麦子。其实也不是拾麦子。我不像母亲,总是沿着田地的分界线来来回回地捡起农人们遗留下来的麦穗,我拾麦子的时间很短,觉得那样按部就班一点也不好玩,于是,我和别的小朋友就动了歪脑筋,偷麦子。

    我家住在一所学校里,学校坐北朝南,大门很是气派,这里集结了周边大多数村子的中学生。学校分三个区,进了大门是教学区和办公区,教学楼后面是学生和老师的居住区,在这两个区的东面是一个硕大无比的体育场,虽然里面并没有什么体育器材,跑道也是煤色的。包围学校的有一小段是并不高的墙,墙的上半部是镂空的漂亮图案,所以攀爬起来格外轻松。我当时上小学五年级,从来没觉得那面墙是一道障碍。

    那时,农人家刚收割的麦子都一捆一捆地立在墙根处,它们一动不动,像一排纪律严明的矮人部队。我和李多一在我家翻箱倒柜,终于找到了钳子和一根珍贵的铁条。我用钳子把铁条的一端拧一个钩,在另一端拧个的小圆圈,然后把事先准备好的绳子穿过小圆圈,打个结实的死结,一个偷麦子的作案工具就制作完成了。

    事情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简单,由于捆绑麦子的麦秆实在太紧,以至于软弱无力的钩子怎么也钩不到立在墙根的麦子,就算钩到一点点,一用力麦子刚脱离地面就立刻又坠落了。正当我们想尽一切办法,努力把那钩子钩进麦捆的身体里时,麦子的主人就发现了我们,就像所有的阴谋在电影里的结局一样,在最关键的时刻总是会被揭发的。于是,我们匆忙跳下围墙,往那个硕大的体育场跑去,绳子还在我手中紧握着,在飞速的奔驰中能隐约听见铁钩和地面摩擦的声音,回头还能看见一小溜儿灰尘。

    我当时跑得多快啊,像风一样,风也追不上我。

    本来我是应该和我的弟弟一起度过所有美好的追风时光的,只可惜,当我真正体会到和小朋友们在一起时的美好时光,学会动偷麦子这种歪脑筋时,我的弟弟已经死去了,就死在我母亲的怀里,母亲的头发也是那个时候开始变白的。

    看到李程碑写到这里,我便问他:“你还有个弟弟?”

    李程碑说:“有,不过很早以前就已经死了。”

    我说:“就是你小说里那个李多一?”

    李程碑说:“不是,他是我童年时的一个小伙伴。”

    看着李程碑平静的心情,这确实是很早以前的事情了,我又问道:“你弟弟怎么回事?”

    李程碑说:“成神经细胞瘤。”

    我说:“不懂。”

    李程碑说:“就是癌症。”

    我的弟弟叫李石,这是母亲给他起的名字。因为他出生的时候身体很弱,比我出生时还弱,几乎就要夭折了,所以,母亲希望他的命像石头一样。不过,老天并没有看在母亲的面子上让弟弟拥有像石头一样坚强的命,反而使他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住进了医院,从此他再也没有出来过,并把性命留在了那里。弟弟在母亲怀里死去的时候,是四岁半。我那时已经过了六岁生日了。

    从弟弟住进医院的那天开始,医院就成了我和弟弟全部的世界,也成了母亲的全部世界。穿着白色大褂的医生和身穿粉色大褂的护士,接二连三的吊瓶,白色的药片,体温计,被针头吓哭的隔壁病床的小朋友,这些成为了我们生活的基本的元素。弟弟用身体承受着这一切,母亲用心灵承受着这一切,父亲在外面拼命地工作,只为了弟弟和母亲更好地承受,只有我,对这一切似懂非懂,既不高兴,也不悲伤。

    有时候我甚至羡慕躺在病床上的弟弟,母亲总是对他言听计从,尽量满足他的要求,好吃的好喝的也都是让他优先,亲朋好友来医院探望时,所有的焦点都在弟弟身上,他就像个国王,所有人都对他说好话,而从来没有人对我说可以随便吃桌子上的新零食。托弟弟的福,在医院那段时间,我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我们共享了很多零食和玩具,我就是在那时第一次吃到德芙巧克力(比在小卖部买的两毛钱一块的好吃多了)以及和变形金刚成为好朋友的。我当时沉浸其中,有时也幻想着能像弟弟一样躺在病床上,然后被穿着粉红色大褂、带着天蓝色口罩只露出一双画有淡妆的美丽大眼睛的护士给我来上一针。这样,即便是我不要求,母亲也会给我买来我喜欢的零食和玩具,更不会强迫我在晚上九点还写家庭作业。我十岁的时候,当我想象着母亲当日抱着死去的弟弟流下伤心欲绝的眼泪时,我宁愿用我全部童年的快乐时光、所有的零食和玩具来换回弟弟的生命。

