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一本书上看到一段话。
“悄悄去努力吧,等到变厉害之后,再蹦出来,把曾经看不起自己的人吓一跳,这才是你现在需要当作目标的事”。
然后我就在微信上把这段话截图发给了我弟。
虽然从小到大我们俩一直都连名带姓地叫对方,只有在外人面前才会说一下她是我姐,他是我弟之类的话。
但长大后,慢慢地我习惯叫他森森,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子的。
暑假在我妈工厂里上班的时候,森森坐我对面,经常都趁老板不在的时候偷偷和我说“我现在要偷偷变厉害。等我毕业出来工作了,我就供你上完最后一年大学”。
也是在那个时候,我终于知道,那个我以为一直长不大的小弟,已经开始学着自己承担成长该背负的责任了。
我问他说:“你说我以后能不能成为一个作家”。
他回我:“不会”。
我:“为什么啊”。
他:“因为你以后会成为一个很好很优秀的作家”。
虽然可能是哄我的话,但是我心里真的真的很开心,有人亲口对你说你不仅可以实现你的梦想,而且还会以最好的方式去实现,你能不开心吗?
这种梦想被人承认的感觉真的很好。
在打暑假工的那段日子,上班的时候常常和森森偷偷聊天,而且他叫我讲话的时候一定要低着头,别望着他说话,不然老板会在办公室里的监控上看到我们俩在聊天不认真干活。
我们经常聊着很多关于以后的话题。
他说,等以后他赚钱暴富之后要拿我写的剧本来拍成电影,还要让我和李易峰一起搭档,让我演女一号,然后我就一夜成名,风光无限。
他知道我的偶像是李易峰。
我说,等以后你赚大钱了,我就把我的脚给打断,你就养我一辈子好了,我也不嫁人,就一直赖在家里。
我们还一起讨论过怎样夺走这家工厂,然后我们翻身做老板,请老板回来给我们打工。
关于很多的这些,异想天开也好,做白日梦也罢,我想,在那个时候,我们还是以前那个还没长大的我们,留有童真和简简单单的快乐。
前些天和舍友出去外面新开的雪糕店买了一个很大的抹茶甜筒,走回宿舍的路上,吃到下面的脆筒的时候,我们都说自己最喜欢的是下面的脆筒。
然后我就想起了森森。
我们长大了以后,每次吃甜筒,森森都会把他的脆筒让给我吃,虽然他嘴说是因为他长痘痘不想吃,因为怕上火。
但我还是觉得,他是在偷偷地宠着他唯一的姐姐。
回想以前小时候的小小童年,我们就是水火不容的对头冤家,可能是因为年纪相仿的原因,我们小的时候就老是喜欢抢对方的东西,无论是吃的还是玩的。
印象最深的还是抢电视看。
我们唯一共同喜欢的电视节目只有《憨豆先生》。
我喜欢的《神探威威猫》《奇奇颗颗历险记》他不喜欢。
他喜欢的《铠甲勇士》《火力少年王》我也不喜欢。
然后就开始了我们漫长的抢遥控器的战争。
通常是我抢到遥控器了,他就跑到插头那里把电源给拔了,当我把电源也给抢过来霸着以后,他就跑到一楼的总电闸那里我们家的电闸给拉下了。
最后的画面就是,我拿着棍子在后面一直追着他跑。
但每次他抢到电视的时候,我也会去把电闸给拉下了,然后就换他在我后面追着我喊打喊杀的。
虽然这种法子我们用了无数次,但一直都乐此不疲。
有时我们也会订下和平合约,就是他先看半个小时然后再轮到我看半个小时,我看完后再轮到他。
这是我们之间难得的停战时光。
我们两个就是一直相爱相杀姐弟俩。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在回家的路上我们被一条看起来并不好惹的大狗拦住了,因为那狗刚好坐在了小巷子的入口边上,我们都害怕,然后就站在不远处商量着该怎么办。
绕路走吧,又得走上很远才才能回家,我们懒走路,然后放弃了这一方案。
直接走过去吧,要是那狗突然扑上来怎么办,我们怕死,然后又放弃了这一念头。
最后,我们决定静观其变,敌不动我不动。
然后我们就这样和那大狗僵持了大概半个钟。
后来,有几个男孩经过我们,看了我们两眼就径直地走向小巷子,他们走远了那只狗动也没动。
我和森森对视了一脸,然后当作什么也没发生过走进了小巷子里,回家去了。
小时候暑假爸爸妈妈都会接我们去深圳他们工作的地方呆上一段时间。
白天,爸妈去上班之前,都会在我们的床头钱留下五块钱,那是我和森森的早餐钱,一人两块五。
早上起来后,我拿着钱出去买早餐,然后他留在家里看着,等我回来帮我开门。
因为我们年级小,爸妈不肯给我们留钥匙,怕我们带着钥匙跑出去玩不记得路回来或是怕我们遇着坏人。
那时候,我们的早餐有时是一块烧饼加一杯豆浆,有时是一小碗云吞。
嗯嗯,那时的物价还挺低的。
我对他的第一次改观是在初三那年。
中考前三个月,他突然拿着一堆书走来我房间里,让我教他数学和物理。
我当时脑海里的第一想法就是:他怎么突然抽风了。
因为在我以往的人生记忆中,他从来就不是一个会主动学习的好学生。
后来我才知道,他突然转性是因为初三下学期班主任把全班成绩最好的那个男生调到他隔壁,坐他的同桌。
他说,受不了每次考试老师都在全部人面前表扬他一个人。而他每次的成绩都是一塌糊涂。
人最害怕和最讨厌的永远是比较。
身为学霸的同桌,他觉得很难受和惭愧。
在冲刺中考的那段日子里,每个周末在家都帮他复习到一两点才去睡。
有时候,我们往往从美国独立聊到奥巴马当政时期,从元素周期表跳到爱迪生和爱因斯坦。
那段日子,应该算得上是我们俩为数不多的在一起为一个共同的目标携手前进奋起直追的时光了,而且最后,我们都去到了自己理想中的学校。
很感激,在那段本以为要一个人孤独奋战的日子里,有他的出现,让我觉得面对难熬的中考好像也没有那么糟糕嘛。
人生中第一次收到他送的礼物,是我高一那年的生日。
一副手套、一顶毛绒帽子和一条白色围巾。
完整的过冬三件套。
我在电话这天一脸哭笑不得地和他说“你觉得我在广东需要带着这些东西过冬吗”。
他回我说,在广东用不着,以后出省总会用得着的嘛。
我竟无力反驳。
大一寒假,我做了手术不能下床走路的日子里,每次我一叫“刘某某”,他都会很快出现在我面前,然后被我去上厕所,背我下楼吃饭。
虽然每次背我都说我重死了,他的老腰都快要断了,但我知道每次背着我他都会特别小心,哪怕把我放下来的时候也是小心翼翼的样子,生怕他姐给摔了。
那天看完《快把我哥带走》这部电影后,我留下听完了片尾曲《陪我长大》,脑子里想着的都是那个陪了我二十一年整天只会欺负我嫌弃我的那个人,他流着和我身上一样的B型血,而且我们的DNA极为相似。
我们故事,好像很长很长,长到二十几年的时光都无法装载得下,才发现原来我们出现在彼此的生命里已经那么那么长了。
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都可以在各自的梦想里落地生根。
不管长大以后的世界有多复杂多残酷,我们还是从前的我们,不要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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