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写苗族民俗始,迫不得已翻看了一些古籍影印版。
回想起来,若不是如此,恐怕再过十年,那些书也仍然藏在隐秘的角落。
《溪蛮丛笑》,宋朝朱辅编撰。现流于市的多为《四库全书》里的辑录本。据说,明初陶宗仪编撰的《说郛》,有一个抄本。谈起《说郛》,某人内心充满了欲望,尤对上海古籍出版社的《说郛三种》,垂涎三尺。待到闲时,定去撩拨一二。
朱辅,字季公,宋朝,现浙江桐乡人,曾在湘黔一带为官,官职为沅州通守。
沅州,宋熙宁七年(1074),以五代叙州、奖州、懿州、锦州地,改置沅州,治卢阳(今湖南芷江侗族自治县),领卢阳、麻阳、黔阳三县。至于通守,在州府的长官之下,负责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的副职官员。
有此可见,朱辅在宋朝时,大约在现如今的湘西、怀化、铜仁等地(宋朝时地界与当下不一样)做官,职权相对清闲。加之常年待在少数民族地区,闲来无事,大笔一挥,便有了《溪蛮丛笑》。
《四库全书》收录版,有一个序,如下:《溪蛮丛笑》一卷。宋。辅字季公,桐乡人,不详其仕履。惟《虎丘志》载:所作咏虎丘诗一首,知为南宋末人耳。溪蛮者,即《后汉诗》所谓五溪蛮者。《怀太子注》称武陵有雄溪、樠溪、西溪、潕溪、辰溪、悉是蛮夷所居,故谓五溪蛮。在今辰州界者是也。辅葢甞服官其地,故据所闻见作为是书。所记诸蛮风土物产颇备,如阑干布之传于汉代、三脊茅之出于包茅山、数典亦为详瞻。至其俗尚之、异种类之别曲折纎悉,胪列明晰。事虽鄙而词颇雅,可谓工于叙述,用资考证多益见闻,固不容以琐屑废矣。
略微一读便知,《溪蛮丛笑》写的是武陵山脉,雄溪、樠溪、西溪、潕溪、辰溪,所谓五溪蛮的民风民俗。通俗点讲,就是“猫”“猺”“獠”“獞”“犵狫”,也就是现如今的“苗”“瑶”“壮”“侗”“仡佬”五个少数民族的风俗笔记。书中所记为宋朝时期,湘西当地民族的名称、物产、风俗等,约八十余条,其中主要有木契、钩藤酒、辰砂、茅花被、仡佬裙、葫芦笙、不阑带、娘子布、点蜡幔(即蜡染)、铜鼓、不乃羹、飞紽、筒环、羊楼、踏歌、鼻饮、抢亲、洗面、葬堂、椎结等。有的条目首次见于史籍,是研究湘西少数民族极为难得的史料。
某人整理苗族风情,大抵是“道听途说”来的,不过亦得找些古籍印证,方可下笔。《溪蛮丛笑》中便有一二。
如此,便从《溪蛮丛笑》截取些条目,随心说道。
铜鼓——蛮地多古铜,有铜柱,马希范所立。麻阳有铜鼓,盖江水中掘得,如大钟,长筩三十六乳,重百余斤。今入天庆观。并有铜像二,相传唐明皇像。余散他处,鼓尤多。其文环以甲士,中空,无底,名铜鼔。
姜赧胡扯:马希范,长沙人,南楚国君,与土家族首领彭士愁,歃血为盟,订定《溪州盟约》,在会溪坪设立溪州铜柱。此柱仍在湘西永顺,某人曾在芙蓉镇观摩一二。至于铜鼓、铜像,某人在麻阳未尝见过一个,大抵是遗失了。
不乃羮——牛羊膓脏畧摆洗,羮以飨客,臭不可近。食之既,则大喜。《岭表録异》曰:交趾重不乃羮,先鼻引其汁。不乃者,反切摆也。
姜赧胡扯:将牛羊吃下肚未及消化的草食取出来,一番手艺操作,便是美汤一味,臭不可闻,却食之大喜。现如今,不少地方的“牛瘪汤”、“羊瘪汤”仍然非常流行。可见,就“美食”而言,千年已逝,传承不断。
竖眼犵狫——犵狫,蛮之尤怪者,两目直生,恶青衣人,遇之则有祸。去麻阳百余里,不常见。