    弟弟的身体变得更加瘦弱了,眼圈变成了黑色,像只可爱的小浣熊。那时候,弟弟已经完全没心思和我玩变形金刚大战的游戏了,所有的零食也几乎成了我一个人的特权,因为一个个药片和通过扎进手背的针头输进弟弟身体里的一瓶瓶药水剥夺了他享有一切欢乐的权利,除了睡觉和偶尔进点食之外,他基本都处于痛苦的哭泣中。母亲已经没有更多的精力和心思来照顾我,她本来该享有的合家之欢随着弟弟病情的加重已经彻底烟消云散了。她把我送到姥姥家,说过段时间就来接我,并叮嘱我听姥姥的话。姥姥把双手放在我的肩膀上让我依靠着她的身体,她安慰着母亲,说一切都会过去的。母亲则又流出了眼泪。我本想吵闹一番以抗拒把我独自一人留在姥姥家,但看着母亲那不容商量和伤心过度的眼神,我还是表现得像个乖孩子,一句话也没说。

    在姥姥家的两个月里,是我有生以来吃得最胖的两个月,我把我的小长脸吃成了大圆脸,肚子也像撑了个小船。后来母亲经常感慨,说还是五谷杂粮最养人。母亲把我从姥姥家接走以后,我的大圆脸又变回了小长脸,肚子里的小船也划走了,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胖过,一直都骨瘦如柴。

    母亲去姥姥家接我的时候,我从她的发线之间看见了几丝白发,但那时我却不懂那白发的含义。吃完午饭以后,母亲和姥姥坐在床边说话,而我则跑去了外面玩耍,我正忙于用一个小铁铲在姥姥家的院子里挖一个能伸进一只手并且很深的洞,然后再灌入一瓢水,用旁边早已准备好的木棍一下一下地捣进去,就像打井一样。不一会儿,我听见屋里传来伤心欲绝的哭声,我听出了那是母亲的声音,我猜想她肯定是遇到了什么难以跨越的困难,但我不知道那哭声是因为他的小儿子,也就是我的弟弟死了。听着母亲的哭声,我也难受起来,我不敢进屋去看个究竟,只能使自己专注于手中的活计。

    李程碑和陈静的爱情持续了不到一年便结束了。为此,李程碑很是伤心了一段时间。我问他和陈静分手的原因,他说他也不知道,他是被分手的那个人,只是因为陈静说他们两个真的不合适,便从此再也不和他联系了。在李程碑尚未从爱情的伤痛里解脱出来的那段时间,他尝试着给陈静发信息和打电话,但陈静从来都不回信息,也不接电话。他只能从仅存的回忆中聊以自慰,他想起从前和陈静在一起时的快乐时光,经历的每一个小细节,发过的每一条短信,说过的每一句话,都清晰地出现在他的脑海里。直到他快从爱情的伤痛里解脱出来的时候,他才无比震惊地从那些小细节里发现了他和陈静分手的真正原因。比如说,陈静从来没有反驳过他的意见;没有在他面前耍过小脾气或是撒娇;更没有花过他一分钱;牵手的时候也从来不用力握住他的手,只是那么被他牵着……这些小细节让他陷入了更加绝望的境地,那原因就像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陈静不爱他,而且从来没有爱过。他心有不甘地又给陈静发信息问她是否爱过自己,陈静依然没有回复。

    李程碑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写小说的。也是从那时起,他再也没有上过一节课,连每学期的期末考试也不参加,以至于很多人都以为他离开了学校,但是人们永远不会忘记他,因为每次上课前老师点到他的名字时,总是一阵哄笑。这哄笑声中,有看热闹的,有幸灾乐祸的,还有的自己也不知道在笑什么。差不多一年之后,辅导员才想起来有一个从来不上课的名叫李程碑的人。有一天中午,上完辅导员的课之后,没有吃早饭的我正要飞奔餐厅吃饭并顺便帮李程碑带一份鱼香肉丝盖浇饭的时候,辅导员叫住了我。

    辅导员说:“李程碑怎么回事啊?他怎么天天不来上课?你回去给他说一声,想要毕业证的话就去我办公室一趟。”辅导员的口气很严厉,字字带着不满意,这让我觉得天天逃课的人不是李程碑,而是我。

    我说:“李程碑这几天身体有点不舒服,我回去了给他说一下,让他去您办公室一趟。”

    回到宿舍以后,我一边把装着鱼香肉丝盖浇饭的方便袋放进李程碑早已准备好的铁碗里,一边告诉了他辅导员让我给他带话这件事。

    我说:“我觉得你应该适当地提高一下你在人们视野中出现的频率,否则人们会永远记住你的,特别是辅导员,她可是有生杀大权,你的一纸前途都在她手里了。”

