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我是一个为了玩可以不顾一切、还很淘气的小男孩。我妈老说我那时候为了玩连屎都不拉,怕误了玩。但是就是因为爱玩,我才有了一个精彩而值得回味的童年和一群好哥们。“大神”就是其中一位。
那年我刚去北京时,全靠一个哥们帮助,这个哥们是当年被我们称为“大神”级的人物。
那时候大概才二三年级的样子,我们假期里唯一的事情就是玩。记得一个暑期就像去北京那年的暑期一样热:中午的太阳像火球一样炙烤着大地,外面是不知疲倦的知了,没完没了的叫着,像在跟谁拼命。微风送来阵阵凉意和淡淡的花草香,窗前的核桃树叶有巴掌大,趁着微风摇头晃脑的冲你摆,偶尔还能听到一两声慵懒的狗叫……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一颗心总惦记着出去玩的事儿。终于,父母规定的午休时间到了,一骨碌爬起来,揣两兜儿那会非常风靡的印有小人物的卡片,蹲在卖豆腐的大门洞下面,“啪”“啪”的举手掌拍着,卖力到忘乎所以。
童年时的杏树太阳的炙烤稍有点消退,就开始叫齐伙伴往地里跑了。哪块地里土豆红薯长得好往哪跑,那会不懂难听,直言其讳——偷。遇到被人发觉叫喊的时候,看都不看,一手揣一个“战利品”,起身就跑。逃跑过很多次,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一个小伙伴从很高的斜坡上连跳带滚一直到底,我们跑到他滚下去的那个地方时,看到他不仅分毫未损,都已经开始拾柴草点火了。我们一众对他佩服不已,赞不绝口。用现在的话来说,那哥们是把“小伙伴们都惊呆了”,从此他就成为众小伙伴顶礼膜拜的“大神”。
那位“大神”很早就不上学了,凭着亲戚的关系来北京学习厨艺,几年的磨练下了,他俨然是一名合格的厨师了。现在他被养的白白胖胖,早已不复当年猴子般灵活的模样了。不过他在我心中还是一如既往的牛逼,我第一次孤身一人来北京全倚仗他。刚来时我不知天高地厚,衣食住行从来不考虑,连地铁都不会坐,他没嫌麻烦,处处关照我,在他身上我突然发现了母亲的影子。后来我知道,一个人在异地他乡无亲无故或者落魄困窘时,什么事都得靠自己,别人但凡给你一些帮助,你都会感念不已。终于理解了金庸先生在小说《飞狐外传》中对胡斐的刻画实是入木三分,先前读时感觉毕竟是小说人物的塑造,不免太过夸张,马春花不过就为小胡斐求了一句情,何以值得胡斐数度生死相报。现在对金大侠的敬重不禁又深了一层。
在北京参观鸟巢,水立方的时候,下意识的想起零八年北京奥运会时。
零八年小学刚毕业。放假那天,老师估计是习惯性的交代几句类似“天天看书,坚持记日记”或“向高年级同学借课本预习”一类的过场话后,刚打开门准备出去,回头一看,教室里已经没有人了。
奔出教室之后,都去找高年级同学,但不是去借课本,而是去确定初中开学之后,老师检不检查预习功课没有。
暑假两个月,没有假期作业,还赶着奥运会来了,感觉“人生”在没有比这更爽的事情了。虽然对奥运会究竟是要干嘛也没有搞得太明白,但那会高兴就是高兴,期待就是期待,就像天就是蓝的,云就是白的,单纯的没有为什么,也不需要为什么。
奥运会还没来,那首《北京欢迎你》就先火到不行了。那会儿还流行MP3,我的里面第一首歌就是它。连扛着锄头去锄地的邻家大爷都会唱:“北京欢迎你,哼…哼……”第一句唱完之后都变成了浓重的鼻音,断断续续的哼着,越来越不着调。我们一群围着笑话他:“连‘北京欢迎你’后一句是‘为你开天辟地’都不知道……”
那会我们都不大爱听《我和你》,但都喜欢谈论唱《好汉歌》的那个刘欢头发快要长过和他合唱的那个外国女人。那会儿王楠,张怡宁还在乒坛。我的人生第一次因为看体育比赛而激动痴狂就是看他俩打决赛。记得那晚看比赛是在外婆家的沙发上,结束之后,沙发被我蹂躏的惨象不忍直视……
在鸟巢,脑海中浮现出的四个字是物是人非。鸟巢还是鸟巢,屹立不变,但奥运会结束,鸟巢辉煌已过,风吹日晒,仰视它时感觉略显几分黯淡;而当年的小男孩已经长到了来北京追逐梦想年龄,他步入成年,不能事事都由父母庇护,身在他乡,自食其力,脸庞微有几分风尘。终究鸟巢还是那个鸟巢,小男孩却已经不再是小男孩了。
一人一物,相对唏嘘。人早已不是当年的幼童,早已知道那个外国女人叫莎拉·布莱曼,是位英国人;也再没有儿时的乒乓偶像。幼时稚气见解,一笑而过。过不去的,是往时无忧无虑,纯真美好的一幕幕……
现在,儿时的玩伴都已散落四方,各自在各自的领域学习努力,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聚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即使偶尔一聚,言谈也有了说不出的一种异样,可能是言不由衷。因为已不像幼时,未经世情的沾染,事事不谋而合。深谈浅聊,片面固执的见解多是金钱利益,权势关系;觥筹交错,不成熟的举止容貌间,尽显事故。彼此间重要的枢纽,都在无力的往时记忆里。
我只能写一篇苍白无力的文字纪念逝去的童年。
网友评论