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众号上读到一篇文章,作者无偿为众人做了不少善事,除了起初得到少数人言不由衷的感谢外,大部分人视为当然,而随着时间推移,那些少数人也觉得是应当享受的了。长此以往,稍有不如意,竟然招致埋怨或谩骂。
作者得出的结论是:
——不要做廉价的好人,但凡是轻易得来的,都不会被尊重和珍惜。
由此,余有叹焉!
我也喜欢做好人,而且常常主动做好人,开始人家还说几句感谢的话,久而久之,人家都以为是理所应当的了。人如果不矜持一点,不拿点架子,别人怎会把你当回事?
有一文友叫我润色一文,说是别人约稿的,我考虑到关系不错,遂尽心尽力为之,他顺利交了差。几个月之后,我发现他把此文斩头去尾,即把涉及约稿的应景文字删削了,换个标题变成了另一文。这本来无可厚非,但是,他修改的底稿不是我润色后的,而是他当初提供给我的底稿,因为所有的错别字和病句还一如从前。这证明我修改后,他就立即交出去了,连读一遍也未曾做。如此漠视,他写作水平如何提高?我劳动成果何从被尊重?
当时知悉后,心里隐隐不快,刚读了“别做廉价好人”一文,更启发了我思考。古人言“法不轻传,道不贱卖,师不顺路,医不叩门”,尽管意义很丰富,但有一条是共同的,那就是——对法、道、师、医的尊重!
当作“好为人师”者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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