    李程碑说:“已经晚了,去与不去已经不重要了。”

    辅导员果然说话算话,李程碑没有得到毕业证。其实,辅导员给过李程碑机会,说只要他补考,把学分修够了,就可以得到毕业证,但李程碑连这种翻身的机会也不屑一顾,依然对辅导员采取不予理睬的态度,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李程碑用那笔原本属于补考费的钱请我们吃了顿饭,剩余的钱买了几本书。我们知道我们吃的是李程碑的补考费,也知道这笔钱虽然为数不多但却能够拯救李程碑,但我们吃得是如此心安理得。

    李程碑举起倒满啤酒的一次性杯子,说:“干杯,让毕业证见鬼去吧。”

    他说这话的时候正站在楼顶的天台上,倒进嘴里的也正是用他的补考费买来的啤酒。宿舍的其他人在讨论着穿越火线、英雄联盟和女人,我对他们玩的游戏兴趣不大,只有他们说到女人时会插上两句。李程碑从来不参与这种话题的讨论,他用一种极为失落的眼神看了看他们,也看了看我,然后干了一杯啤酒又为自己满上。他拿着那杯新满上的啤酒,站起身来,往天台的边缘走去。

    我说:“你干嘛去?”

    李程碑说:“吹吹风。”

    楼顶的天台是没有护栏的,只有一道一尺多高的台阶,看着他离边缘处越来越近,眼看就走到台阶上了,我赶快叫住他,让他不要开玩笑以身试险。其他人看着他的冒险行为,丝毫不担心他的安全,还有人开玩笑说有本事就跳下去。

    他似乎没有听到我的喊叫,竟走上了那台阶,并开始在上面散步。我曾站在一堵高两米多的墙头上,我清晰地记得那种对高度的恐惧让我举步维艰,而这是六层楼,楼下是坚硬的水泥地,这里距离死亡仅有半步之遥。李程碑就那么站在死亡的边缘,慢慢地走着。

    我马上停止了叫他,甚至不敢大声出气,我怕我发出的某一丁点声响会成为他失足掉下去的导火线。他沿着死亡的边缘走了十几米,又返回来,然后在他踏上台阶的那个地方面朝外坐下来。他喝了一口啤酒然后把杯子放到左手边,他让双腿悬在六层楼高的半空中,还不时地来回荡两下。他坐在那里看着远处的灯火和天上的星星,风从他凌乱的头发和坦然的表情上掠过,这让我明显感觉到和他之间的差距,那一瞬间使我感动万分。

    那天以后,李程碑消失了将近两个星期。后来,我问他去了哪里,他没有告诉我,只是说以后有机会了再告诉我。他又去天台坐了几次,他每次都是坐在那个位置,这让我每次都提心吊胆的,我真的怕他不小心失足掉下去,那他可就必死无疑了。

    其实,那天晚上我不仅仅担心李程碑会不小心失足掉下去,更让我担心的是,他会跳下去。但他一直都没有像我担心的那样,跳下去。

    回到宿舍以后,我故意以开玩笑的口吻说:“我真怕你一跃而下,那以后可就没人陪我玩实况足球了。”

    他只是看着我笑了笑,继续让单薄的身体摊在床上,凹陷的腹部随着抽烟的节奏一起一伏的。

    有一天,将近凌晨四点的时候,由于之前晚上喝了太多啤酒的缘故,我起床小解。我拉着床边的护栏,一只脚刚找到拖鞋的时候就发现我的下铺没人了,床上的东西整齐而简洁,一看就知道是精心收拾过的。通常这个时候,不是李程碑躺在那里睡觉,就是坐在那里写小说。显而易见,李程碑不见了。正当我想要问问宿舍里其他正在睡梦中的朋友时,借着窗外微弱的灯光,我看见了放在李程碑床上的那张简易小桌子上的一张留言纸。我赶快开了灯,坐在李程碑那整洁的床上读了起来。

    住在同一个小房间的另外两个人睡意正浓,被我下床时弄出的动静给吵到了,又感觉到突然亮了灯,便不耐烦地说:“干嘛呀。”然后就用被子蒙起头继续睡觉了,我能感觉到那被子底下憋着一股强大的怒气。这种事在集体宿舍里已经司空见惯,所以没必要放在心上,我现在只关心字条上的内容。

    内容不多,一看就知道是李程碑清秀的笔迹。

    亲爱的朋友们,不知道你们谁会第一个发现这张字条。首先,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不喜欢告别,相信你们同样不喜欢,所以我才选择了在凌晨三点离开,当你们读到这张字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在去往远方的火车上了。