姜赧胡扯:仡佬族,传承非常久的民族了,除了一部分人融入了苗族或者汉人,如今在贵州地区仍有几十万保留了鲜明特色的仡佬族人群。至于此处说的竖眼犵狫,恐怕是谣传。亦有可能是宋朝人少见多怪,将带着面具的仡佬族人误以为是竖着眼睛的。
辰砂——辰锦砂最良。麻阳即古锦州,旧隶辰郡。砂自折二至折十,皆颗块。佳者为箭镞,结不实者为肺砂,碎则有趢趗。末则有药砂。砂出万山之崖为最,犵狫以火攻取。
姜赧胡扯:辰州砂,便是朱砂。品质最好的朱砂,都在现如今的沅陵、麻阳、辰溪一带。由于道家认为朱砂为至刚至阳之物,驱鬼辟邪,辰州砂成了制作符箓和法器的最好原料。当然,仡佬族和苗族,也其作服饰染料。至于“万山之崖”,恐怕已不可考。
筒环——犵狫妻女年十五六,敲去右邉上一齿,以竹围五寸长三寸裹锡,穿之两耳,名筒环。
姜赧胡扯:此风俗大抵已经消失,无论是湘西苗族(融合了部分仡佬族),还是贵州的仡佬族,据某人所知,青年少女,敲掉牙齿,用铜环穿两耳的习俗,是没有见过的。
雠杀——夷性好杀,一语不合便刺以刃,百十年必报乃已,名曰雠杀。
姜赧胡扯:雠杀,亦为仇杀。“苗”“瑶”“壮”“侗”“仡佬”五个少数民族,在当时的恶劣环境下,喜欢私斗仇杀,并不稀奇。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生存环境使然,不彪悍点,是没有活路的。现如今,湘西不少地方,虽不至于仇杀,喜欢私斗,却是常事。
葬堂——死者诸子照水内,一人背尸,以箭射地,箭落处定穴。穴中藉以木,贫则已。富者不问岁月,酿酒屠牛,呼团洞发骨而出,易以小函。或枷崖屋,或挂大木,风霜剥落,皆置不问,名葬堂。
姜赧胡扯:葬堂习俗,某人在《悬棺崖葬|乡野拾遗》一文中有详细描述,也正是参考了此条目。其中“以箭射地,箭落处定穴”,是极为有意思的一种葬礼习俗,可惜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背笼——负物不以肩,用木为半枷之状。箝其项。以布带或皮系之额上,名背笼。
姜赧胡扯:此俗颇为有趣,诸君若是常去湘西或者贵州,定会见到不少苗民背着竹子做的背篓,用于携带物品或者小孩。此文说,宋代是用木头做的,用皮带围在额头上,与当下略有不同。某人曾想,后面背着东西,若是高个之人取走,恐怕不难发现。尤其是背着小孩,突然一个娃娃头伸出背篓,煞是可爱。
走鬼——初夏,徒居数日,以舍祖居,否则有祸,名走鬼。
姜赧胡扯:此俗,虽过千年,不少苗民仍旧沿袭。到了夏天,出去游玩几日,据说是可避祸的。某人猜想,是否为古人心中想出去玩耍,又找不到理由,只好借此由头,以满此欲?
鼻饮——犵狫饮不以口,而以鼻,名曰鼻饮。
姜赧胡扯:此条说仡佬族人,饮用不用口,而是用鼻子,恐怕并无依据,而是宋人站在礼仪之邦的上帝视野,藐视所谓“蛮夷”,以讹传讹。
吃乡——秋冬之交,聚饮以乐,名吃乡。
姜赧胡扯:在秋收之后,冬季来临之交,族人相聚一起,喝酒吃肉,此习俗沿袭至今。
PS:至于本书,某人是喜欢的。唯一不足,便是将“苗”“瑶”“壮”“侗”“仡佬”五族,全部用犬字旁,可见当时大宋王朝,对于其他民族的藐视。若是探究其内心,恐怕其他各族在儒教的大拿眼中,并未当做人看,与动物无异。
诚然,以当下的视野来评价千年以前的认知,多少是不公平的。不过,见微知著,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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