    前段时间,我突然发现我必须离开这个地方,去哪里我也不知道,一切都不重要了,我走了,有缘我们会再相见。

    我们再也没有相见。

    李程碑的信丝毫不讲究格式,就像他这个人丝毫不拘泥于形式一样。他没有在第一行顶格写“亲爱的朋友:”,而是直接空了两个字的位置写道:“Hey,兄弟,好久不见。”这样的称呼和开头让我倍感亲切。

    费了好大的劲,终于找到了你的地址。

    你过得怎么样?算了,还是说说我自己吧,因为就算你写信告诉我你的情况,我也不会收到你的来信。我现在只是在一个小镇上歇歇脚,明天在哪里我也不知道,所以你不用给我回信,这样可以省去你很多麻烦。知道你懒。

    还记得第一次去宿舍楼顶天台的那天晚上吗?之后我离开了一段时间,你问我去了哪里,我没说,其实我哪也没去,只是回家了。因为那个时候,我父亲出了车祸,我是回去奔丧的。那时候,我和陈静的感情也即将走到终点。那时候,我可真是祸不单行啊。有一天,父亲和一个同事骑一辆摩托车去并不算太远的城镇出差,同事载着父亲。若是早一分钟,或是晚一分钟,父亲和同事一定能躲过那从天而降的大铁柱子,甚至不必一分钟,早几秒或是晚几秒就可以躲过一劫,但命运偏偏不早不晚地让他们赶上了。倾倒的铁柱砸向父亲时,他本能地用手臂挡了一下,但却丝毫也阻止不了铁柱继续砸向他的脑袋,这一挡,也没能挡住铁柱那致命的一击。父亲的同事也被砸中了脑袋,由于父亲在后面起到了缓冲作用,所以伤势比父亲轻些,他们在医院同一间病房里一起度过了两个晚上,父亲的同事度过了危险期,但父亲却没有。父亲单位的领导是在父亲死去之后才通知母亲的。母亲抽泣了一路,到医院看到死去的父亲时,她哭得更凶了。

    我曾一度担心母亲会为了父亲的死而寻了短见,但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小儿子和丈夫的死只能让她更加坚强地活下去。我知道你也曾担心我会寻了短见,你的担心和我对母亲的担心是一样的,也是多余的。说实话,我从来没有过轻生的念头,即便是在这个世界上只剩下我孤零零的一个人的时候也没有过。让我在艰难的生活中勇敢地活下去,余华的《活着》曾对我的内心起到过不小的潜移默化的作用。这本书还是你推荐给我看的。

    那天,我站在咱们宿舍楼顶上,我只是想知道当一个人站在死亡的边缘时是什么感觉,我也幻想自己纵身跳下去,但我知道我没有那个勇气。死是很简单,比活着简单,但却需要比活着更大的勇气。我突然感受到了死亡的恐怖,它让我窒息,让我开始敬畏生命,可当我意识到自己终有一天也会死去的时候,我发现我的生命中少了什么东西,虽然我并不知道它是什么,但我必须去寻找它,于是我就离开了。

    这些年,我去了很多地方,北京、上海、云南、新疆、西藏,内蒙,我几乎跑遍了整个中国,甚至还越过边境去了缅甸和越南。这一路上,我靠着打些小零工和捡些废品养活自己,有时候实在过不下去了就偷点东西。你知道的,有些地方的安保工作不是很好,当然,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填饱肚子而已。有一次在北京,我差点被人骗去搞传销,好在我及时发现,这才逃过一劫,不过还是被骗去了五百块钱。对了,我又恋爱了,是一个在火车上认识的上海女孩,她很漂亮,我对她一见钟情,她彻底俘获了我的心,我能感觉到,她就是我要一起度过今生的人,于是我很快就向她求婚了。她虽然拒绝了我的求婚,但我们还是在西藏度过了一个月的快乐时光。有一天,我早上醒来,发现她不见了,只留下一张字条,说她走了,如果我能再次遇到她,她就答应我的求婚,我一定会再遇见她的。

    我一直没有找到我想要的东西,不过值得欣慰的是,我觉得我离它越来越近了。也许我一辈子也找不到它,但我没有停止脚步的意思,我会继续追寻,直到生命的尽头。

    给你写这封信的时候,我正患上了重感冒。人在生病的时候是最脆弱的,难免会想起一些人,当我陷入回忆的深渊时,才发现只有你和我母亲是我仅想到的活着的两个人。我已经给我母亲写了信,这一封写给你。我也是在想给你写什么的时候想到了那个无关痛痒的约定,其实机会早已成熟,只是我们将当初在乎的东西忘却了。

    如果有一天我发现我要寻找的东西在最初的地方,我就会回去,到时候我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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